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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射阳港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射阳县射阳港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三、设置岗位情况本单位中学部及小学部拟设置岗位总量43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8.37%。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37,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7.37%,辅系列岗位为财会系列,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2.63%,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九级。其中:1.中学部拟设置岗位总量27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22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1.5%。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2,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2.小学部拟设置岗位总量16个,其中:未设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6个,主体岗位是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10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5,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3.75%,辅系列岗位为财会系列,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1,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6.25%,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九级。(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3%。占中学部岗位总量的14.8%,其中:九级1个,十级3个。(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1.全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6个,占全校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79%;(1)中学部、小学部均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中学部副高级岗位5个,占中学部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3)小学部副高级岗位1个,占小学部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25%,为七级岗位1个。2.全校中级岗位22个,占全校专业技术岗位总比例57.9%。(1)中学部中级岗位12个,占中学部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4.5%;八级岗位4个,九级岗位5个,十级岗位3个;(2)小学部中级岗位10个,占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2.5%;八级岗位3个,九级岗位4个,十级岗位3个。3.全校初级岗位1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3%。(1)中学部初级岗位5个,占中学部专业技术岗位22.7%其中: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2个。(2)小学部初级岗位5个,占小学部专业技术岗位31.25%其中: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2个。(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全校单位岗位总量的2.3%,占中学部岗位总量的3.7%,为技术工三级1个.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10334号)有关规定执行。(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校长、副校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任。受聘校长、副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1、校长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九级):校长岗位职责:(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指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按教育规律办学,实现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2)负责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改革方案和岗位责任制目标。经常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搞好总结、报告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3)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4)定期召开并主持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会,领导学校教学改革与科研工作,领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负责学校人事、工资及奖金分配、职称评定及奖励等工作。(5)坚持勤俭办学的精神,管理学校的经费、校舍和设备,组织实施学校基本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职工的集体福利,提高办学效益。(6)健全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加强和改善学校管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7)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和校办企业工作。(8)协调学校外部关系,加强学校与社会、学生家长的联系,争取社会各界支持。(9)积极推进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0)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并创学校特色。具体任职条件:(1)能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善于做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开展品德教育。能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具有听课、评课及指导教学、教研、课外活动等工作的能力。具有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改进教学的能力。(4)善于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能协调好学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发挥社会、家长对搞好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5)能以育人为中心,研究学校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从实际出发,开展教育教学实验活动,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6)有一定文字能力,能起草学校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会讲普通话。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7)符合教育局党委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2、副校长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十级)岗位职责:(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协助校长领导学校的分管工作。(2)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教导处制订和实施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主持日常的教学工作,建立优良的教学秩序,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出改进措施;负责教师在职进修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和培养学校骨干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验;负责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及组织实施、总结表彰工作。(3)分管后勤副校长抓好总务后勤管理工作,加强学校财产、财务管理和饮食饮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抓好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负责电化教育、多媒体仪器设备管理。(4)分管德育副校长负责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具体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严于律己,顾全大局。(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5)在十一级职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或在十二级岗位工作4年以上。(6)符合教育局党委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1、总体要求(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2、各岗位具体中学高级教师一级(五级)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科教学带头人。积极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指导并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6)指导中级、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7)开设拓展课,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指导学科竞赛工作。(8)主动完成各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基本任职条件:(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2)具有优秀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赞同,在教书育人方面起表率作用。(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具体任职条件:(1)任职资历: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在中学高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不少于6年或受聘六级岗位不少于3年。(2)教育教学能力: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出色胜任学校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所从事的工作有显著成绩。任期内有两次区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评价优良。教学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3)教科研水平: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指导工作,并有成效。任期内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4)业绩与成效:有带教、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在教研组建设、完成区和学校重点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任期内有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在区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六级)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制订学科教学计划。(3)承担满额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规定,积极落实“教学五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课堂教学,教学效果好。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示范课。(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成为学科教学带头人。积极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方法,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5)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指导并参与教研组和备课组活动,推动学科建设。(6)指导中级、初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7)开设拓展课,组织学生开展学科探究活动,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工作。(8)完成各条线部门所规定的常规工作或其他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基本任职条件:(1)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能自觉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责。(2)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和科学人文素养,有较强的育德能力,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认可,在教书育人方面起表率作用。(3)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4)任职期间应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5)所聘任的岗位一般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相一致。具体任职条件:(1)任职资历: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在中学高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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