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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2〕298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效综〔2012〕4号)要求,厅效能办拟制了《2012年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经厅党组研究,并报省效能办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件:2012年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8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12年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精神,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效综〔2012〕4号)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已有成效、改进完善工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今年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度厅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2012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绩效管理工作,以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促进审批提速、服务提效、作风转变、环境优化”,以改善投资环境为重点,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作风、强化服务监督,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二、评估内容-2-按照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效综〔2012〕4号)要求,全面开展本厅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五大战役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部门行政能力建设的情况;绩效管理创新情况。三、组织实施2012年度厅绩效管理工作在厅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厅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配合,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处室(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处室绩效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绩效评估指标的落实。四、评估方法根据闽效综〔2012〕4号要求设置本厅绩效目标,形成本厅2012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考核体系和责任体系,并总结自评,与省效能办开展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指标考核2012年我厅绩效评估指标,由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大部分组成。业务工作实绩主要反映我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实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有效作为的实际工作成效。行政能力建设分为科学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管理创新五个方面内容。(详见附件)指标考核由省效能办采取联合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分别占60%和40%。(二)公众评议积极配合省效能办开展公众评议工作。参加公众评议人员为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公众评议分中期评议和年终评议。(三)运行监控-3-办公室将会同有关处室每季度对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同时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工作进度,确保目标圆满完成(四)察访核验严格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效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并形成制度,厅效能办将每月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一次明察暗访,临近年终和联合评估期间,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重点察访核验履行职责、工作进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制度落实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庸懒散行为,提高机关形象。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把检查核验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配合做好省效能办察访核验小组到我厅的察访核验工作。五、工作步骤(一)6月,认真组织学习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和全省机关效能和纠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工作,对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整改意见。(二)7月,厅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提请厅党组研究,并按规定时间报省效能办审核。(四)8月,在省效能办对我厅评估工作方案审核批复后,开始组织实施。(五)8月配合省效能办开展中期公众评议。(六)8月15日前,绩效管理半年分析报告报省效能办。(七)12月,配合省效能办开展公众评议。(八)12月中下旬,对本厅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选和表彰绩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九)2013年1月20日前,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报送省效能办。(十)2013年1月底前,配合做好省效能办对我厅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联合评估。六、工作要求-4-(一)加强领导。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2012年厅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推行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落实,促进职责职能发挥和工作目标实现,促进行政效率和能力提高,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有力抓手。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绩效管理机制。(二)落实责任。处室、单位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按照本工作方案,抓好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定期检查、分析各项指标落实进展情况。对绩效评估相关数据采集、材料报送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我厅各项评估资料信息准确、及时。(三)注重实效。把绩效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文明行业创建紧密结合,精心组织,精心运作。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注意通过绩效管理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分析存在问题,探索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抓好督促整改,使绩效管理工作真正成为推动工作、创新工作、提高效率的新机制。要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弄虚作假。要健全完善效能告诫和奖惩激励机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处室、单位及其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充分调动各处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加强保障。认真做好厅绩效管理保障工作,为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必要条件。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积极响应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全厅绩效评估工作有效、有序深入开展。附件:2012年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doc-5-2012年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绩效管理指标考核表项目一级指标年度工作目标(二级指标)责任处室得分业务工作实绩60分一、强化责任,完成就业目标任务;落实积极就业政策(6分)(1)落实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力争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2分)(2)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总结评估现行就业政策实施情况,不断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影响的政策储备。(2分)(3)制定出台“稳增长、促发展”服务企业有关政策、措施。(2分)就业处牵头就业中心配合就业处牵头就业中心配合就业处牵头,劳动关系处、就业中心配合二、做好就业援助工作(2分)(1)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力争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其中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3万人。(1分)(2)加强失地失海群众就业培训,与相关部门选择则1-2个县指导按项目运作模式开展培训。(1分)就业中心牵头就业处配合职培处牵头,就业处、就业中心配合-6-三、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推动农民工工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6分)(1)指导全省组织开展40场“海西招聘行动”,动员1200家企业“企业诚信用工承诺”专项活动,扶持“12580”等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就业信息、搭建供需平台、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服务企业用工。(2分)(2)完善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我省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1分)(3)指导2个设区市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1个设区市开展省级创业型工作。(1分)(4)推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全省发放10亿元以上。(1分)(5)开展SIYB创业培训,组织3万名(含省公务员局高校毕业生1万人)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参加SIYB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创业成功率,带动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1分)就业中心牵头,就业处、农民工办配合就业处牵头,就业中心配合就业处牵头,就业中心配合就业处就业中心牵头,就业处、职培处配合四、努力提升职工队伍素质(4分)(1)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10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和21家产业技工培养基地建设,培养实用型、紧缺型技能人才。(2分)(2)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竞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年鉴定50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8.8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7000人。(2分)职培处职培处牵头,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配合-7-五、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3分)(1)开展紧缺工种、订单定岗培训,力争全年培训3.8万人。落实培训经费直补企业政策,扩大培训范围,增强培训实效。(2分)(2)进一步深化技工学校改革,强化校企合作,坚持“长短结合”,积极参与退役士兵、创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技能培训,发挥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1分)职培处职培处牵头,技工教研室配合六、稳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3分)(1)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1分)(2)城镇基本养老参保人数达700万人(1分)(3)为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的人才提供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1分)养老处、医保处、就业处、工保处、居民保分别牵头七、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4分)(1)巩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按不低于10%的增幅进行调整。(1分)(2)扎实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要研究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分)(3)深入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为推动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前期准备。(1分)养老处牵头,社保局配合居民保牵头,养老处配合养老处牵头,机关保配合-8-八、积极做好医疗保险工作(6分)(1)城镇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1260万人。(2分)(2)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改革,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5%和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保持在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2分)(3)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提高到240元,指导各地上半年完成补偿方案调整并组织实施。(1分)(4)进一步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联网工作,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并加强对医保目录、药品编码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管理。(1分)医保处牵头,医保中心配合医保处牵头,医保中心配合医保处牵头,医保中心配合医保中心牵头,医保处配合九、做好失业保险工作(4分)(1)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参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430万人。(2分)(2)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1分)(3)加强失业动态监测,探索失业预警办法和失业调控工作体系。(1分)就业处牵头,就业中心配合-9-十、加强工伤生育保险工作(4分)(1)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495万、460万人。(1分)(2)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配套政策,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和各类高风险企业、服务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1分)(3)认真落实“老工伤”人员待遇,稳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1分)(4)继续做好职
本文标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通知闽人社文〔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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