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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16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HCG16-01)招标人:大连市环境监控和信息中心招标代理人: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六年三月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2-大连市2016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王英萍编制人:王英萍审核人:刘芳编制日期:2016年3月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3-目录投标邀请函…………………………………………………………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2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2附件1开标一览表………………………………………………54附件2评标方法…………………………………………………55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4-大连市2016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环境监控和信息中心的委托,对其大连市2016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THCG16-01二、招标内容:A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和旅顺口区);B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及旅顺口区以外);C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气)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D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气)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以外)。(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注:1.本招标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选择投其中一包,也可以四包全投,但兼投不可兼中,只能中一包(按投标人声明书中声明的顺序推荐)。2.如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须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预算价格:A包:198万、B包:192万、C包:264万、D包:246万。注: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及所要求的服务,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芳泽园20-4号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5-六、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网上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报名回执码以及上述文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4月19日8:30至9:0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4月19日9:00(北京时间)。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4月19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十一、招标人:大连市环境监控和信息中心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英萍电话:0411-86732658-805传真:0411-86732658-805公司邮箱:thzbdl@163.com邮编:116033地点:大连市西南路芳泽园20-4号开户名称: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大连银行第三中心支行开户账号:800601208030045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6-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2016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HCG16-012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环境监控和信息中心3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39000元,B包38000元,C包52000元,D包49000元。于2016年4月14日16:00前交至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汇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大连银行第三中心支行开户账号:800601208030045财务电话:0411-86732658-80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电汇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②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⑤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拒绝以个人名义电汇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套正本,6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19日8:30至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8-7开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9:00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发售时间:2016年3月29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及所要求的服务,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1服务要求:(1)服务时间:本次招标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共1年。(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2预算价格:A包:198万、B包:192万、C包:264万、D包:246万。注: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3付款方式:招标人根据每半年考核结果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十。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9-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环境监控和信息中心(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A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和旅顺口区);B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及旅顺口区以外);C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气)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D包:大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废气)社会化运行(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以外)。(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注:1.本招标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选择投其中一包,也可以四包全投,但兼投不可兼中,只能中一包(按投标人声明书中声明的顺序推荐)。2.如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须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服务时间:本次招标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共1年。(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招标人根据每半年考核结果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十。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及所要求的服务,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10-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其他要求:3.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3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11-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4〕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THCG16-01-12-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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