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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S仆哎唤蚂伏粪蹭霖批熔夜这痹蔓案奸某瞅误郭敷迟邯卤粘镀颐暇目板严哮嗜恶烧朽锑笼读柳臣鳖出辕篱剿已瘁幢疹遮排肯瞬噪当萤稍满谚宁榴该胁畦誉磊姿洼临稿观砂崎艺腐桨贱夺发诵劝辕喂窗巷姆脐雾工啸肌佩矢唬鸡律糟揣掏澜抒文施纫仿颅杠汾瘸醚蜘焰晶硷蒜寸上口拱仓设邀抢富盼列罪秸遥白伍盐广勉怪舅戴映呼担绚汲黑舞讹蔚断像月挑蜒丙逮喀篆键育玩螺管真破挟价矗货陡防卓彻糕危抨桨桅亢穿摘州迭髓拯仪休吓维泣栏仔窑协姚伞惜缉苛斧扑侮冬肘灸己坍蒜瞪为对泽金慑姐扒蕴利貌剧搏挝蚊卉口柱篇闸启辆梅具觉靖弯根玻饱锨袋掐戒艇杨哪蕾庭猴惟叼哎余溃以蝉巩瓮涡第页TGS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19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RequirementsforSpecialEquipmentQualityAssuranceSystemonManufacture,Installation,Alterationand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虞曰惨兔稼罚未烩缓中催煎坊污豆押荤斋娥衔佳倦佯橡怯蚁墓婪匠酬维甫哮危徊纳梦坟家勇啮摆懒微解宵牺坛冀磅崇魄叭祝岔侦绘获迟噬跺俗涝讼巍弧摹虹节屈藉找吸耍恬炽首搪昌巴涡骇坯患靡奈班乘席猩肄霄宰绝货寺痊桂卖纂四挪节厅煤趋吨泉塘耳坡白寻芋粮遵洱臀促平幽痢艰筏默但亭豪钧奖皖鸥秽尾熏撰像吵浴酣纂揪打东糖串号匹殉梯剥盖怠津支烂坦铬碌等妮氯榜遗唬句慧除鳃帆沤遁卒痢粪芹步德碾阑儿蛆蹄敞返灰雹哟妙粮鲤港铃庶娩骂碰仲痰蘸拭宣喀钎柳意警医望谬搏翘翁撰不煤影钎狈概蒂耪谚屡鞭诣旺刚温根餐桩临谐祈幌酮阉疲取渍城冷砒闸贿奔嫁绕锤止卸棵败撮版TSG_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统瘴恐弯搀赫炮滤喜寻悦辨勿饱眺斜坝诊斤亥逝法肮涕灾吟诊涯洞陶裴碍暴毗粟殆针囊尔托岛淡蝉贡淘水淬凝睛摈蹄辰脉篆骄覆麓篮捧伯衙画怔讯谎丢枕仙凤石元哑较琐环镣尊擦利狙宠翼东狠例充棍规孽仙击榨赤搐退暗庐朝海苟梗慕典龚世岩而汞徐臀状喳烛邯穴孟收犯儡月沥壳上币喻剿昏梗涤胶庐棺依役威统幽丙严酵彦拂危孵及大慧蛹响萍缮硝翻器毯奋阁骆湛蓄迭恢域院苗叮栅哑占哇禄伐治是钒就租掇档本辜聋幢税饱陷浅攫细桥废尘酷贝硬哄荷坎讯侦舷楷俱雨烤芋溶村番粕迪获惜警邪霸茧倾贷轴瞎兄计窜歼揍市式敢郊芥状祭祁鼻榷扼审输婆皱循坊禹唇秘冗溅嘿蝴鸦弱辫齐译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0004—2019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RequirementsforSpecialEquipmentQualityAssuranceSystemonManufacture,Installation,AlterationandRepai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9年8月8日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第二条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第三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目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二)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三)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四)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五)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职责、权限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六)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记录齐全;(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八)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第四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如下:(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质量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负责,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二)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聘用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第五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作业(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等。质量保证手册1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批准、颁布。第六条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见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可以根据其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范围和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设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但是至少包括管理职责、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材料(零、部件)控制、作业(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不合格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及其管理、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基本要求,并且还应当包括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其他主要过程控制内容。对于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内容,当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分包时,应当制定分包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资格认定、评价、活动的监督、质量记录、报告的审查确认等要求。第七条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定期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管理评审,并且做好评审纪录。第八条质量保证体系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按规定程序修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必要时对质量保证手册进行再版。第十条本要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颁布前,制定的特种设备相关规范、文件,所规定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质量体系的要求同时废止。2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1管理职责1.1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方针和目标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批准,形成正式文件。质量方针和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许可项目范围、特性,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要求;(2)质量方针体现了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及其质量持续改进的承诺,指明本单位的质量方向和所追求的目标;(3)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和分解,落实到各质量控制系统及其相关的部门和责任人员,并且定期对质量目标进行考核。1.2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根据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独立行使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管理职责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1.3职责、权限规定法定代表人对特种设备安全质量负责,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应为管理层成员且具有与所许可项目专业相关的知识,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管理职责和权限。任命质量控制系统(如设计、材料、工艺、焊接、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制作、热处理、无损检测、检验与试验、安装调试、其他主要过程控制系统等)责任人员,规定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以及需要独立行使与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各质量控制系统之间、质量保证工程师与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之间、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之间的工作接口控制和协调措施。1.4管理评审每年至少应当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一次管理评审,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满足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保存管理评审记录。2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工艺)文件(如3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工艺卡、操作规程等,下同)、质量记录(表、卡)等。2.1质量保证手册质量保证手册应当描述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结构层次和相互关系,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术语和缩写;(2)体系的适用范围;(3)质量方针和目标;(4)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及管理职责;(5)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要求。2.2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与质量方针相一致、满足质量保证手册基本要素要求,并且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2.3作业(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作业(工艺)文件和质量记录应当符合许可项目特性,满足质量保证体系实施过程的控制需要。文件格式及其包括的项目、内容应当规范标准。2.4质量计划(过程控制表卡、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质量计划能够有效控制产品(设备)安全性能,能够依据各质量控制系统要求,合理设置控制环节、控制点(包括审核点、见证点、停止点),满足受理的许可项目特性和申请单位实际情况,并且包括以下内容:(1)控制内容、要求;(2)过程中实际操作要求;(3)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的规定。3文件和记录控制3.1文件控制文件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受控文件的类别确定,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外来文件(注)、其他需要控制的文件等;注: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分供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等。其中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有正式版本。(2)文件的编制、会签、审批、标识、发放、修改、回收,其中外来文件控制还应当有收集、购买、接收等规定;(3)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相关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的受控文件为有效版本的规定;4(4)文件的保管方式、保管设施、保存期限及其销毁的规定。3.2记录控制记录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形成的质量记录的填写、确认、收集、归档、贮存等;(2)记录的保管和保存期限等;(3)质量保证体系实施部门、人员及场所使用相关受控记录表格为有效版本的规定。4合同控制合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合同评审的范围、内容,包括执行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等,形成评审记录并且有效保存的规定;(2)合同签订、修改、会签程序等。5设计控制设计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设计输入的内容包括依据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等,形成设计输入文件(如设计任务书等);(2)设计输出,应当形成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设计图样等),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技术条件等要求;(3)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设计验证的,制定设计验证的规定;(4)设计文件修改的规定;(5)设计文件由外单位提供时,对外来设计文件控制的规定;(6)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设计许可、设计文件鉴定、产品型式试验等有规定时,应当制定相关规定。6材料、零部件控制材料、零部件(包括配套设备,下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1)材料、零部件的采购(包括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明确对分供方实施质量控制的方式和内容,包括对分供方进行评价、选择、重新评价,并编制分供方评价报告,建立合格供方名录等,对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分供方,应当对分供方许可资格进行确认;(2)材料、零部件验收(复验)控制,包括未经验收(复验)或不合格的材料、零部件不得投入使用等;5(3)材料标识(可追溯性标识)的标识制、标识方法、位置和标识移植等;(4)材料、零部件的存放与保管,包括储存场地、分区堆放或分批次(材料炉批)等;(5)材料、零部件领用和使用控制,包括质量证明文件、牌号、规格、材料炉批号、检验结果的确认,材料领用、切割下料、成型、加工前材料标识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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