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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2010摄影专业(艺术类)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1摄影专业(艺术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泛、系统的科学文化和传媒及艺术理论知识,具备坚实的摄影技术功底、规范的摄影造型技巧、敏锐的视觉表达能力,具备较高影像素养和多元深入发展方向的摄影应用型专门人才。(二)培养规格本专业通过以数字影像技术和传统摄影手段为基础、摄影史和摄影形象语言为基本研究对象、创意设计和实拍创作为主要教学方式的课程体系,学习运用摄影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行业规范和职业素养为指导,完成商业类、媒体类和艺术类摄影中各种典型题材的画面摄制与创作任务。毕业生应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数字摄影和传统摄影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2.掌握影像处理与输出的工艺流程和相关环节的技术规范;3.掌握风光、人像、静物和纪实、专题、新闻摄影等典型题材的画面造型技巧和创作手法并熟练运用摄影形象语言进行叙事、抒情、表意,进而形成与展现影像风格;4.掌握影视短片创作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5.熟悉党和国家的新闻、传媒及艺术方针、政策和法规;6.熟悉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了解摄影的发展动态。2二、学制与修业年限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和延长,最短为3年,最长(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三、毕业要求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156学分(必修课程116学分,选修课程40学分),同时通过大学英语三级,通过计算机Ⅰ级考试方能毕业。四、授予学位要求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五、学分分配表课程类别性质学分数占总学分比例(%)通识课程必修4126选修74学科基础课程必修128选修106专业主干课程基础必修3623核心必修74专业方向课程选修2214独立实践教学环节必修2013选修11总学分必修11674%合计156100选修4026%六、课程设置表(一)通识课程(48学分)31.通识必修课程(41学分)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开课单位总/周军事训练0+12周1武装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36/11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英语I372/01外国语学院计算机文化基础I1+136+36/01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I132/01体育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536/02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英语II372/02外国语学院计算机文化基础II3+154+36/02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体育II118/02体育学院形势与政策1+118/12-3宣传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54/03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英语III372/03外国语学院体育III118/03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36/24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英语IV372/04外国语学院体育IV118/04体育学院思想政治实践课0+5.50+70/04马克思主义学院文献检索与利用236/04图书馆合计31.5+9.52.通识选修课程(11学分,学生至少选修7学分)4序号系列要求1人文社会科学系列本专业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3学分2自然科学与技术系列本专业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2学分3艺术、体育与健康系列本专业学生须在本系列中至少选修1学分4教师教育系列任选5综合素质教育讲座任选,6个讲座可计1学分,最多可获得2个学分(二)学科基础课程(必修:12学分,选修10学分,第四、五学期选4学分,第六学期选2学分)22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开课单位总/周必修摄影导论354/31艺术史354/31摄影史354/32图片编辑354/34选修西方摄影文论选236/24摄影作品分析236/24摄影美学236/24现代设计史236/25影视人类学236/25广告学概论236/26视觉文化236/26注:学分一栏内容为“理论学分+实践学分”或“理论学分+实验学分”。(三)专业主干课程(必修:43学分)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开课单位5总/周学期基础照相机使用与原理1.5+1.554/2+42曝光控制1.5+1.554/2+42数字图像处理2+154/32摄影光学与镜头1.5+1.554/2+43影视制作1.5+1.554/2+43摄影构图1.5+1.554/2+43摄影用光1.5+1.554/2+43人像摄影1.5+1.554/2+44静物摄影1.5+1.554/2+44摄影化妆1+136/24平面设计1.5+1.554/2+46印前设计1.5+1.554/2+46核心摄影创作实践48周5专题摄影实践48周6注:学分一栏内容为“理论学分+实践学分”或“理论学分+实验学分”。(四)专业方向课程(选修:22学分,第5学期至少选修8学分,第6学期至少选修4学分、第7学期至少选修10学分)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开课单位总/周黑白摄影(暗室技术)1+136/45风光摄影1+136/45民俗摄影1+136/45摄影色彩1+136/45多媒体设计与制作1+136/456写作基础236/45社交礼仪236/45专题摄像1+136/45策划文案写作236/46报道摄影1+136/46婚纱摄影1+136/46产品摄影1+136/46时尚摄影1+136/46儿童摄影1+136/46摄影法规1+136/46体育摄影1+136/47影视动画1+136/47观念摄影1+136/47人体摄影1+136/47媒介经营与管理1+136/47摄影师认证22周8注:学分一栏内容为“理论学分+实践学分”(五)独立实践教学环节(必修:20学分;选修1学分)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开课单位总/周毕业创作410周7毕业论文612周7-8毕业实习612周8社会实践22周1-8读书学分21-8创新学分(选修)≤51-87七、关于本培养方案的其他说明1、含有实验、实践内容的实践学分结构均在学分一栏中以“*+*”的方式标出。2、每门实践的理论学时、实践性学时均在相应实践的教学大纲中体现。注:实践性教学是指在教师指导下学生的实拍创作,是课堂教学的另一种形式,任课教师始终是第一责任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时分配、内容、教学条件、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场所安排及进度等在相应的实践标准即教学大纲中体现。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场地主要是摄影场、计算机室和外景、实景等;一门实践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时、进度和场所由任课教师根据相关条件的变化灵活控制,其中所占学时以不超过该门课总学时的一半为基本限制。3、含实践教学内容实践的排课要求为4学时连排。开设于5、6、7学期选修课的排课要求为9至10周内完成教学。注:学科基础实践和专业方向实践中的选修课不限于本培养方案中所列,教师可按相关程序申请开设新增选修实践。4、摄影创作实践为必修课,开设于第5学期,实践学分为4学分,持续9周进行,要求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独立排课。5、专题摄影实践为必修课,开设于第6学期,实践学分均为3学分,持续9周进行,要求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独立排课。6、毕业创作为必修课,开设于第7学期,实践学分为5学分,持续10周进行,要求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独立排课。7、毕业实习为必修课,开设于第8学期,属生产实践范畴,实践学分为6学分,根据相关规定以分散和集中两种方式持续12周进行,并由摄影系和学生工作部门共同安排相应教师完成该实践的教学工作。8、照相机使用与原理、曝光控制两门课程由于课程内容的特点,需要同时安排第二学期分前8周与后8周进行。摄影光学与镜头、影视制作两门课程由于课程内容的特点,需要同时安排第三学期分前8周与后8周进行。摄影构图、摄影用光两门课程由于课程内容的特点,需要同时安排第三学期8分前8周与后8周进行。人像摄影、静物摄影两门课程由于课程内容的特点,需要同时安排第四学期分前8周与后8周进行。9、社会实践、读书学分和创新学分参照重庆师范大学的统一规定执行。10、摄影专业(艺术类)属艺术类高考招生,故其学科基础课的设置不同于摄影专业(影视制作方向)。
本文标题:2010摄影专业(艺术类)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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