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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项目概述1、项目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以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目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12月10日印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2017年2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7〕11号)。为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部要求,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14〕55号)、《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2016年版)》(川环函〔2016〕2152号)等文件,逐步建设我省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对企业环境信用行为进行指标和等级评价,督促全省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环境管理转型,建立企业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2、系统现状2014年7月,为响应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的文件要求,我厅召开了省环保厅第70次厅务会并作出相关决定,并下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14]55号)文件,加快建立我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了我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对企业环境信用行为进行指标和评价,弥补我省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空白。随着环境保护信用评价工作的发展,原有全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参评企业从几百家增加到上万家,从单一环保信用信息向跨部门综合信用评价共享互通发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联合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日益健全。为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监管,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合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发展的现状进行全面提升,建设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平台。二、需求分析1、业务需求分析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及评价结果应用的要求,通过省、市(州)、区(市县)三级联动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业务管理体系,建成全面覆盖省-市(州)-区(市县)三级的环保信用信息系统,覆盖环保信用信息为主的社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共享和应用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的参评企业资料库规范并精确化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过程及结果。并实现与其他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和信息交换共享、实现联合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服务。为切实贯彻国务院、环保部、省政府对加强环境监管、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的要求,需实现省、市(州)、区(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基础数据采集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准确性;需实现环保部门数据与省发改委、工商局等外部社会信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需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相关指标体系要求对信用评价基础数据进行科学判定,保证评价结果公平公正;需按照环保部、省政府对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同时配合征信系统,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功能、性能和安全需求分析系统需具有高性能和高可靠性,具有灵活的扩展性和良好的可移植性,充分考虑今后的横向和纵向的平滑扩张能力;数据归集和处理、信用评价等流程管理功能要具有完善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用户界面友好性。数据共享对接要具有跨平台、跨数据库的高兼容性。支持IE8以上的多种浏览器,兼容性良好。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单一操作的系统响应时间应快速,在系统设计时应注意单点故障问题,减少对整个系统的影响。系统提供连续稳定运行。能对系统功能、数据库进行完善的实时管理和监控,对用户体系管理规范性、易用性,便于系统管理人员进行运行维护。具备较强的系统安全性和灾难恢复能力,系统具有安全审计功能,能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三、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2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17〕11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14〕55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4〕1811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修订印发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2016年版)的通知》(川环函〔2016〕2152号);《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GB/T16260-96)》。四、建设目标通过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促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广泛开展,提高工作效能和效率。1、建设以更系统、科学的架构和安全体系为基础的综合管理平台,满足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工作需求。2、实现以全面覆盖环保环境信用信息为主的社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共享、评价、公开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形成规范、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3、建立企业信用台帐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信用信息公开。4、建立完善的系统支撑体系,实现信用全过程管理、用户等管理的规范化、易用化。5、建设社会信用基础数据缓存和接口开发交换共享,与环保内部业务系统和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社会信用系统的对接开发应用,实现与各系统的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奖惩联动协同。五、总体建设方案(一)建设目标通过更系统、科学的平台架构、功能、性能、安全体系等建设,建成全面覆盖省、市(州)、区(市县)三级的环保信用管理系统,实现以覆盖环保信用信息为主的社会信用综合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等全过程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实现更全面、准确、快捷的环境信用信息公开服务,并实现与其他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和信息交换共享、联合奖惩等联动。1、建设以新的架构和安全体系为基础的管理平台,满足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工作需求。2、建立以全面覆盖环保环境信用信息为主的社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共享、评价、公开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完善规范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并将信用信息推送省环保厅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3、实现与各系统的信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奖惩联动协同。4、建立企业库等数据库系统。5、建设社会信用基础数据缓存和接口开发交换共享,实现与环保内部业务系统和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社会信用系统的对接开发应用。6、建设后台管理系统,实现信用全过程管理、用户等管理体系的规范化、易用化。(二)总体设计1、设计原则 实用性原则本项目建设应紧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企业信用评价业务需求,系统的业务功能设计要以实际业务为准,严格按照用户的业务流程和业务规范进行设计、实施。充分满足用户的业务要求和应用要求。规范性原则本项目建设要规范运用数据服务和应用标准,实现功能性能和安全的全面规范化建设。节约性原则本项目在设计中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已建设软硬件系统资源,保护已有投资,实现建设成果效益最大化。系统建设要避免资源浪费,同时保证系统的高可靠性。先进性原则在本项目建设中应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先进的系统来构建业务体系。以较高性能价格比进行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提供高效能和高效益。可扩展性原则本项目建设需考虑网络系统需求的不断发展变化,以及信息化技术不断提高的情况,系统要具有灵活的可扩展性。稳定性原则本项目建设必须稳定可靠,构建产品和技术要成熟稳定,要实现服务器等设备不停机扩容、系统不中断的版本更新。安全性原则本项目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标准进行本次项目建设标准。在进行系统与网络设计时,应选用高可靠性设备和技术,保障网络和系统的安全;采用集群结构优化系统的整体功能,减少冗余,以提高数据和系统的使用和运行效率。2、建设模式设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采用省级统一部署,省、市州、区县三级环保部门用户共同使用的形式进行建设。基础数据通过省、市州、区县三级用户录入,环保部门内部业务系统和外部部门间信用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实现数据动态采集归集;开发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省厅各业务处室、市州及区县环保局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建设环境信用评价发布与共享系统,实现评定结果自动推送环保厅外网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与查询;开发数据缓存和接口,将企业环境信用基础信息、评价结果信息数据推送给相关部门,实现奖惩联动协同,建立起与其他企业信用体系责任部门的交换共享和协同机制。3、总体框架 按照环境信息化总体规划,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应用架构、业务架构和数据架构的需求为基础,结合当前主流和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进行构建。系统总体架构如下图:4、系统流程设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步骤:确定参加评价企业名单后,归集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在每年省厅规定时间前完成企业上一年度环保信用等级初评,告知企业初评结果,复核反馈意见,审议确定评价结果,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等信息。5、应用系统设计 应用支撑:针对业务特点,建设统一身份认证管理平台,支撑多级用户的管理;建设工作流引擎,满足环境信用评价流程建设,以及未来业务流程变更需要。业务应用:建设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实现系统首页门户、参评名单管理、数据采集填报、数据审核管理、信用评价管理、信用台帐管理、综合查询分析、系统基础配置及预留接口管理,满足省市县三级评价管理业务需要,建设评价信息发布与共享系统,将评价结果数据发布给公众,通过数据共享功能和数据接口,将评价结果数据及企业环境失信详细数据共享给公众服务平台。用户:本系统建成后用户包括四川省环保厅、市州环保局、区县环保局、企业等用户。六、系统具体建设内容(一)信用评价管理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与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共享,对企业进行综合的环境影响评价,实现信用动态评估、动态管理。1、参评名单管理根据国家下发或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确定的参评企业,可在系统中制定参评企业名单,可从系统企业库中选择,同时,初步污染源企业信息与参评企业名单自动关联。(1)名单拟制管理根据国家政策下发名单或四川省环保厅确定的名单,用户可从企业库或往年历史参评库中导入污染源企业生成参评企业名单。如本年度参评企业与上年度相同或差异较小,可直接选择从往年历史参评库中导入企业参评名单,生成企业参评名单后,也可手动调整,新增或者参评企业。(2)参评名单公示系统展示待公示名单,提供筛选查询功能,可查看参评企业信息,用户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后,可将参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系统结合参评企业名单,生成名单列表,列表按行政区划,统计各区划内参评企业数量及所有参评企业总数,可查询各行政区划内具体参评企业。(3)参评名单调整公示期内,用户单位相关负责人可对参评名单进行审核,如发现缺漏或名单有误,可直接进行调整且必须反馈调整意见,操作过程留痕。(4)参评名单下发系统展示待下发名单,提供筛选查询功能,可查看参评企业信息,用户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后,可将参评企业名单下发至下级环保局。系统根据参评
本文标题: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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