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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一、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他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2.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3.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4.设立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5.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6.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7.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8.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9.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10.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二、理事长职责1.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2.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3.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4.代表合作社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5.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三、监事会职责1.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3.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4.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5.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6.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7.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四、执行监事职责1.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2.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3.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4.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5.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6.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7.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五、技术部工作职责技术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1.负责按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本社产品生产。2.负责组织推广优良品种。3.负责组织种子(种苗、树苗、仔猪、鸡苗、鸭苗、鱼苗鱼种)及生产资料的供应,拟定并执行本社产品的生产或原材料采购成本定额标准。4.负责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和技术咨询,开发和建设本社产品生产基地。5.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责任制。6.未经理事会批准超过规定成本标准采购产品造成的损失,由技术服务部主任及其责任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等,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六、营销部工作职责营销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1.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2.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3.对内与合作社成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4.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5.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6.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7.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七、财务部工作职责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3.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4.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5.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八、会计员岗位职责1.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2.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4.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5.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6.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7.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8.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9.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10.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九、出纳员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2.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4.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5.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6.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7.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8.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本文标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部门及岗位人员职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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