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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江府办函〔2010〕9号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四川江安迎春购物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拉动内需,扩大消费需求,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四川宜宾迎春购物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10〕3号)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0四川·江安迎春购物月活动”。现将《2010四川·江安迎春购物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便民购物和促销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新年节日消费氛围,推动我县消费需求稳定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二○一○年一月十三日-2-“2010四川·江安迎春购物月”活动方案一、名称2010四川·江安迎春购物月(以下简称“购物月”)。二、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2月28日。三、地点县城及各乡镇场镇。四、主题繁荣市场,拉动消费。五、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江安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江安县经济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委会成员:名誉主任:张家园县委副书记主任:刘刚县政府副县长副主任:杨应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胡孝培县经济商务局局长唐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商务工作领导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规建局、县公安局、县旅文体局、县广电局、县城管办、县物价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3-县畜牧兽医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交管大队、县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经商局,由罗万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2623114、2622882,邮箱:zxblwb@21cn.com)。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当地“购物月”活动及收集汇总重点联系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情况。六、主要内容(一)购物月—启动仪式。1月14日10:00在绿源超市门前举行。届时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出席(具体方案另行制订)。各乡镇在其乡镇政府所在地,同时举行“购物月”启动仪式。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各乡镇政府。(二)家电下乡产品展销会。1月16日起,利用周六、周日,组织引导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在竹都广场和各乡镇政府商贸集中区进行展销。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各乡镇政府。(三)“购物月”—年货下乡。组织和引导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企业和标准化村村农家店,根据大量民工返乡、农村传统消费旺季等特点,加强农家店商品配送,组织适销对路商品,开展针对面向农村市场的年货商品促销活动。-4-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各乡镇政府。(四)“购物月”—培育消费热点。在县城步行街、仿古街营造消费氛围,举办精品、名品、时尚消费品等多种节令商品促销,组织当地的房地产商、汽车摩托车、建材家具等销售商,根据商品房、汽车摩托车、建材等商品特点,开展富有特色的专项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多元的消费选择和购物体验,进一步培育消费热点。引导两商业街充分发挥购物、娱乐、旅游、商务、文化、休闲等多项功能,拉动消费升级,为繁荣繁华城市、改善民生增光添彩。引导美容美发、洗染、足浴保健等居民服务业,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营销活动,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江安镇政府。(五)“购物月”—放心过节,安全消费。县经商局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大对肉类、酒类等关系民生的重点商品的安全管理检查力度。加强对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引导和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服务承诺、放心消费等活动,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各乡镇政府。(六)“购物月”—送温暖,惠民生。组织和引导家政、美容美发等企业送温暖、送服务到五保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等困难家庭。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各乡镇政府。-5-七、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一)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政府引导为主,辅之以市场化运作。(二)对县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要共同做好宣传导向工作,要营造有利于扩大消费的社会氛围,正确引导消费,做好“购物月”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宣传报道工作。县经商局负责活动方案的编制、总体策划、启动仪式筹备工作的全面协调及实施,负责做好“购物月”期间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县财政局负责对“购物月”专项活动经费给予支持。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共同加强对流通和生产环节的检查,确保商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县经商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物价局要共同加强对促销活动的管理,做好对美容美发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节日市场的正常秩序;要共同做好汽车、摩托车销售市场的销售管理,积极开展汽车、摩托车展销活动。县经商局要会同县畜牧兽医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抓好屠宰管理和肉品质量专项整治,确保上市肉品“放心”。并加快“万村千乡”工程建设,做好年货下乡,服务三农的工作。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消防大队要做好新春购物-6-节展销期间的交通疏导、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县城管办、县工商局要做好“购物月”展销期间城市卫生管理,对有关“购物月”参加企业和单位的展位布置、广告宣传给予方便和支持。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支持配合做好“购物月”有关工作。(三)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本地区因地制宜地开展“2010四川·江安迎春购物月”的各项活动,并在政策、经费、服务上给予企业大力支持。八、有关事项(一)全县统一活动会标、标识、宣传标语内容。统一悬挂“2010四川·江安迎春购物月”横幅(白底红字)及会标、标识。各项活动在总名称下列出活动名。(二)各乡镇政府做好参加“购物月”活动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情况统计,并落实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企业迎春“购物月”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三)“2010四川·江安迎春购物月”组委会将按照各乡镇上报方案内容进行督查。(四)总结表彰。各乡镇政府在1月18日前和2月28日前分别将联络员及“购物月”方案、总结报县经商局。县政府将对“2010四川·江安迎春购物月”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工-7-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附件:重点联系企业迎春购物月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情况统计表-8-重点联系企业迎春购物月期间开展促销活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开展了哪些促销活动元旦(1月1日-3日)期间营业额、增幅春节(2月14日-20日)期间营业额、增幅迎春购物月活动期间营业额、增幅注:1.此表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联络员收集当地重点联系企业有关情况,并汇总后报送县商务局商务办;2.分别于2月20日(春节期间情况)和2月28日(购物月活动情况)报送。-9-主题词:商贸购物月△方案通知抄送:市商务局,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江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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