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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未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未完全向作业人员告知;;•2、中标项目经理在岗但不履责(从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上反映只有项目副经理签字);•3、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但未落实考核相关内容;•4、工地项目部无单独列支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清单;•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无针对性演练;•6、夏季防暑降温、汛期施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7、公司和项目部定期未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1、常见的问题•8、施工专项方案审核与审批——代签同一签字不同笔迹•8、施工专项方案审核与审批——代签不同签字同一笔迹•8、施工专项方案审核与审批——流程不规范专项方案质量部门审核人未签字方案用章盖资料章•8、施工专项方案审核与审批——审批流程不规范监理单位未签字审核日期不明确•9、特种作业证书持证上岗——过期未复核特种作业证书未审核•9、特种作业证书持证上岗——非建设行政主管部分证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5号,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号,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五千以上一万以下的罚款。•10、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流程不规范验收记录未盖章相关人员未签字及盖章正确做法•11、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流程不规范交底人未签字三级教育为同一天注:按江苏省标准化资料2011版本要求三级教育学时分别不少于15、15、20学时•12、其他——虚假资料,检查流于形式塔式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表过于形式化检查日期为26日,表格已填写到31日、6月份无31日•1、临时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应当设有可靠固定的大门,门头有企业标志,门侧设置门卫室,标志明确,晚间照明达标;在城市主干道两旁的建设工地大门口应当设置警示桩、减速标志、减速带、反光镜等交通安全设施。工地大门口两侧围墙上应当向社会公示施工许可牌和文明施工社会监督牌。大门口减速带、警示桩、反光镜、限速标记未设置;减速带、警示桩、反光镜、限速标记•1、临时设施——牌图不齐全未设置施工许可证公示牌施工许可证公示牌《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工地的大门口以及醒目位置未设置有关工程公示牌、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应当集中设置下列牌、图内容:(一)工程概况;(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三)安全生产牌;(四)消防和综合治理牌;(五)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防治措施;(六)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告示牌;(八)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告示牌;(九)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1、临时设施——围挡设置不规范办法: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围挡应当四周连续设置,除大门出入口外,不得留有缺口,并应当根据地质、气候、用材等情况进行专门设计制作,确保围挡的稳定、牢固、顺直、安全,并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洁工作;(二)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夹心彩钢板等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在交叉路口的工地围挡不得影响行车视距,必要时可采用通透式围挡材料;(三)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工地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围挡设置高度保持基本一致;(四)不得贴靠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架管、模板等,不得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管线工程以及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施工现场,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情况,适时调整路栏式围挡。金属夹心彩钢板围挡做法•1、临时设施——围挡设置不规范围挡设置不规范、破损未及时修复《无锡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工地四周未设置围挡进行封闭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围挡牢固、美观•1、临时设施——冲洗设施形同虚设办法: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每个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作业区和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并保持整洁。大门出入口应当设置阻水沟、车辆清洗坪和污水沉淀池,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压力不足,冲洗设施形同虚设自动冲洗设施办法: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工地主干道未采取硬地坪或者工地出入口未有冲洗设施、冲洗不到位的;•1、临时设施——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未严格分开办法:第三十四条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区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生活区与作业区严格分开;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未严格分开办公生活区整洁、美观与作业区分开•2、场容场貌——工地主干道未采取硬地坪办法: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每个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作业区和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并保持整洁。大门出入口应当设置阻水沟、车辆清洗坪和污水沉淀池,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施工场地主干道未采取硬地坪施工场地主干道硬地坪•2、场容场貌——工地主干道硬地坪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工地主干道未采取硬地坪施工或者工地出入口未有冲洗设施、冲洗不到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主干道硬地坪施工场地主干道未采取硬地坪•2、场容场貌——材料堆放混乱办法: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堆放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照平面布置图分区、分类并做到堆放整齐、有序、稳固,料堆上挂设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未按总平面布置图•2、场容场貌——材料堆放有序《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材料、设备未做到安全有序堆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有序•3、扬尘管控——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垃圾渣土未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建筑垃圾未及时覆盖建筑材料未及时覆盖办法:第二十九条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3、扬尘管控——扬尘管控措施裸土覆盖搅拌设备扬尘控制施工现场洒水措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六)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等未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的;三、安全防护部分安全帽的正确佩戴•1、安全防护——安全防护用品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的未佩戴或佩戴不正确《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工种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免费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1、安全防护——洞口防护不到位局部洞口未做防护洞口防护定型化《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3.2.2条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二、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三、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1、安全防护——洞口防护不到位条例: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作:(七)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1、安全防护——洞口防护不到位洞口防护规范做法•1、安全防护——临边防护不到位楼层临边无防护《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临边防护工具化•1、安全防护——临边防护不到位临边防护常见做法•1、安全防护——电梯井防护不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第3.2.1条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电梯井内隔离超过10M,防护门未设置防护门设置不牢固,不规范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1、安全防护——电梯井防护不规范电梯井防护门未做到工具化、定型化电梯井防护门工具化、设警示标志•1、安全防护——电梯井防护不规范电梯井防护规范做法•2、高处作业——通道及防护措施设置不到位未正确设置施工通道施工通道示例条例: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作:(一)在施工现场入口处、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沿、窨井口等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2、高处作业——通道及防护措施设置不到位通道防护规范做法•2、高处作业——通道及防护措施设置不到位施工通道用模板、木方等随意搭设上下通道搭设示例•2、高处作业——塔吊覆盖范围内的加工区防护棚搭设不到位加工区域在塔吊回转半径内未搭设防护棚搭设防护棚工具化、定型化•2、高处作业——塔吊覆盖范围内的加工区防护棚搭设不到位防护棚规范做法•2、高处作业——悬挑式钢平台搭设不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3.3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1悬挑式钢平台1)悬挑式钢平台应有相应的设计计算,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搭设;2)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结构上;3)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要求两边各设置前后两道;4)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上设置荷载限定标牌;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悬挑钢平台无安全通道两道钢丝绳固定在一个吊环上,且吊环未采用HPB23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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