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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与碳融资pitt整理2009年10月碳交易碳交易由来碳交易机制碳交易现状碳交易发展趋势分析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碳交易由来《美国国家科学院院报》研究报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年);《京都议定书》(1997年12月通过,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签订了该协定.2007年12月,澳大利亚签署《京都议定书》,至此世界主要工业发达国家中只有美国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根据《京都议定书》的安排,在第一阶段,减排仅针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暂时豁免。由于发达国家的能源利用效率较高,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较困难,新的能源技术已经被大量采用,因此这些国家进一步减排的成本高,难度大.而发达国家必须履行协议规定的削减目标。以欧盟内部温室气体减排计划为例,各成员国家将排放额度以排放许可证的形式分配给各个企业,这些企业只能在额度内限排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否则视为违法。如果企业想超限额排放,就可以通过“排放额度交易系统”向其他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公司购买多余的排放额度(ET),或者帮助发展中国家推行CDM项目等来换取额外的“信用额度”。而发展中国家,能源利用效率低,减排空间相对大,成本也较低.这导致了同一减排单位在不同国家间存在着不同的成本,形成了高价差.发达国家碳排放额度需求很大,而发展中国家目前不承担强制性的减排任务,发展中国家因此有很大的供应能力,碳交易市场由此产生。碳交易机制目前,国际上碳交易主要有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机制(JI),排放贸易机制(ET)3种机制.碳交易已成为面对气候变迁的一个市场解决方案.在此框架下,国际碳交易的配额市场和项目市场逐步形成.配额市场源于京都排放3种机制中的ET,主要限于承担减排义务的公约附件缔约方,即主要是发达国家.交易量来自京都议定书授予的碳配额,在这些国家之间自由交易;而项目市场主要源于CDM和JI.JI类似于CDM,主要区别是交易主体只能是发达国家.可以说,配额市场和项目市场都是利用碳市场价格调节机制,但是货源不同.其中CDM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共同参与的一种基于项目的新型双赢国际合作机制.通过参与CDM项目合作,发达国家可获得项目产生的全部或部分经核证的成本相对较低的核准的减排量(CERs),用于履行其《京都议定书》下,量化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同时,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或先进的环境友好技术,从而促进本国的可持续发展.因此,CDM占据了全球碳贸易的主要部分.碳交易现状发达国家属于《京都议定书》的附件1所列国家,具有约束性的减排目标,为达到该目标,除推动本国减排外,也通过京都机制大量购买排放权,从而成为国际市场的主要购买者.2005年和2006年,欧盟购买的碳权占全球的50%,其次是日本等国.碳权的主要销售国为中国,印度和巴西.2006年,中国占全球供应量的61%,印度为12%,巴西为4%.至于碳权的COM类型,以HFC减量计划最大,约占总交易碳权的34%,其次是CO(占13%).而再生能源部分,仍然以水力和风力的CDM为主,分别占5%和6%.碳交易现状2005年,欧盟碳市场交易量已达3.21亿t,碳交易金额为79亿美元;2006年,欧盟碳市场交易量快速上升为11亿t,世界银行发布的《碳市场现状与趋势》报告显示,该年全球碳交易总额300亿美元,欧洲排放权交易就占到了244亿美元.据英国政府测算,到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400亿欧元(约合19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随着与碳交易的接触的增加,中国企业正在越来越多地加入到这一市场.2008年以来,宝钢已与英国瑞碳公司,瑞士信贷集团签署了宝钢分公司4号发电机组核证减排量买卖协议;瑞典碳资产有限公司购买湖北宜化公司的太平洋热电在2012年底前的减排量;雷曼兄弟商品服务公司(英国)签订了购买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CDM项目减排量购买意向书.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信息,截至2008年2月13日,中国CDM获得联合国核证减排量达3600多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居世界第一位.但是欧盟在探索全球碳交易方面仍发挥着主导作用,在交易规模,融资途径,环保技术和交易制度创新等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中国在碳交易议价控制权不大.碳交易发展趋势分析从近年来碳市场发展的情况分析,碳交易发展势头看好,也存在着一些不确定性.从积极的趋向看:(1)市场规则正在形成病不断完善,如欧盟排放额度分配到各企业,制定了相应管理规则,同时,欧盟贸易框架与京都协议的逐渐趋向协调,对接,为推动全球碳交易市场融合创造了有利条件;(2)交易体系不断建立,交易机构不断扩大.欧盟建立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澳大利亚创建了新南威尔士体系,还有欧洲气候交易所,北方电力交易所,未来电力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等纷纷参与碳交易;碳交易发展趋势分析(3)市场容量不断扩大.欧洲公司,美国和日本成为碳市场买方的主导力量,碳供给国数量迅速增加,如中国,俄罗斯供应潜力不可低估;(4)交易方式趋向多样化和灵活化,技术手段日臻完善;(5)融资渠道多样化.由于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欧盟碳交易市场成功吸引了众多机构投资者,摩根士丹利,美林,高盛等都在扩充旗下的碳交易业务,美国银行,法国兴业银行与富通银行等著名的金融机构都已纷纷增设碳交易基金.上述特点,反映了碳市场发展的积极倾向和趋势,为建立有序的国际碳市场提供了可能.碳交易发展趋势分析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1)市场发展不均衡.交易市场主要集中在欧美,亚洲,非洲等地区的碳交易起步较晚,交易体系不完善,技术力量薄弱,影响项目的开发申报和最终出售;(2)融资数量有待增大.如国际碳市场的基金有限,需要重新构建项目融资渠道以满足交易需求;(3)交易风险增大.目前,碳排放交易市场大多盈利,但由于技术水平和发展中国家自身的减排需要等多方面影响,2012年后的碳排放交易市场赢利面有逐渐下降趋势。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我国已成为全球主要的国际碳排放资源提供国。截至今年7月6日,我国在联合国已注册的项目年平均减排量总和达1.8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已获签发减排量1.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我国已注册项目数及签发的减排量均为全球第一。据英国瑞碳有限公司介绍分析,我国已批准的2000多个CDM项目中,80%以上集中在水电、风电、余热发电、沼气、煤层气等资源利用型领域。在金融危机前,国内碳交易价格在11欧元/吨左右,在欧洲碳交易一级市场为16~18欧元/吨,二级市场为22~25欧元/吨。在北京环境交易所运行之前,由于国内尚无公开对国际市场交易的平台,国内不少碳交易卖家出于地域所限无法直接接触到买家,均通过国内的中介机构进行交易。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南昌市麦园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CDM项目是武汉新冠投资集团和荷兰亿碳公司共同开发的项目,目前正申请在联合国注册。这个CDM项目将有20年每年15万吨的碳减排量。项目投资方负责人余源水说,项目建设的技术含量不高,难度小,没有额外引进或得到国外技术转让。荷兰亿碳公司只是帮助进口了沼气发电机组,它的工作主要集中在项目规范管理和帮助申报注册上,并以7.5欧元/吨的价格获得碳减排量,而目前欧洲市场的交易价格是12欧元/吨。由于国外机构只是单一的信息管理投入,新技术应用基本为零,通过收购减排量可获得丰厚的收益,因此,目前沼气发电、风电、水电等是发达国家投资机构在我国开展CDM项目最活跃,资金最集中的领域。而工厂节能改造、新技术引进与应用、城市节能等技术改造型的CDM项目非常少,这些领域恰恰是目前我国最需要技术支持的领域。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英国瑞碳有限公司专家郭军也承认,出于保护环保技术领先地位等因素考虑,发达国家不愿意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先进的环保技术。大量低成本、低技术、高减排量的项目和领域被发达国家先期掌握和开发利用,一旦出现国内对温室气体减排的需要,我国只有开发高成本、高技术要求、低减排的领域。这不仅对我国将来是一个沉重包袱,对经济发展形成制约,还可能使我成为发达国家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的销售市场。我国碳交易发展建议首先是加强价格调控。目前,我国对CDM项目中碳减排的保护价是8-10欧元/吨,不能够突出当前不同资源的差异性,更缺乏产业引导性。余裕平等人提出,要针对CDM项目资源给出阶梯性的最低限价,发挥保护价的引导作用。新的环保技术引进和使用量越多,CDM项目中碳减排交易的保护价就越低。二是运用财税手段加强调节。针对各地开展的CDM项目中技术引进与利用情况,有差别地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新的环保技术引进和使用量越多,CDM项目税收减免就多。反之,税收相应要提高。三是加强CDM项目国家审批。要针对我国当前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或资金需求,出台国家优先审批项目目录。四是加强新的项目资源的挖掘。发改委在项目核批的时候要告知企业有关碳减排交易的情况,避免资源浪费。同时,要开发新的技术路线、方法学,挖掘新的碳交易资源,引导国内外投资企业朝新的工业节能、城市低碳发展等领域发展CDM项目。我国碳交易发展建议五、现在国家不允许中国企业成为碳买家,目的是为了引进外部的钱来帮助我国进行节能减排。但现在情况发生变化了,应该允许有碳金融知识和能力的金融机构成为国际碳买家。允许国内银行将自己所支持的碳减排项目拿到国际上去交易,更能够鼓励商业银行发放节能减排贷款,提高国内一些投资机构对新能源技术的开发积极性,提升产业水平,并保护国内CDM项目业主利益和国家收益。六、碳排放权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发展,国家应该对碳排放权交易资源进行战略储备。目前,一些发展中国家比如印度,就把大量的碳减排项目拿到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进行认证,并自己保留部分项目进行战略储备。我国也应考虑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资源的战略储备,国家出钱收购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同时成立有关部门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资源的战略投资。他说,目前,国际上碳排放权交易价格还比较低,未来价格总体上会呈上升趋势,所以国家可以进行战略投资。中国碳交易机构2008年7月份以来,我国相继成立了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交易机构:成立于2008年7月份的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成立之初将核心业务定位为CDM项目交易。但中心总裁陈屹飙说,成立一年来,只在今年三月份促成了山西一家公司与瑞典碳资产公司一单CDM交易,在这笔交易中基本没获得什么收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主要致力于开发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交易产品和能源效率交易产品,基于CDM的碳交易也是其设计业务之一。交易所副总经理穆玲玲说,交易所成立以来主要进行了合作伙伴、会员、市场等方面的开拓,在碳交易方面只进行了交易服务体系的建设。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裁郭宇峰说,交易所于去年8月份成立,其中一项功能就是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碳交易建立一个平台,设立规范的流程。但近一年来,交易所的CDM项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一年以来上述交易机构没有进行太多实际性的交易工作,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国内交易机构从事谈交易的政策及态度不是很明确。国内碳交易面临的困境一是审批程序复杂,CDM碳交易业主收益获取慢。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6月22日,中国政府已经批准2091个CDM项目。截至2009年7月6日,中国有581个项目在联合国获得注册;其中获得签发也就是企业真正有收益的不足120家。陈屹飙说,主要原因是审批效率问题。国家发改委及联合国都只有一个相关部门,却管理着全国的CDM项目,导致一个项目从启动到最后签发最快也需一年时间。二是企业业主对CDM了解过少,参与积极性不高。陈屹飙说,受签发难等因素影响,碳交易风险较高,其收益率也只有10%左右。出于风险、收益等因素考虑,多数企业投资积极性,部分企业甚至
本文标题:碳交易与碳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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