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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商业银行经营学第八章
第八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代理客户办理收款、付款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是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代理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银行经营中间业务无须占用自己的资金,是在银行的资产负债信用业务的基础上产生的,并可以促使银行信用业务的发展和扩大。中间业务占银行收入比重逐年加大本章学习目标:本章结构:中间业务概念、性质及种类第一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结算业务概念、原则、工具第二节商业银行结算业务代理业务概念、种类第三节代理业务银行卡概念和功能第四节银行卡业务信托的含义和特征第五节信托业务租赁的含义、分类第六节租赁业务第一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一、中间业务的概念、性质及分类(一)概念的表述中间业务(intermediarybusiness),狭义上被理解为中介的或代理的业务,即商业银行较多地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广义的中间业务则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商业银行表外业务(Off-Balance-SheetActivity),简称OBS业务,指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但对资产负债表构成潜在的实质影响,不占用银行资金但对银行资金构成或有损失的银行业务。国际银行界没有“中间业务”这一提法。国际银行界在谈到资产、负债业务以外的业务时,往往使用“表外业务”这一概念。(二)中间业务的一般性质及其变化狭义的中间业务的一般性质为:1、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自己的资金2、不占用或不直接占用客户的资金3、以接受客户委托的方式开展业务4、以收取手续费的形式获取收益。现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最新变化:(1)从不动用商业银行的资金到主动垫付一定的资金如结算透支、融资性租赁等;(2)从不承担风险到主动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担保、承诺、票据发行便利、期货与期权等;(3)从被动等待客户到主动招揽客户如各类信用卡业务、投资理财中的VIP服务、客户经理制等;(4)从不收费到要收费甚至“多收费”,客户逐渐认识到了今天的“付费”是为明天的风险“买单”;(5)从单一的中间业务到综合与混业的中间业务如银行与证券、银行与保险、银行与信托等的交融与创新业务。(三)中间业务的分类中间业务的分类有许多标准,目前国际上常见的也是最基本的是以收入来源为标准分类。美国从收入来源角度出发,将中间业务划分成五类:(1)信托业务收入,是信托部门产生的交易和服务收入。(2)投资银行和交易收入,是证券承销、从事金融交易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如期货、外汇、利率、证券、指数交易。(3)存款账户服务费,是账户维护费、最低金额罚款、无效支票罚款等。(4)手续费收入,包括信用卡收费、贷款证券化、抵押贷款再融资服务收费、共同基金和年金的销售、自动提款机提款收费等。(5)其他非手续费收入,包括数据处理服务费、各种资产出售收益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种类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商业银行开办中间业务的风险和复杂程度,分别实施审批制和备案制。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主要为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以及与证券、保险业务相关的部分中间业务;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主要为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品种: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担保类业务贷款承诺金融衍生业务各类投资基金托管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的适用审批制的其他业务品种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品种:各类汇兑业务;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代理发行、承销、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包括代发工资、代理社会保障基金发放、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委托贷款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代理资金清算;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包括代理外卡业务;各类代理销售业务,包括代理旅行支票业务;各类见证业务,包括存款证明业务;信息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金融信息咨询;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业务;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包括融资顾问、国际银团贷款安排;保管箱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适用备案制的其他业务品种。根据中间业务的风险程度、使用的广泛程度和当前市场准入监督管理要求,这25类中间业务品种基本可以归为以下九类:支付结算类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类业务、担保类业务、承诺类业务、交易类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和其他类中间业务。二、中间业务的地位和作用(一)中间业务地位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发展历程来看,商业银行从传统业务向表外业务扩散是一种趋势、一种规律。目前,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一般在银行收入中所占比例达到40%以上,在银行收益中占越来越重要的比重,而国内多数商业银行则远低于这一水平。表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总收益比重类别200720082009201020112012大银行37%38%40%39%42%47%小银行19%20%23%22%23%29%2012年商业银行净手续费净利息费增长(二)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的积极作用:中间业务的发展可以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中间业务的发展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稳定的收入;中间业务的发展可以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中间业务的发展可以减轻资本金对银行业务发展的限制;中间业务的发展有利于银行资源的充分利用、扩大银行的社会知名度、加快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全面深入创新。第二节结算业务一、概念商业银行利用一定的结算工具,以信用收付代替现金收付,通过收付款双方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把货币资金从付款方账户转移到收款方账户的业务,为客户代收代付各种资金的活动,是由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业务衍生出的一种中间业务。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在存款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开展的一项业务,客户到商业银行存款除了安全保值之外,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利用商业银行在转账结算方面的便利。商业银行要想吸收更多的存款,就要尽可能完善结算业务工作,为客户提供迅速、优质的结算服务。二、结算原则及结算工具原则:恪守信用、谁的钱进谁的账、银行不垫款结算工具:是指商业银行用于支付结算过程中的各种票据。票据是指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票据在法律上的特性1.票据是设权证券。所谓设权证券是指票据权利的发生必须做成证券,没有票据或离开了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2.票据是无因证券。所谓无因证券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只以持有票据为要求,不必证明取得票据的原因。3.票据是文义证券。所谓文义证券是指票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票面记载为准。4.票据是要式证券。所谓要式证券是指票据必须严格按票据法规定的款式和格式印制。5.票据是流通证券。所谓流通证券是指票据权利可以通过背书自由转让流通,转让票据无需通知债务人。结算工具的种类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的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l)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银行向客户收妥款项后,由银行签发无条件支付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属于自付票据,即出票人就是付款人,因而具有本票性质。(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的由承兑人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适用于企业单位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由付款人自己承兑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称为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本票是发票人(债务人)签发并承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来人的票据。本票除具备票据的一切性质外,还有如下特征:本票是一种自付性票据;本票是发票人为主债务人的票据。(1)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所称本票就是指银行本票。一般是由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本票可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定额本票有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4种。(2)商业本票是企业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本票是西方国家流行的一种票据,是一种融资工具。支票。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活期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特性:一般情况下,支票是由企业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付款的票据,是我国传统的票据结算工具,可用于支取现金和转帐。(l)支票为即期票据,各国票据法都不承认远期支票;(2)支票具有自付性质票据,即支票的债务人实际上是发票人,但付款人是银行,是银行替发票人付款;(3)支票具有支付手段功能,即支票是见票即付票据。三、转账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是指经济往来中对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结算地点、委托人、凭证、凭证传递方式以及货币资金的收付方法等。国内结算方式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和信用卡等。1.银行汇票结算方式2.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柜员汇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张三3、银行本票结算4、支票结算5、汇兑结算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付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付款人收款人收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1.收款人向付款人提供商品、劳务等2.收款人提供收款依据,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委托开户银行收款3.收款人开户银行受理后,退回委托收款凭证回单给收款人留用4.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传递委托收款凭证5.付款人开户银行通知付款人付款6.付款人承认付款7.银行间划转8.收款开户银行通知收款人款项已收妥入账②①③④⑤⑥⑧⑦6、委托收款7、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发货后委托托收验货后承认付款收取款项支付款项甲银行乙银行A企业B企业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第三节代理业务一、概念商业银行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委托人办理一些经双方议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理中央银行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和其他代理业务。代理业务是典型的中间业务,客户不转移财产所有权,银行不使用自己的资产,不为客户垫款,不参与收益分配,银行充分利用自身的信誉、技能、信息等资源代客户行使监督管理权、提供各项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目前,私人银行业务日益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竞争核心。二、主要种类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央银行业务。保付代理业务:简称保理,商业银行以购买票据的方式购买借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在账款收回前提供融通资金外的各项服务。按出口商出售单据后是否可以立即获得现金,分为到期保理业务和标准保理业务。到期保理业务是指银行在出口商出售单据时不立即支付现金,而是承诺票据到期无追索权向出口商支付票据金额;标准保理业务是出口商发货后,立即把单据卖给银行,取得现金。三、个人理财业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设计金融产品,将客户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基金、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和风险的不同需求,以帮助个人客户达成生活目标或投资目标。具体操作时通过储蓄存款的形式购买该产品,银行和投资者之间需要共同签署一份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理财合同。目前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种类非常繁多,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之
本文标题:商业银行经营学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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