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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精神科学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规律及其成果的文化,是源于人民大众实践又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文化,是继承人类优秀精神成果的文化,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中国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中华民族的灵魂。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创新、包容、厚德、谦虚、务实、奋进、诚信、务实、兼容、好学、互信、互利、协商、尊重、爱心、公德、平等、平和,中国精神博大精深,它的内涵深刻,它的意义深远,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和中国精神的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终极归属感与荣誉感,使中国人为了祖国的腾飞,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基本内容,是我们每一个人中国人必须传承的。我们只有具备了最基本的中国精神,才能具备更高更可贵的中国精神,才能完成社主义的历史使命。敢于斗争、敢于坚持的革命精神。中国精神是爱国主义的核心,是树立和弘扬的中心任务。中国精神是中华民族坚挺的脊梁,是坚强不屈的中国魂,中国精神就是中国魂,需要弘扬那种让中国人自强、自信的国民精神和民族精神。习主席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引扬中国精神心得体会。这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凝心聚力的兴国之魂、强国之魂。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力量。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永远朝气蓬勃迈向未来。”中华民族是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伟大民族。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大精神动力,正是出于对自己故土家园、骨肉同胞和灿烂文化的眷恋与热爱,中华民族才能求同存异、团结统一,在自己的国土上繁衍生息,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发展,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历史表明,爱国主义是贯穿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主线,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1、团结统一。它植根于中华大地,深深地印在中国人的民族意识中,是中华民族的立身之本。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国的主体一直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虽有分合离乱,但统一的时期远远多于分裂的时期,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具有高度一致的整体感、责任感和忠实于国家民族整体利益的价值取向,以及各个民族之间和睦相处、良好相待、共赴国难、共渡难关的优良传统。历代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爱国人士称站在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高度,坚持“以和为贵和宽厚仁爱”的原则,主张用信义、和平的方式处理复杂的民族矛盾,化干戈为玉帛。使各民族能够和睦相处、友好相待。特别是近期以来,在反对外来侵略的斗争中,中华民族切身感受到国家的统一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颂歌。2、爱好和平。中华民族历来以爱好和平若称于世、礼仪之邦、协和万邦、德莫大于和。等观念,深深地扎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这不仅表现在各民族之间以和为贵、携手共进等方面,而且表现在与世界其他民族的友好交往、休戚与共上。亲仁善邻、讲信修睦等,充分表现了中华民族在处理与其他民族关系问题上的宽宏胸襟。联欧亚,开辟丝绸之路通亚非,郑和七下西洋历万难,玄奘印度取经为传经,鉴真东渡扶桑······这些典型事例,都是中华民族与其他民族进行和平交流的历史见证。3、勤劳勇敢。自古至今,勤劳勇敢贯穿于中华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体现在中华民族德行的各个方面,鲜明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性格和道德精神。中华民族是勤于劳动、善于创造的民族。勤劳是一切事业成功的保证,是兴家立国之本。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历史的辉煌也正是因为劳动创造,我们拥有了今天的成就,勇敢是广为推崇褒扬的美德,它要求人们无论惨遭遇险风恶浪,还是面对残暴权势,都要有无所畏惧的精神为了追求真理、坚持正义,要有将个人得失、贫富、生死置之度外的勇气。勤劳勇敢是中华民族创造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4、自强不息。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在五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历经挫折丽不屈,屡遭坎坷而馁,靠的就是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自强不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具体体现为:夸父追日、精卫填海、大禹治水、愚公移山等不屈不挠的精神,体现为因时而变、随时而制、与时偕行、与日俱新。等与时俱进的精神。自强不息体现了中华民族勇于进取的精神境界,激励着一代代中国人发愤进取、不懈奋斗。在中华民族的辉煌历程中,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都贯穿着爱国主义这一主题,爱国主义在理念和行动上都发挥了核心作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也会随着中华民族的历史延续而变得更加厚重并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二、中国精神的现实意义弘扬中国精神:弘扬中华民族精神,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反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需要,反映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火热生活为源泉,批判的继承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和道德,吸取和借鉴外来文化的道德的积极成果,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不断丰富民族精神的时代内涵,使民族精神得到大力的弘扬。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不同法律部门,不同层次法律所构成的法律体系。它是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在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包括三部分:第一,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指国家关于立法主体的组织系统,立法权限的划分和行使制度。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两级多层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62条和67条规定,全国人大的职权15项,其中立法权4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21项,其中立法权8项,这就是元的含义。两级包括中央一级立法和地方一级立法,在国家行政的结构上,分中央与地方,中央领导地方,地方服从中央,这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一关系在立法体制上的表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府的政治地位高,处于领导地位,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高于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得同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立法体制的多层次表现是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主体,从中央到地方宝塔式的设置,层次清楚,权限明确,相应它们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地位也是成为梯级的。第二,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依其地位和效力不同而构成的体系。第三、部门法体系,部门法体系又称法律部门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即部门法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部门法体系是法律体系基本的构成部分。
本文标题:中国精神科学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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