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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管理學刊第7卷第2期,2007年8月pp.167-186跨國企業子公司自主權影響因素之研究-以外商在台子公司為例朱文儀國立台灣大學工商管理系暨商學研究所副教授陳克名華碩電腦筆記型電腦事業部產品經理陳建男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摘要跨國企業海外子公司自主權影響因素之探討,一直是國際企業與策略管理領域的重要研究議題。本研究以歐、美、日三地之跨國企業在台子公司為研究對象,探討影響海外子公司營運自主權的影響因素。本研究以四個構面:子公司經理人特質、子公司特性、子公司當地環境特性,以及母公司全球經營哲學等,共12個解釋變項進行實證分析。實證結果指出,影響子公司自主權的主要因素,包括:子公司經理人的組織承諾、子公司經理人的相關國際事務經驗,以及子公司在整體多國企業中相對規模的大小等,顯示過去研究中往往被忽略的子公司經理人特質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用。關鍵詞:跨國企業、子公司、自主權壹、導論在跨國企業運作中,如何適當地協調公司總部與子公司之間的關係(headquarters-subsidiaryrelations),對管理者而言是一項艱鉅的挑戰,更是管理學術界長期以來相當關注的議題。就母公司(或企業全球總部)的立場而言,子公司設立的目的,在於執行母公司的全球策略,以確保或提昇企業整體經營效率,並擴大原有的經營疆界。因此海外子公司負有迅速回應當地需求、配合全球效率整合,並參與跨國企業全球知識擴散網絡的多重任務,並不斷地尋求新的市場機會與利潤,以達成企業整體經營目標(Bartlett&Ghoshal,1986,1989,1990)。而協調與控制系統的建立,即是為了引導散佈在全球各地的子公司的經營活動,使其能妥善扮演總公司所賦予的不同角色,以能達成企業的整體目標(Edwards,Ahmad&Moss,2002;Ferner,Almond,Clark&Colling,2004)。另一方面,近年來有關跨國企業的研究,焦點已逐漸從原本對母公司策略的探討,轉移到對海外子公司的差異化角色與貢獻的探討。傳統上普遍認為,跨國企業的所有權優勢(ownership-specificadvantages)是由母公司所發展,然後將此所有權優勢移轉給海外子公司,以賺取更大的經濟利益(Dunning,1981)。但事實上,國家之間的差異亦是多國企業獲取競爭優勢的來源,海外子公司更是可以對跨國168跨國企業子公司自主權影響因素之研究-以外商在台子公司為例/朱文儀、陳克名、陳建男企業做出積極的重大貢獻,只要跨國企業能清楚分辨不同海外子公司的不同策略角色,並妥善設計一套差異化的協調控制系統,便可使跨國企業的整體效能最大化(廖明坤、于卓民、司徒達賢,民95;Bartlett&Ghoshal,1986;Birkinshaw,1996;Chung,Gibbons&Schoch,2006;Edwards,Ahmad&Moss,2002;Ferner,Almond,Clark&Colling,2004;Gomez&Werner,2004;Jarillo&Martinez,1990;Mirchandani&Lederer,2004;Taggart,1997)。過去有關跨國企業協調控制系統的學術研究,研究的重心包括正式化(formalization)、集權化(centralization)、部門化(departmentalization),以及社會化(socialization)等(如Bartlett&Ghoshal,1986,1989,1990;Edwardsetal.,2002;Hedlund,1981;Nohria&Ghoshal,1994;Sullivan,1992)。其中,有關集權化這一個議題的研究中,探討海外子公司的自主權(autonomy)的影響因素的研究尤為豐富(如Doz&Prahalad,1981;Edwardsetal.,2002;Ferneretal.,2004;Garnier,1982;Gates&Egelhoff,1986;Govindarajan,1986;Nohria&Ghoshal,1994;Taggart&Hood,1999)。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前述的子公司的角色與定位日益受到學術界與實務界的重視,另一方面,子公司自主權的決策,對跨國企業的營運效率與組織能耐(organizationalcapabilities)的提升,有著相當重要的影響。因此,本研究的目的,在於利用過去相關研究及理論基礎之推論,透過大樣本的實證分析,找出影響跨國企業海外子公司決策自主權的重要因素1,並期望藉由對跨國企業在台子公司自主權的研究,對學術界與實務界提出策略與管理上的建議。貳、文獻探討與研究假設一、子公司決策自主權有關自主權的定義與概念,不同學者使用的名詞互異,例如自主權(autonomy)、集權化(centralization)、授權(delegation)等(Doz&Prahalad,1981;Edwardsetal.,2002;Ferner,etal.,2004;Garnier,1982;Gates&Egelhoff,1986),但這些名詞所表示的意義卻大致相同。通常自主權指的是在單一組織內部,上級管理者所賦予下級部屬的職權。在有關跨國企業的研究文獻中,則將其定義擴充為:在跨國企業內,母公司給予海外子公司的決策權限,使其得以較有效率與彈性的裁決當地事務。Garnier(1982)則認為,「自主權為組織結構的要素之一,是關於當地部門與外部控管組織兩者之間的決策權之分配。…使組織得以分配資源,以最佳方式解決多樣問題,進而達成所設定目標的一種手段」。就整體經營觀點而言,跨國企業會考慮到它的組織架構,更進一步地深入考量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決策關係傾向,來追求特定的獲利機會,並避免不必要的風險。Garnier(1982)認為,跨國企業的母子公司之間,存在著三種主要的風險,一是對母公司海外營運之重要程度;海外收益愈高,母公司對外依存度便愈高,相對地母公司的風險即愈大,也就愈有可能實施中央集權。二是母國與地主國在政治、社會、文化、法律、與經濟等環境因素的差異程度;差異程度愈大,總部1跨國企業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除了自主權之外(centralizationversusdecentralization),還包括其他的構面,例如正式化(formalization)、社會化(socialization)、部門化(departmentalization)等。本研究只針對自主權這一個構面進行探討,並無意對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型態進行完整的研究。台灣管理學刊第7卷第2期,2007年8月169誤解當地資訊的可能性和風險就愈大,愈有可能賦予當地子公司較大的權限。三是子公司所處環境的變動程度與不可預測程度,該程度愈大,愈需要子公司有能力快速回應當地環境的變化,亦即愈有可能提高子公司的決策權限。事實上,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係屬性,類似於主理人與代理人(principle-agent)之間的關係(Eisenhardt,1989;Gupta&Govindarajan,1991)。如同主理人所面對的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一樣,母公司並無法有效的制定所有的決策,因為母公司並不擁有或必須依賴子公司獨特的知識或資訊。同時,母公司也不能將所有的決策權自主權下授給子公司,因為各地子公司的利益,並不總是與公司總部或跨國企業的整體利益相一致。也因此,形成了跨國企業所遭遇的典型問題。因此,管理學術上有相當多的理論或實證文獻,對於如何安排母公司與海外子公之間的關係,尤其是跨國企業子公司到底應該享有多大程度的決策自主權的議題,進行了相當豐富的探討。這方面的文獻,可參見Egelhoff(1988)對於此類文獻的整理與回顧。對於母公司-子公司之間關係的探討,過去學術研究主要是從三個面向進行探討:一為母公司(企業總部)本身的特性,尤其是管理風格;其次是母公司與子公司彼此之間的互賴關係;最後是子公司本身的各種屬性。舉例來說,在Garnier(1982)對美國的跨國製造業者在法國與墨西哥的子公司的研究當中,他採用了「多國企業之特性與全球經營哲學」、「子公司因素」,以及「當地環境特徵」等三個構面,來探討子公司的營運自主權特性。繼Garnier(1982)之後,相關的學術研究也多半採取類似的觀點,例如Gates&Egelhoff(1986)針對50家大型跨國企業進行的研究,則是以「母公司因素」與「子公司因素」這兩大類變數進行分析,結果發現影響子公司自主權的主要因素為:母公司握有的股份多寡、子公司規模、子公司成立年數,以及當地環境的變動程度等。Ghoshal&Nohria(1989)針對66家跨國企業子公司進行研究,以「子公司擁有的資源多寡」,以及「當地環境的複雜程度」這兩大構面,最為影響母公司管理方式的決定因素。Taggart&Hood(1999)則針對德國與日本跨國企業位在愛爾蘭的子公司進行研究,發現不同國籍的跨國企業,子公司自主權影響因素並不相同,指出了母公司因素的重要性。Edwardsetal.(2002)對跨國企業在馬來西亞子公司的實證研究,指出子公司在全球佈局中扮演的角色與定位,才是影響決策自主權的關鍵因素。Ferneretal.(2004)對美國企業在英國子公司的個案研究則發現,子公司當地的制度環境與政治經濟等限制,才是決定自主權的重要因素。本研究基本上也是採取這樣的觀點,但除了上述的觀察面向之外,本研究認為,子公司經理人或是國家經理人的個人特質,同樣是決定子公司決策權大小的重要影響因素(廖明坤等,民95;Athanassiou&Nigh,2000;Porter,Steers,Mowday&Boulian,1974;Sambharya,1996)。廖明坤等(民95)表示,過去有關決策自主權的影響因素之研究,大都從環境因素、母公司因素、子公司因素著手,較少以子公司經理人的特質切入,究其原因是西方國家的企業其正式化程度較高,經理人個人因素較不容易影響管理決策;但東方國家的企業其人治色彩較高,若忽略子公司經理人的特質,可能使研究的適用性受到質疑。因此在探討跨國企業在台子公司自主權的決定因素時,我們亦將子公司經理人的個人特質納入本研究的分析變項中。以下分別就本研究的四個構面進行文獻探討,包括:子公司經理人的個人特質、子公司特性、當地環境特性,以及母公司的全球經營哲學。二、子公司經理人特質與自主權Hambrick&Mason於1984年首先提出了高階管理觀點(upperechelons170跨國企業子公司自主權影響因素之研究-以外商在台子公司為例/朱文儀、陳克名、陳建男perspective)。他們認為,組織的特性(包括授權程度與組織績效等),在一定程度之內,可以從高階主管的個人特質來加以預測,這也類似於早期領導理論中的「偉人理論」(greatmantheory)觀點。換句話說,一個企業如果決定了他們的領導人,也就同時決定了未來組織的大致方向。Hambrick&Mason提出了幾項較具影響力的經理人特質,並區分為兩類:一為經理人的心理特徵,包括性格、價值觀與認知等;另一為可觀察到的外在特徵,例如年齡、職位別、事業經驗、教育程度、社經背景等。本研究根據過去有關經理人特質對企業績效的影響之相關文獻,定義出三個跨國企業海外子公司高階經理人的特質,包括:內外控性格、組織承諾,以及相關國際事務經驗等,分項說明如下。(一)內外控性格所謂內外控性格(locusofcontrol),是指個體認為自我可以掌握或控制命運的程度,分為內控型(internals)與外控型(externals)兩種(Rotter,1966)。先前的研究發現,經理人的內外控性格與企業策略,對於企業績效有顯著的影響(Govindarajan,1988;Miller&Toulouse,1986)。此外,相關研究結果亦一致指出,內控者在工作上的表現較佳,而外控者較不滿意自己的工作(Blau,1987)。學者認為,內控者較容易受到成就感的激勵,控制外在的企圖心較強;而外控者服從性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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