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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使用管理规范制度(试行)1、管控目的规范吊车的使用程序,规范吊车作业秩序,提高我公司对吊车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2、管控(适用)范围公司生产需用吊车部门和公司及吊车司机。3、管控对象吊车使用程序及吊车司机管理。4、管控准则4.1吊车司机管理4.1.1公司内需用吊车的部门,吊车出车干活,必须经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派车,以《吊车使用申请单》为准。4.1.2严禁私自出车干私活或收受有关用车单位的吊装费用。违者按规定处罚,严重者开除处理。4.1.3严禁让非本单位专业人员或非专业人员开车操作。4.2安全管理制度4.2.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下发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吊车设备。4.2.2吊车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吊装,严禁违章作业。4.2.3严禁酒后、疲劳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4.2.4严禁超重,超高,超负荷进行吊装,注意车辆安全,经常保养钢丝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进行吊装作业。4.2.5吊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按程序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方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带病工作。4.2.6司机与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吊车,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车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严禁超负荷进行工作。4.2.7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4.2.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4.2.9汽车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4.2.10吊车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气。4.2.11吊车在带点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点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吊车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输电线路1千伏以下1-20千伏35-110千伏154千伏220千伏电压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1.5米2米4米5米6米。4.2.12吊车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4.2.13吊车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4.2.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吊车在载荷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绝对禁止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4.2.15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4.2.16吊车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4.2.17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4.2.18工作完毕。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4.2.19工作时,应熟悉场地、环境,注意车辆安全,如:车辆油漆、轮胎、油管、等避免损伤,吊车用钢丝绳严禁缺油,断丝应及时更换,以防出现事故。4.2.20吊车司机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吊车的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拒绝作业并立即向行政部报告。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可进行作业。4.2.21吊车司机作业坚持做到“九不吊”,即:(1)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2)超过额定负荷,不吊。(3)吊索和附件连接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吊区内有人、重物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4.2.22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厂区,避免发生油丝绳过卷和碰撞。吊车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以免发生事故。4.2.23吊车司机检查吊车时必须停止作业。4.2.24吊车司机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作业前必须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4.3车辆管理制度4.3.1严格按规定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4.3.2吊车司机每周必须对全车黄油嘴加注黄油一次。4.3.3每天应保持整车外表、机身、空气滤芯等各部分的卫生清洁。4.3.4每天应保持水箱水位、电瓶电解液、液压油、刹车油、机油等液位正常。4.3.5整车螺丝不能有缺少、松动现象,灯光、仪表、刹车应保持正常。5、处罚规定凡是不按相关规定执行操作的部门及个人,行政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部门及个人做出相应的处罚,视不同情况罚款50元以上每次,若情节严重给予开除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附件:吊车使用单吊车使用单项目名称使用事由使用起始时间使用日期本次使用时间合计金额项目负责人当班司机(此单一式三联一联管理部门留存二联财务留存三联使用单位留存)价格一栏表:1、普通拆塔吊:1000元/次,普通装塔吊:1000元/次。2、吊钢筋:10元/吨,400元起吊。3、其他吊装:200元/小时,500元起吊。备注:特殊情况需经董事长书面批准后实施。
本文标题:吊车使用管理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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