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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36问(最新版-与高教出版社出版的相同)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36问1、开展高校教学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开展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为其中的一种形式)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2、《教育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答:提高质量是2010-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为实现这一任务,《教育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十九)“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二十二)“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三十三)“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四十)“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四十四)“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四十七)“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23、本科教学评估对提高高校教学质量有何作用?答:本科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不仅能鉴定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诊断学校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引导学校更新教育观念、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深化教学改革,推动产学合作教育深入开展,而且评估具有激励和督促作用,能够促进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自我约束和监控机制。实践证明,“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已经取得切实的成果。通过评估,学校教学工作水平明显提升,达到了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学生成为直接受益者。4、国际上多数国家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经验和做法有哪些?答:国际上多数国家都有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国际上统称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概括起来有以下共同的经验:从评估频率上看,大部分国家都有5—8年的评估周期。从评估内容上看,多数国家都是既开展学校评估,也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而且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是评估的主要内容。从评估模式上看,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认证模式,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结论一般为“通过”或“不通过”两种。合格评估就属于认证模式;二是等级模式,主要看被评估对象处于什么水平,结论一般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几个等级;三是审核模式,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是否有自律机制。评估后,专家组给出审核报告,引导学校自我改进工作。从评估组织方式上看,可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政府主导型;二是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型;三是民间主导型。实行管、办、评相分离是各国的共同特点。5、什么是合格评估?答:《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意见》(教高[2011]9号)明确指出,本科教学评估有五种基本形式:一是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二是学校自我评估;三是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四是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五是探索国际评估。3合格评估是国家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开展的一种本科教学评估形式。所有新建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这些学校通过合格评估后将进入审核评估范围。6、为什么要开展合格评估?答: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2010年新建本科学校数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院校数(不含独立学院)的34%,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与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至关重要。对这些学校开展合格评估,可以引导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促进社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7、合格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内涵是什么?答:合格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树立评估新理念、探索评估新方法、倡导评估良好风尚。充分调动学校、政府、社会三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合理定位,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合格评估方案设计体现了上述指导思想,该方案的核心内涵是“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四个促进”是指促进办学经费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三个基本”是指: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两个突出”是指:突出服务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一个引导”是指: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8、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是什么?4答: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是:(1)有三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2)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和暂停招生。(3)公办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需达到《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即原则上2012年各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4)已有五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学校应参加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学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教育部将采取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减少招生人数等限制措施。对目前已有三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学校,国家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评完。其余学校陆续达到参评条件后,届时依次接受合格评估。9、合格评估中政府、高校和社会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答:教育部统筹合格评估工作,制订合格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和规划,组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专家委员会)。评估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合格评估工作,审议专家进校考察后提交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受理争议、仲裁等事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委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新建本科学校合格评估计划,指导学校开展评建工作,检查学校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合格评估工作,包括组织评估培训、组建评估专家队伍、采集和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组织专家进校评估等,并向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专家组评估报告。高校既是接受评估的对象,又是评估工作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该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高等学校既是人才培养的主体,承担着开展自评自建活动,并主动接受外部评估的法律义务。社会是评估的参与者和监督者。社会对于高校的人才培养、教育教学以及评估工作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因此,实行阳光评估,吸收社会力量参与,5评估信息向社会发布,让社会多方面了解评估工作,并理解、支持和监督评估工作是评估工作可持续开展的重要保障。10、合格评估工作倡导哪些新理念?答:在总结我国多年评估实践经验,借鉴国际现代教育评估理论的基础上,合格评估工作倡导以下新理念:一是强调替国家把关、更强调为学校服务。二是强调学校是评估和质量保障的主体,保障和提高质量是责无旁贷的责任。三是体现由重结论向重过程转变,引导学校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评估,重在建设过程和改进工作。四是强调评估专家与参评学校平等交流互动,共同推动学校协调发展。五是突显以学生为本,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让学生成为评估与质量保障的直接受益者。11、合格评估工作有哪些新方法?答:一是使用了数据分析方法。教育部评估中心基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对各高校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做出分析报告,并将其提供给评估专家以分析问题,做出判断。二是采用了新的专家工作方式。评估专家在进校前要研讨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出进校考察重点;在进校考察中专家要全面考察并独立作出判断;专家在离校后一周内提交个人考察报告,专家组长汇总后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三是采用了新的考察模式。在规定时间内,专家可以采取集中进校或分散进校的方式进校考察,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整体判断。四是加大社会参与力度。专家组成员中吸收部分行业和社会人士参加。五是完善组织管理机制。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专家遴选、培训、考评制度和退出机制,及评估结论审议、发布和仲裁制度。12、合格评估是如何实施“阳光评估”并倡导良好风尚的?答:为了使高校和社会更加了解教学评估工作情况,增强评估工作的透明度,推动评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实施“阳光评估”,倡导形成一种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6公开透明。建立了评估信息公告制度,评估政策、评估文件、评估方案、评估标准、评估程序以及学校自评报告、专家现场考察报告、评估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公开,广泛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平公正。根据参评学校学科特点遴选专家,优化专家组成,同时聘请行业或社会人士参加;评估过程接受监督,评估专家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监督检查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检查评估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建立项目管理员制度,对参与评估过程的各方实施项目管理和分工负责;建立专家进退机制,参评学校对评估专家工作情况的评价将作为专家进退的重要依据。求真务实。评估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新建本科学校的特点,注重引导参评学校合理定位、依法办学、面向社会自主办学;要求参评学校的数据填报和材料准备要体现原始性、真实性;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要持“平常心、正常态”,重在查找问题和改进提高。平等交流。评估专家坚持同行互助,强化服务意识,以科学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开展评估活动。现场考察工作坚持深度访谈、多方交流,做到尊重对方、整体把握、独立判断,为参评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真心实意为学校服务。勤俭节约。简化评估和接待程序,严格规定经费开支标准,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等现象。13、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有什么特点?答: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由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和39个观测点构成(指标体系附后)。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强调领导作用,要求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二是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三是强调经费投入,特别是政府和学校举办方对学校办学经费的保障。四是强调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五是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强调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7六是强调产出导向,重视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师生和社会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14、合格评估是如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从评估方案设计理念到具体指标,都坚持“以学生为本
本文标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36问(最新版-与高教出版社出版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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