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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总总总总则则则则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根据《中国石化物资供应管理规定》及公司物资供应专业化集中管理要求,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规范物资供应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充分利用与发挥中国石化和公司整体优势,明确物资供应管理体制和模式,强化物资计划、供应商、价格、质量、储备等专业化管理与监督,提高物资供应管理水平。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原油外各类物资。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管理职责管理职责管理职责管理职责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公司实行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储备、统一结算的物资供应管理模式。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公司授权物资供应部行使物资供应管理职能,对物资计划、供应商、价格、储运、质量、储备和配送等实行归口管理。负责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制度建设及日常管理和考核,公司授权物资供应公司对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所需物资实施集中采购。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公司成立物资供应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年度采购方案的审核和对物资供应部进行年度考核评价。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按照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的要求,物资供应部内部要建立计划、采购、质检、验收等环节实行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管理模式。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物资供应部负责物资供应统计管理工作,按照政府有关2部门和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的要求,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报表确保准确及时。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需求计划管理需求计划管理需求计划管理需求计划管理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物资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做到严肃、准确、及时、规范,满足必要的采购条件和采购周期。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要按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做好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核工作。设备动力部负责检维修、零固更新、专用备件备库及装置区域内3000万元以下项目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核;工程部负责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装置区域外3000万元以下项目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核;生产部负责生产用原辅料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核;经营计划部负责重要生产物料需求计划的审核;物资供应部负责通用物资补库需求计划的审核。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物资供应部会同公司职能部门对需求计划准确率进行考核。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管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物资采购计划分项目物资、零固更新、生产检维修、重要生产物料以及生产用原辅料物资采购计划。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物资供应部根据审核后的物资需求计划,在做好平衡利库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物资供应部对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供应商管理供应商管理供应商管理供应商管理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根据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建立的中国石化统一供应商网络,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和目录制管理,并按产品目录分总部集中采购供应商和企业自行采购供应商。物资采购必须在供应商网络内3选择供应商,严格控制从中间商进行采购。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因特殊原因需选择非网络供应商进供应商网络的,应由物资使用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或业务部门推荐,经物资供应部审核并组织现场考察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物资供应部按中国石化供应商准入流程履行审批程序,办理入网手续后方可采购。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物资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等方面进行动态考核,建立供应商淘汰和业绩引导订货机制,加大与实力雄厚、业绩突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供应商合作力度,培育主力供应商。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物资使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反映供应商的质量、交货、服务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情况,配合物资供应部做好供应商年度综合评价,物资供应部视情节轻重对自行采购供应商进行处置,对集中采购供应商建议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给予处置。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采购管理采购管理采购管理采购管理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根据中国石化规定,物资采购分为总部直接集中采购、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企业自行采购三种模式。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属总部集中采购物资要按照《中国石化总部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的要求实施采购。属企业自行采购物资,按照物资品种特性和产品市场竞争状况,采取询比价采购、招标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大力推进网上采购,网上采购必须通过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实施。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物资供应部要按照物资品种特性和产品市场竞争状况,制订相应的年度采购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物资采购要坚持生产商优先,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采购费用的原则。对于大宗、通用及采购频率较高的物资,按业4绩引导订货机制,培育主力供应商,大力推进框架协议采购。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物资采购要坚持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原则,避免独家采购。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物资,原则上采用招标采购,按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采购价格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价格管理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按照性能价格比最优和供应总成本最低的原则,通过竞争确定采购价格,实现科学、理性采购。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物资供应部将总部指导价、执行价及协议价及时维护到ERP系统中,对采购价格实施控制,不得擅自突破。对重要生产物料的采购价格按照装置生产边际贡献测算进行控制。根据实际采购状况建立主要原材料和重要生产物料的价格数据库。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物资供应部每月对采购价格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状态变化,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必须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外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及合同附件由物资供应部负责保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根据“统一结算”的原则,采购资金必须按权限经审批后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物资质量管理物资质量管理物资质量管理物资质量管理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严格执行物资采购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采购质量保证体系,将质量责任分解到物资采购供应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物资供应部在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把好选厂关、合同签订关、中间监造关、出厂检验关、到货验收关等质量管理关键环节,防止和杜绝片面追求低价格和交货期而忽视物资质量的现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加强物资供应质量检验,按照必检物资目录和检验5大纲检验,对重要设备和关键材料要按照《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监造,一般物资按技术协议或合同要求控制质量风险。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未经验收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建立健全物资供应质量问题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密切跟踪、及时通报质量问题。对造成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单位、人员要追究责任;对有关供应商依据合同约定、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进行处理。第九章第九章第九章第九章物流与储备管理物流与储备管理物流与储备管理物流与储备管理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物资供应部根据《公司储运管理制度》整合供应物流资源,优化运作、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实行“集中管理,归口运作,统一核算”的模式。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物资供应部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重新界定物资供应储备管理相关责任的通知》的要求,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和对相关责任主体的考核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库存、供应商寄售等库存方式,努力减少储备资金占用。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对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所需物资由物资供应部实行统一储备并组织配送。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物资供应部要做好平衡利库、清仓查库工作,对形成的物资积压分析原因,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物资供应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统一回收、利用和处置管理工作。第十章第十章第十章第十章物资供应服务物资供应服务物资供应服务物资供应服务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物资供应部要向生产、设备、投资、技术等部门和物资使用单位提供新产品、供应市场行情、供应商资信、采购价格、库6存储备等信息服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物资供应部要加强供应过程控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解决物资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物资供应部要实行回访制度,向物资使用单位征求对供应物资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向公司相关部门通报物资供应工作情况。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第十一章第十一章附附附附则则则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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