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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第一节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与方针...............................2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设计.....................................22.安全施工方针...............................................23.环境保护方针...............................................2第二节安全、消防保卫及文明施工措施...........................2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22.安全管理制度..............................................43.安全施工措施..............................................94.消防保卫措施.............................................145.文明施工措施.............................................15第三节绿色施工保障措施......................................161.绿色施工管理体系.........................................162.绿色施工管理制度.........................................163.绿色施工保护措施.........................................164.防止扰民措施.............................................232第一节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与方针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设计确保安全文明工地。2.安全施工方针预防为主控制建筑施工危险强化监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督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科学管理实现绩效持续改进3.环境保护方针营造绿色工程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环境意识实现污染预防推进节能降耗达到持续改进第二节安全、消防保卫及文明施工措施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我公司依据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的标准建立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注重现场安全文明卫生的管理,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及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1.1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根据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项目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采用会议的形式进行,由项目执行经理组织,安全工程师协助,责任工程师、技术工程师和项目其他相关的管理人员参加,共同完成。参照公司《常见危险源名录》,结合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辨识出本项目的危险源。通过对辨识出的危险源的风险性进行评价,确定出项目的重大风险因素。1.2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由项目责任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工程师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3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由专职安全工程师领导的现场“安全纠察队”,每人佩带项目经理部统一印制的“安全纠察”臂章,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31.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总部对项目、项目对作业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状,使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1.5安全组织机构如下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总经理项目经理主管副总经理项目现场经理责任工程师质量保证部安全员施工班组分包负责人项目安全组42.安全管理制度2.1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2.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安全保证体系思想教育保证提高安全意识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教育组织保证安全生产第一安全为了生产必须安全生产职能部室作业队安全领导小组工班、工种安全检查员工作保证开工前检查施工过程检查收尾过程检查制度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规程12项安全生产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班前安全讲话制3.周一安全活动指4.安全设计制5.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制6.安全教育制7.安全技术交底制8.安全交接班制9.安全操作挂牌制10.安全生产检查制11.安全事故报告制12安全生产奖惩制经济保证承包责任制奖惩分明经济兑现安全生产目标5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2.3建立安全值班制度项目经理部及劳务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2.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各施工项目必须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2.5建立安全生产班前讲话制度安全工程师应根据具体施工进展情况及各阶段施工特点,在施工之前及时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讲话。2.6执行日检查、旬检查制度日检查:由现场经理和安全工程师负责,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日检表的内容,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定人员定时间进行整改,为夜班或第二天施工创造条件。旬检查:由项目经理部召集现场经理、责任工程师、安全员、保卫,消防、机务、料具、行政、卫生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联合检查,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内容检查评分,评估工地的管理水平。2.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的验收制度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2.8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完成。安全技术方案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并由公司质保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实施。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监督分包单位按要求实施,并牵头组织有关的技术人员、施工班组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等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对于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和验收不合格,安全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并留存记录。2.9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管理6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方案/措施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对擅自使用者以违章处理。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工作由安全工程师牵头负责,项目分包安全员、分包技术负责人、分包施工队长参加。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逐项进行,填写相应的验收记录和不合格整改记录,各项记录应交总包安全工程师留存备案。2.10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为了保证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健康,各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定期检查、更换。对于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个人防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各类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并留存各类产品的有效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质量不过关的安全防护用品。各单位要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登记台帐,如实登记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总分包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要监督使用情况,发现作业工人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要立即制止,进行整改。对于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较差的单位,总包安全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2.11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管理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应严格按公司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手册》要求的标准执行。涉及到风险性较大的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施工方案或措施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拟订,项目安全工程师负责监督实施。施工现场的各施工单位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各有关责任工程师、总分包安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保证其安全可靠。安全人员的日常检查内容必须包括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2.12安全防护拆改管理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财产安全的有利保障,不经允许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改,防止发生人身及7机械事故。当施工作业需要临时拆改安全防护设施时,有关单位/人员应事先向总包安全工程师提交书面申请,提出具体技术保障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拆改,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并请总包安全工程师验收。分包单位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防护设施的拆改工作的实施,确保施工作业符合安全要求,总包安全工程师复查拆改情况,对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应立即组织整改。总包安全工程师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拆改申请记录的留存工作。2.13电气焊操作人员管理在本项目从事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取证的专业人员,并在入场时将复印件报总包安全组备案。本项目的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公司遵守《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同时遵守项目的专项管理办法,项目总分包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电气焊操作人员用火前,必须到现场安全部门办理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操作。电气焊操作人员要服从总包安全人员的管理。电气焊操作设备使用前要严格检查,禁止带病操作防止发生事故。电气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电气焊操作规程,用火前要清理作业现场易燃物,备好有效的防火设备,看火人到位;电气焊操作人员要注意回火装置的安全有效性,正常的安全距离。严禁交叉作业,确因施工需要须实施交叉作业的,必须采取合理的防火措施。施工完毕要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当作业场所发生变化时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定期对所使用的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2.1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限量进场。易燃易爆化学物8品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设专用仓库派专人管理,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不得超量储存。建筑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必须建立明细台帐。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施工现场中运输时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项目总包安全组有权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5施工用电管理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方案由机电工程师制定,项目经理审批。项目临时用电方案实施完成后,由机电工程师牵头组织验收,填写并留存验收记录,由机电工程师和项目安全人员负责日监督管理。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标准执行公司《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临时用电设备的配置和标识应符合公司的CI形象要求。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并与项目的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的规格相匹配。现场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取证的专业人员,全面负责现场的临时操作,禁止非电工从事电工类作业,电工必须在入场时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交总包安全组备案。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日检和文明施工检查的内容必须包括临时用电管理,留存检查记录。93.安全施工措施3.1临边、洞口安全施工措施3.1.1在基坑四周、楼层四周、屋面四周等部位,凡是没有防护的作业面均必须按规定安装两道围栏和挡脚板确保临边作业的安全。3.2钢筋工程安全施工措施3.2.1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3.2.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2.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3.2.4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
本文标题:建筑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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