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几类监督方式的思考
编号:219780405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几类监督方式的思考201X/X/XX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几类监督方式的思考《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了有效落实监督职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三条至十九条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听取专题报告、日常监督、受理检举控告、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作出了规定。现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几类监督方式进行简要阐述。一、“蹲点式”监督2018年,xx省纪委监委印发《“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对“蹲点式”监督进行了阐述,对谈话主体、对象范围、主要原则、主要内容、主要方式及成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蹲点式”谈心谈话,进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面对面的精准监督。“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是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工作方式,每一次谈心谈话都是对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有利于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醒教育。“蹲点式”谈心谈话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做好在谈话前准备工作。谈话前,要先查阅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档案、党委(组)会议记录、述责述廉报告等相关材料,并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做到心中有数,有备而来。二是要把握好谈话内容。谈话内容一般包括谈话对象的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家庭生活、健康状况,以及所在地区、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党风廉政[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几类监督方式的思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13655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