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第五章社会工作的伦理两难:间接实务工作前言•许多社会工作的伦理两难多半是与提供个人、家庭与团体服务有关,一般称之为直接服务工作。除此之外,在间接服务工作中,社会工作者也会遇到各种伦理的两难。•间接实务工作包括社区组织、社会政策与计划,以及社会工作行政。•在本章中,我们将着重于间接实务工作中的主要的伦理两难,其中包含有限资源的分配、政府与民间对社会福利的责任、对于法规的遵守、劳资争议、研究与评估、社会工作中欺骗的运用等。•下面就这几个方面展开详细的讲述。一、有限资源分配•社会工作者常在执行政策与方案时遇到资源不足的问题。比如汶川地震发生后,救援人员只有20顶帐篷,有需要的家庭却又40个,如何来分配?此类问题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经常碰到。经费缺乏、预算被删、福利服务的需求增加都会让社会工作者在分配稀少或有限资源是很难做决定。一、有限资源分配•[案例1]某毒瘾治疗中心的总干事接到通知,由于经济不景气,下一年度政府拨付的经费将减少25%。这位总干事知道,由于经费的减少,明年机构的服务人数肯定会减少。通常这家机构每年服务500名患者,由于机构经费的减少,服务人数只能减少到375人。但他知道,戒毒需求的人数逐年在上升,那么机构将如何来提供服务呢?一、有限资源分配•对于分配稀有资源的争议,哲学家称之为分配正义。分配正义是有关运用伦理概念与标准以决定如何分配稀有资源给人们、社区、团体、组织等等。•在社会工作界,一般有四种标准来分配稀有资源:平等、需要、补偿以及贡献多寡。•平等观念是最被常用的标准。从表面来看,平等观念似乎很直截了当,其实平等的概念是非常复杂的。一、有限资源分配•平等的一种解释是平分,也就是对于不足的资源,所有符合资格的人们都分配相同的资源。例如:旧社会的施粥、再如排队领取食物的穷人;•但有些情况下就不适用,如救助站有十个床位却有20个案主。有十套廉租房却有20户等着分;那这么分配?•所以另一种平等讲究的是程序平等,而非结果平等。如“先到先得”的原则。一、有限资源分配•还有一种平等讲究的是程序平等,它遵循“随机原则”,如单位照顾本单位子弟就业、廉租房的分配等等。•还有一种就是“以需求为根据来分配资源”,也就是由分配资源者来决定谁的需求最大,谁最应该得到资源。如单位照顾本单位子弟就业和廉租房的分配。•还有人主张社会工作者不能只考虑平等与需求,也应注意保护“弱势族群的利益”,也就是针对“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一、有限资源分配•如:在一个难民营中,由于食物资源匮乏,在分配中就应多考虑一下儿童、老年人、妇女等。•也就是说,在分配食物、衣物、住所或其他社会服务资源时,应优先考虑这个群体的利益。•最后,还有给予“贡献多少”的原则。依据此原则,有限资源将依据服务接受者已有的或可能有的贡献来分配。•例如:将资源提供给有能力付费的人——住所、医疗、药物滥用服务。当然对此人们尚有争议一、有限资源分配•还有,灾区在以工代赈中,由于可用于分配的资源有限,所以谁的劳动贡献大,谁分配的就多。•贡献多寡不仅仅局限于金钱和劳动,也包括“有价值的人”,社区中的专业人士、社区领袖等。•此外,NASW伦理守则也建议:•社会工作者应参与社会和政治行动,确保所有人民都能公平地得到其所需要的资源、就业机会、和服务,以使个人的基本需求获得充分的满足与发展。社会工作者必须觉知政治力量对实务工作的影响,应倡导政策与立法的改变,以改善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社会条件,以提升社会正义。一、有限资源分配•然而,有的分配正义却很复杂,会涉及到道德上的争议。•[案例2]某社区机构,向社区提供包括:整个社区的性教育、避孕、堕胎的咨询与堕胎等服务,由于近期经费紧张,必然会影响到服务数量,于是有人坚决主张砍掉堕胎咨询与堕胎服务。•这个案例除了分配有限资源问题外,还涉及了有关分配的复杂伦理议题——该不该分配。因为堕胎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议题。一、有限资源分配•与此相关的例子还有很多。如:某机构为未婚少女提供免费的堕胎咨询与堕胎服务,但由于经费紧张,有人主张对家庭富裕的少女收费,而有人又提出不同的观点,认为应对穷人收费?•再如:有酒瘾的低保户该不该拿低保金?养宠物狗的低保户该不该拿低保金?收留流浪猫的低保户该不该拿低保金?•恐怕这将都是一个难以解决的伦理难题。二、政府与民间部门对社会福利的责任•社会工作与政府的关系有时是伙伴关系,有时两者的关系则处于紧张状态(如政府削减福利开支、采用的服务手法有“敌意”、社会工作者的工资被减等)。无论何种情况,两者关系的本质都具有伦理的议题,主要是关于政府对民众的责任。•[案例3]政府的心理卫生部门决定在某社区(新开发不久,2期将开工)建立一个为精神病患建立一个服务部门。正当建筑工人开始工作之际,一位律师打来电话,他表示他是由“一群关心社区的居民”所聘请,因为社区居民对在社区建这个设施十分不满,要阻止这项工程。二、政府与民间部门对社会福利的责任•这个案例呈现了政府帮助弱势群体但与民间(包括开发商)发生紧张关系的例子。•这引发了有关在社区生活中政府角色的伦理问题。•有人主张政府应积极介入私人生活、有人则反对政府介入私人生活。•对于政府介入私人生活一般可分为三种立场:保守的、自由的、激进的。•下面分析三种观点:二、政府与民间部门对社会福利的责任•1、保守派反对政府介入私人生活,认为这会妨碍个人隐私权,也有悖于市场运作。经济市场是最有效率的,任何政府规定的介入将会引起缺乏效率、成本过高、没有必要介入人们的生活。保守派还认为政府介入会培养市民的依赖。政府的方案若缺乏地方上的同意,则可视为是一种不当的高压政治以及对隐私权的侵犯。•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保守派的观点是?二、政府与民间部门对社会福利的责任•2、自由派坚持为满足弱势群体的需要,认为政府某种程度的介入是必要的。单纯的市场运作不能满足弱势群体的需要,尤其是当社会大众并不关心某类的案主群时(如:贫困者、身心障碍者、曾犯过罪的人)。自由派主张政府应积极地创造机会以弥补市场运作的不足。•3、激进派的观点模糊,有人倾向于保守派的观点,认为应当限制政府的介入。但有的认为政府并没有尽力去修正自由市场的不完美,提升社会正义。他们批判资本主义,认为自由市场无法满足弱势群体的需要。二、政府与民间部门对社会福利的责任•NASW的观点:•NASW的伦理守则并未直接讨论政府介入社区的议题,它只泛泛地叙述了社会工作者提升社会全体福祉的责任,预防与消除对某些个人或团体的歧视,包括精神病患者;确保所有人可以取得资源及所需要的服务;扩大弱势群体的选择机会。•另一个有关政府介入社会福利的争议是政府对低收入者提供补助与支持性服务的责任。请看下面的案例:二、政府与民间部门对社会福利的责任•[案例4]苏撒是某州政府社会服务部的主任,州政府通知他因财政危机,下一年度预算将减少10%,因此,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将从153000人减少至110000人。也就是约43000人将无法领到州政府提供的低保金。而这些人多半是单身者,无工作能力且需要医疗救助的。苏撒知道这个削减计划不利于案主,但这是唯一能达到州长要求的做法。•此案例也引发了政府责任的本质的伦理问题,且特别是有关于协助弱势群体。二、政府与民间部门对社会福利的责任•这个案例引发的伦理议题除刚才提到的有限资源的分配,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伦理议题是:为满足市民(主要指弱势群体),政府有多大责任需要经过税收取增加财政收入?•政府投入多——出现依赖说、养懒汉说、制约经济发展说…..•政府投入少——服务不足、失去社会公正、影响社会秩序,也就是说因为给付不足就会有偷窃、闯入办公建筑寻找睡觉之处、因生活负担重而引发精神疾病、药物滥用甚至吸毒、犯罪。二、政府与民间部门对社会福利的责任•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这也是经济伦理中的老话题。•对此,NASW伦理守则包含了一些陈述、原则与准则:•社会工作者应促进本土社会乃至全球的整体福祉,并增进人们及其社区与环境的发展。社会工作者应倡导与人类基本需求满足有关的生活条件,并促使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价值与制度能符合社会正义的实现。•社会工作者应采取行动以扩大所有族群的选择和机会、并对弱势群体、受压迫者、受剥削的个人和团体予以特别关注。三、对于法规的遵守•社会工作管理者与实务工作者有时会面临法律从不公正的情形,这时社会工作者又会面临伦理抉择的困境。•[案例5]某州难民安置中心提供包括:住在转介、财务与工作的咨询、语言的教导、与联邦政府移民官员合作以提供实质协助等。但法规规定:如遇非法移民应立即汇报移民官员,但是一旦汇报上去,这些人就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可能,于是有些工作人员宁可违规隐瞒不报,因为他们不愿意看到他们的服务对象被驱逐。三、对于法规的遵守•社会工作者面对“不正义的法规”应当怎么办呢?为了避免使案主受到更大的伤害而去违法吗?照此推理——整个机构可以违法?•正常途径解决说——通过影响议员、通过建议来影响政策法律的制定;•激进途径解决说——用游行、示威、静坐等抗议性活动来解决不公正的法规政策问题(如香港的公屋问题)。三、对于法规的遵守•NASW伦理守则包括了与此议题有关的伦理标准:•社会工作者应采取行动以扩大所有族群的选择和机会、并对弱势群体、受压迫者、受剥削的个人和团体予以特别关注。•按照此观点,不论移民身份是否合法,沦落为难民就是弱势群体,需要被保护,对于难民安置中心而言,禁止非法移民身份曝光是适当的。四、劳资争议•在社会工作实务中,有时会出现“劳方”与“资方”的争议,这也会引起相应的伦理冲突,先看下例:•[案例6]某综合医院是一个有500个床位、为低收入提供社区服务的医院。由于经费问题,董事会宣布,明年工会成员(社会工作者也在其中)只有1%的加薪。除此之外,部分社会工作者的职位也会被裁撤,其他工作者也要增加对自己健康保险的负担。在深思熟虑后,工会决定罢工以示抗议。讨论罢工时,社会工作者分为两派,一派认为采取激烈的手段可以争取到充足的薪金与福利;另一派则认为,他们有义务为病人提供服务四、劳资争议•社会工作者陷入劳资争议的情况并不寻常。这种情况会产生一种伦理两难:在争议中保障工作者的个人利益还是保障案主的利益?•主张罢工者的观点:只有采取激烈行动,才可能免于受剥削;争取薪金以便以后的优质服务;中断服务只是暂时的。•主张继续提供服务的观点:社会工作者什么时候都应将案主的利益放在首位,即使个人利益受损,当然,可以采取其他的措施解决劳资纠纷。•还有一个美国官员令人深省的话:四、劳资争议•我们需要有罢工的可能。以我在红色中国的经验来看,当中国还没有原子弹时,她是最具军事性的与最不负责任的主权国家。他们希望俄国进攻美国;他们装腔作势。然而,一旦他们有原子弹之后,中国就变得有责任感多了,因为他们可能带来大浩劫。同样的情形也会发生在工作者身上。•社会工作者对于罢工与抗议行为有着矛盾的情节。一项研究发现,社会工作者对是否参与罢工行动都有不同的立场。四、劳资争议•1、义务论的学者主张,社会工作有责任帮助有需要者,也就是社会工作的主要使命是助人,而受雇相关的自利行为不应妨碍服务的提供。虽然社会工作者会说他们对于满足自己得到需要也有责任。•2、行为效益主义的论点是:如工作者会更满意,因而有高品质的服务,如此罢工是合理的。四、劳资争议•NASW伦理守则对于罢工与抗议行动有两个标准。两标准没有表明赞成或反对罢工本质的立场,理解社会工作者不同意罢工对案主服务的影响。而指出:社会工作者有权利参与有组织的抗议行动,并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劳资争议、抗议行动或罢工。五、研究与评估•社会工作研究与评估本身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服务,但是在研究与评估过程中,就牵扯到伦理问题。•[案例7]小李是某家庭服务中心的工作者,该机构提供家庭危机调试服务和生活教育服务。小李对于“结构式家庭治疗”很感兴趣,为了了解治疗效果,他在服务中往往会忽略案主的感受而去拼命收集相关案主的资料,结果使案主很反感。他说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把研究成果写成文章,以便让更多人了解这种治疗法的效果。五、研
本文标题:价值与伦理第五章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1594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