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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工资、薪金计算公式: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个税起征点:现行起征点20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案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以及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个税缴税方法。(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3%=34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工资薪金、年终奖所得以前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全月含税收入级距全月不含税收入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说明1不超过500元不超过475元的50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两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超过500元至2,000元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超过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超过70,375元的部分4515,375工资薪金、年终奖所得适用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级数全月含税收入级距全月不含税收入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说明1不超过1,500元不超过1,455元的部分30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超过1,500元至4,500元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根据新税率算出来的无效年终奖区间(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级数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无效区间说明1不超过1,500元30无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一是相对无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税前收入增加税后升入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二是各区间的起点都是税率变化相应点。2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18,001-19,283.333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54,001-60,187.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108,001-114,60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420,001-447,50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660,001-706,538.467超过80,000元4513,505960,001-1,120,000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2000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前适用税率表级数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全月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说明1不超过5千元的不超过4,750元的50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2超过5千元到1万元的部分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102503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201,2504超过3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304,2505超过50,000元的部分超过39,250元的部分356,750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实施)级数全年含税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不含税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说明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2超过1.5万元到3万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万元至6万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2.每次收入额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实施)级数每次含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说明1不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1.6万元的200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2超过2万元到5万元的部分超过1.6万元至3.7万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超过37,000元的部分407,00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其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颁布时间:2011-6-30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
本文标题: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尽版)并附新个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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