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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送电线路现浇基础施工作业指导书一、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送变电公司承建范围内的35kV—220kV输电架空电力线路基础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对其他电压等级无专业标准的空电力线路基础工程亦可参照执行。送变电公司承建范围内输电架空电力线路基础工程的施工作业除应执行本作业指导书外,尚应符合设计图纸、局、省、部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规范性引用文件2.1《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和验收规范》GBJ233—902.2《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2.3《建筑用砂》GB/T14684--20012.4《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2.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96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J84—20012.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JGJ80—912.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119—20012.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2.13《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2.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J253—20032.15《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2.16《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胁钢筋》GB1499—912.17《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2.18《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2.19《混凝土试模》GTJ3019—942.2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三、土方与爆破工程3.1.1土石方开挖前有阻碍施工的建(构)筑物、地上和地下有关的管线(包括电力、通讯、给水、排水、煤气、供热等)、树木、坟墓等要取得详细资料,并与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安排拆除或搬迁。3.1.2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机械上下设施等应事先勘查,做好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3.1.3土石方开挖前应根据工程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制定排水或降水方案(可采用集水井降水法和井点降水法),并根据方案配置施工机具。3.1.4土石方挖方边坡坡度应由分承包商根据现场踏勘后在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予以明确;。分承包商应充分考虑使用时间长短,并根据工程地质、地下水位、挖方深度和地面荷载情况,通过计算并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土石方挖方边坡坡度。3.1.5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的施工基面为准,如中心桩打在田埂上的则以上丘田为施工基面。3.2杆塔基础坑深的允许偏差为+100mm、-50mm,坑底应平整。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一坑标高进行操平。3.3杆塔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100mm以上时,其超深部分如何处理应及时与公司工程部联系。3.4.1杆塔基坑开挖完毕后,基坑边缘应留有不小于0.8m的工作面,在此范围内严禁堆土。3.4.2在平地地区域基础持力层如有泥炭层应换土,如遇流沙坑、软弱地基及工程地质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与工程部联系。3.5.1线路路径复测及基础坑、拉线坑的分坑与开挖,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是土石方工程的重要工序,应随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其施工质量要求应符合《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的有关规定。3.5.2基础坑、拉线坑及接地沟的回填作业应符合《110KVkV—500KV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和验收规范》GBJ233—90的有关规定。3.5.3土石方开挖应减少破坏不需要开挖以外的地面,并应注意保护自然植被。3.6现场施工需要人工凿石及砌筑挡土墙的塔基必须向工程部报审,流沙坑开挖及控制爆破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向工程部报审。3.7爆破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四、模板工程4.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模板及其支架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结构和构件各部分的形状、尺寸及相互间位置的正确性;;构造简单,装拆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接缝严密,不得漏浆。4.2混凝土浇制前模板表面应涂脱模剂,拆除后立即将表面残留的水泥、砂浆等清除干净。使用脱模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4.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4.4模板安装前应先检查模板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并根据支模板方案、图纸要求和工艺标准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5模板安装完成后应校核基础模板几何尺寸、轴线位置,中心杯芯模的中心轴线、标高,柱模的垂直度、柱顶对角线等;柱箍应根据柱模尺寸、侧压力的大小等因素进行设计选择,拄箍间距一般控制在500mm左右。4.6组合钢模板的施工应符合《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的有关规定。五、钢筋工程5.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要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长度、位置等,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数量、接头位置、接头面积百分率等。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等。5.2钢筋进场时核查钢筋质保单并应在现场监理的见证下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胁钢筋》GB1499—91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3钢筋调直可用机械或人工调直,经调直后的钢筋不得有局部弯曲、死弯、小波浪形,其表面伤痕不应使钢筋截面减小5%;弯曲应采用冷弯。5.4钢筋的加工、连接与安装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5.5钢筋焊接的接头(单面焊10d、双面焊5d)质量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J253—2003的有关规定,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5.6钢筋切断应根据钢筋号、直径、长度和数量,长短搭配,先断长料后断短料,尽量减少和缩短钢筋短头以节约钢材。5.7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5.8各类型钢筋半成品应按规格、型号、品种堆放整齐,挂好标志牌,堆放场所有遮盖,防止雨淋日晒。钢筋绑扎用的铁丝一般采用18—20号镀锌铁丝。六、混凝土工程6.1砂的质量要求6.1.1工程施工前应将砂石送到当地的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材料试验所做砂石理化分析,砂的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有关规定。6.1.2砂宜优先选用坚硬不含杂质有棱的硅质砂粒,砂的含泥量应不大于5%,砂的泥块含量(按质量计)应不大于2%;混凝土工程应优先选用粗中砂。6.2石的质量6.2.1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应不大于25%,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按质量计)应不大于1.5%,砂的泥块含量(按质量计)应不大于0.7%。6.2.2砂、石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对于做过连续级配的砂石而言)和混入杂质。6.2.3卵石或碎石的质量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的有关规定。6.3砼浇筑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现场浇筑混凝土宜用饮用水,当无饮用水时,可采用河溪水或清洁的池塘水,水中不得含有油脂和有害化合物,不得使用海水。对水质有怀疑时,应先用PH试纸测试。若采用非饮用的天然水、受污染的湖泊水、地下水等,应先经检验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的规定才能使用。6.4水泥的质量6.4.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袋装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检验不少于一次。6.4.2水泥的质量证明书中各项品质指标应符合标准中的规定,品质指标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烧失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和抗折强度。6.4.3运输时,应严格注意防水、防潮、袋装水泥应轻拿轻放,以防破损。堆放袋装水泥,地面应垫木板,垫板高离地30mm,周围离墙30mm,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0袋,如露天堆放,应下有防潮垫板,上有防雨蓬布。6.4.4水泥的贮存期不宜过长,尽量做到先到先用。6.5混凝土配合比6.5.1工程施工前应将砂、石、水泥送到当地的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材料试验所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当工程量较小或工期要求较紧时的工程,经业主(监理)单位同意可采用《混凝土配合比速查手册》(第二版)中的理论配合比及套用其他工程的施工配合比。混凝土坍落度及试块制作6.6.1送电线路基础工程必须做混凝土坍落度试验。砼坍落度的试验具体做法为:试验时取用坍落度筒,其高为300mm,上口内径为100mm,下口内径为200mm,的圆台形无底铁制筒,放在平整的地面上,把混凝土拌合物按规定方法分三层填入铁筒内,每填一层用一直径为16mm、长为600mm的圆头钢棒插捣25次,顶面多的料括平,然后把筒小心地垂直提起移到一边,则拌合物因自重而向下坍落,量出筒高与坍落后混凝土拌合物最高点之间的高差,就是坍落度。砼坍落度要求为30—50mm,坍落度抽检每天不少于2次。6.6.2砼试块制作数量要求每基二组,有特殊要求时,以工程部技术联系单为准。制作砼试块的立方体试块模具应符合《混凝土试模》GTJ3019-94中的有关规定。6.6.3评定砼强度的试块必须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中的有关规定。试件应在砼浇筑点现场由监理员或总承包单位质检员指定监督下制作,制作时应先将试模清理洁净、涂油,将砼分两层装入,每层高度大约相等。捣固时用捣固棒,捣固棒为直径16㎜、长650㎜的弹头型钢筋棒。捣固顺序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垂直均匀地进行;每层插捣25下,底层应到试模底面,上层应插入该层底面以20—30㎜;并用抹刀沿模壁插捣数次,对多余的砼应用抹刀刮去并将表面抹光静置2—4h后对试块进行第二次抹面,然后进行标准养护。保持试块湿润,与基础同条件养护两昼夜后,拆模编号埋入基础附近土内继续养护。6.6.4第一组试块与基础同条件养护,作为立塔、架线时基础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100%的依据;第二组试块送材料试验所进行标准养护,28天试压后将试验报告单做入竣工资料。6.7混凝土浇筑作业条件6.7.1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施工方案对分包单位进行全面施工技术交底,包括作业内容、特点、数量、工期、施工方法、配合比、安全措施、质量要求等。6.7.2应先将基坑内积水抽干或排除,坑内浮土、淤泥、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要清理干净。6.7.3模板和支架、钢筋和埋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模板应检查其尺寸、位置、垂直度是否正确,支撑系统是否牢固、模板接缝是否严密,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检查基坑的深度、宽度、垫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7.4操作平台的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J84—2001中的有关规定。6.7.5地脚螺栓丝扣部分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6.7.6混凝土钢筋保护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采取的措施是底板筋用50×50×35mm(或50mm)的砼垫块,并预先埋入20#镀锌铁丝,立柱用35mm--50mm方木档,长度为2/3基础立柱高度,垫块与方木档的厚度应与钢筋保护层厚度一致。砼垫块的垫法应以钢筋保护层在砼浇制过程中,能确保钢筋保护层为准。架立筋应按设计图纸所示摆放,并保证砼浇制过程中上底板筋不会下沉。6.7.6基坑四周的安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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