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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1-目录一、专业工程特点.........................................................1二、监理工作流程.......................................................1三、监理工作要点.......................................................4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6-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的特点本工程概况根据周围环境、场地地质条件(区域气象条件、位置与地形地貌、岩土分布与特征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等综合考虑,基坑支护结构形式采用排桩加锚杆加阻水帷幕和悬臂桩支护型式。截水帷幕施工完毕,土方开挖前在基坑范围内布置降水井(采用管井)降水,基坑开挖后采用明排水。土方开挖与锚杆工程交替进行,土方分层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基底预留200mm厚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基坑规模:长约210m,宽约100m,开挖深度#楼区域为5.6m、#楼区域为5.8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已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并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基坑较深且基底标高存在高差,在电梯井及集水井部位开挖深度要加大;二期车库与一期车库需要连接,连接部位的降水与支护需要着重考虑;基坑东南侧要考虑地下管网;大面积降水,要考虑东侧原有住宅小区的安全;涉及的工序多,如:基坑降水、排桩支护、锚杆施工、旋喷桩施工等,要考虑各工序的有序进行,需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采取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进度等有效措施;本工程处于市中心,人员密集、交通拥挤,要考虑降低噪音、防止扬尘、不扰民等文明施工措施。二、监理工作流程(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资源配置、工作制度及措施等是否与工程规模及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本工程要求;3)项目管理部各职能部门及人员职责权限是否明晰、制度是否完善;4)是否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辨别、评价和论证,并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5)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职能部门或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2-6)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验收规定。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1)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的执业资格证书,资格等级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配备应符合相关规定。(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监理机构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操作规程等。(3)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开工条件项目监理机构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3)进场机械、设备的验收手续;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5)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与落实情况;6)安全教育及交底情况;7)临时用电验收情况。(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对编审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前,应首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进行实质性内容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重新报审,符合规定后再行报审。2)对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项目监理机构对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其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又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措施,其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施工单位报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要求其重新编制、报审。-3-3)针对性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等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应详细具体,明确操作要求,应包括安全技术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文明施工措施。(5)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落实深基坑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加强监理旁站,巡视的检查力度,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方案实施,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2)定期组织有关各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3)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1)检查施工单位(总包、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2)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情况;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三、监理工作要点1、深基坑施工前的控制要点(1)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阅读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基坑开挖地段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分析可能对影响边坡的关键地段、重要地层及土质指标做到心中有数。(2)审查施工单位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到岗就位情况。(4)审查进场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检测报告,重要材料要现场抽样送检。(5)审查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进场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2、基坑降水控制要点(1)施工期间施工降水要连续不断,直至地下顶板浇筑完成。(2)降水排水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3)降水期间,必须由监测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等进行沉降、变形观测,如遇异常,必须立-4-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3、土方开挖控制要点(1)土方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1)挖掘机挖土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2)土方开挖应分层进行,与锚杆施工交替进行。各层开挖深度由专职测量员跟踪控制。(3)土方开挖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建设等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4)施工期间,应对开挖范围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沟渠、管线,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和迁移。(5)深基坑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设置爬梯。(6)夜间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土方超挖,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7)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开挖,并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开挖。(8)土方开挖要注意对排桩、锚杆的保护,避免挖机碰撞而产生破坏。(9)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坍塌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10)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1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4、基坑支护控制要点(1)基坑支护应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道路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2)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与混凝土腰梁未设置完成,且未达到开挖要求的强度或承载力,以及未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加力时,严禁超挖土方。(3)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前,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4)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制。-5-(5)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现象;4)进行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以及市政管道出现泄漏问题;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8)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9)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问题;10)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6)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5)周边建筑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周边管道泄漏等。(7)巡视检查以下内容:1)周边道路、地面裂缝、沉降;2)桩后土体裂缝、沉陷;3)止水帷幕开裂、渗漏;4)周边建(构)筑物裂缝;5)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的状况是否正常;6)基坑顶面周边超载情况;7)监测设施是否完好。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一)监理工作方法:1、审查核验项目监理机构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及资料。-6-1)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2)审查深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编制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审批,方案必须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3)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审查总、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及其合法有效性、安全生产协议;4)负责审核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等;2、巡视检查1)施工作业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情况;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岗工作情况;3)施工现场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的相符情况;4)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情况;5)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实施情况;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7)对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抽查,并加强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建设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的抽查次数。8)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告知项目监理机构对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中对施工单位的要求进行事先告知。4、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情况,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监理通知单发送施工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针对监理机构指令进行整
本文标题: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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