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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与政党现代化在学术界流行一种观点,认为民主集中制是一种落后的政治原则,是与现代政治相背离的原则。这种观点讲:“中共建政建国已60年,至今仍坚守战时动员军事化的列宁党模式。民主集中制一元化领导早已被历史证明是封闭落后的制度。民主是招牌,集权才是实质。中国改革已30年,苏联模式的党政体制到底还有多大效用,值得反思。改革开放在经济上摆脱了苏联模式,实行市场经济,但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实质性的松动,要改必须突破苏式民主集中制,摒弃‘国家官僚制’,由威权走向民主。”对这种观点必须进行有针对性地剖析,防止其错误观点的流传。一、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有的学者提出,民主集中制无论是作为原则还是制度,都源于它是俄国革命的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这种观点讲:列宁领导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实在是万般无奈而选择民主集中制的,在专制制度的俄国根本没有条件实行民主制;在专制统治的情况下,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斗争,为此党就只能通过民主集中制的方式,把党员和人民组织起来。其言外之意就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只是无产阶级政党在专制统治下的权宜之计,不具有普遍意义。实际上,我们看到,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不是由秘密时期的特殊性所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由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无产阶级是最革命、最先进的阶级,它是被剥夺了任何生产资料所有权,同一切剥削阶级、压迫制度根本对立的阶级,因而最富有革命性。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和阶级特性,决定了它肩负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最终消灭阶级,把人类从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下彻底解放出来的伟大历史使命。这样一个阶级具有其他阶级所不具备的优秀品质,包括甘愿为远大理想放弃眼前利益、勇于捍卫真理、组织性纪律性强、步调一致,等等,这些优秀的品质会直接间接地反映到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上来。恩格斯曾经在1849年底至1850年2月写的《德国维护帝国宪法的运动》一文中讲:“无产阶级所具有的这些品质是:自尊心非常强,决不肯对他们阿谀奉迎;眼光远大,决不肯被这些‘民主派’先生们所利用,然而每次发生推翻现政权的运动的时候工人阶级总是拿起武器奔向前方,在任何革命运动中这些品质都直接体现着无产阶级的党。”这样一个阶级的存在与成长是无产阶级政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根本基础。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性质所要求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再强调要使无产阶级在决定关头强大到足以取得胜利时,无产阶级必须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与它们对立的特殊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这样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不是个人偶然的自由组合,也不是党的各级组织的简单总和;不是党员共识重叠的集合,也不是特殊利益群体的凑合,它是根据党的纲领与章程,按照先进的组织原则组织起来的有组织的部队。这种先进的原则就是民主集中制。这种原则的精神就是民主团结、统一纪律。恩格斯在1881年写的《工人党》中讲无产阶级的政党必然是民主的政党,同时又是有纪律的党:“在英国只有工人党才可能是真正民主的政党。”又说:“可是任何民主的政党,无论在英国或在其他任何国家,除非具有明显的工人阶级的性质,就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就。”那么,什么是具有明显的工人阶级的性质的党呢?恩格斯在1893年9月22日的柏林社会民主党人大会上发表演说时指出:“德国社会民主党是全世界最统一、最团结、最强有力的党,由于它在斗争中有冷静的头脑、严格的纪律和蓬勃的朝气,它从胜利走向胜利。”可以说,民主、团结、统一、纪律,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要求,而这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内涵。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发展规律所要求的无产阶级政党的成长与壮大有自身的发展规律,这些规律包含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无产阶级政党是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发展起来的,这是一个基本的规律。恩格斯在1882年10月20日致伯恩施坦的信中讲:“看来任何大国的工人政党,只有在内部斗争中才能发展起来,这是符合一般辩证发展规律的。”这种内部斗争要想发挥积极作用,不会导致党的分裂,就必须确立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党内的争论限制在一个制度的框架内。只有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基础的争论、批评和自我批评才能造就一个富有活力、朝气蓬勃的无产阶级政党。列宁曾经在1921年3月指出:“对党的缺点进行绝对必要的批评时,应当使一切实际建议以尽量明确的形式毫不迟延地立即提交党的地方和中央领导机关去讨论和决定。此外,每一个提出批评的人,在批评的形式上应当考虑党处在敌人的包围之中这一情况,而在批评的内容方面则应当通过自己直接参加苏维埃和党的工作,从实践中来检验如何纠正党或个别党员的错误。”列宁强调的党内的争论与批评,实际上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要求:对党的缺点进行绝对必要的批评时,必须交党的地方和中央领导机关去讨论和决定,任何个人不能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意见;批评的形式和批评的内容都要考虑党所处的国内外环境,要通过切实的工作来纠正错误,而“决不采取那种有助于无产阶级的阶级敌人的方式。”这里既包含对于批评的民主的要求,也包含对于批评的集中的要求。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员数量随着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推进是不断增长的,这也是一个基本的规律。同样,我们看到,什么时候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什么时候党员的数量越多,党的战斗力就越强大;反之,一旦削弱甚至放弃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数量越多,战斗力就越低,党就面临瓦解的危险。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德国社会民主党和苏联共产党的发展都给我们深刻启示。先看一下德国社会民主党。1869年成立的德国社会民主党是在民族国家范围内建立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工人政党。从1869年成立到1914年破产,德国社会民主党存在45年。其党员人数从1870年的1万人,发展到19世纪90年代初期的10多万人。由于实行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德国社会民主党具有强大的战斗力。1895年,恩格斯在著名的《卡尔?马克思一书导言》中讲:“德国工人仅仅以作为最强有力、最守纪律并且增长最快的社会主义政党的存在,就已经对工人阶级事业作出头一个重大贡献。”但在恩格斯逝世后,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原则逐步转向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原则,党员的人数虽然还在不断增加,但它已经逐步由无产阶级政党走向了改良主义的政党。德国社会民主党党员“由1906年的约38万人猛增到1914年的108万人。党组织迅猛发展引起党内官僚政治的滋生。对于这些人来说,党的理想和最终目标已经降到次要地位,他们关心的首要问题是保住自己待遇优厚的工作岗位。在这种组织制度变化下,德国社会民主党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帮助资产阶级镇压工人阶级的政党了。再看一下苏联共产党的变化。由于代表了广大工农群众的根本利益,再加上有严密的组织制度,布尔什维克党党员从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时的1万多人迅速增加到十月革命时的30万人,并带领俄国人民取得了伟大的十月革命的胜利,击退了14国武装干涉、平定了国内的反革命叛乱。正是依靠苏联共产党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坚强领导,几百万苏联共产党党员在20世纪40年代带领成千上万的苏联人民击败了法西斯,捍卫了社会主义制度。到1991年苏联亡国苏共亡党的时候,有着1500万党员的苏联共产党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政党。其中原因复杂,但有一点,这与苏共在1990年抛弃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很大关系。在1990年2月的苏共中央全会上,戈尔巴乔夫提出“重新认识民主集中制原则,重点放在民主化和党员群众的权利上面。”1990年7月,苏共28大召开,戈尔巴乔夫在大会报告中公开批判“民主集中制”原则,说“党内有一股主张把这条原则从党章中删掉的强烈情绪,因为过去的全部实践已使这条原则声名狼藉”。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正式取消了“党的组织机构、全部生活和活动的指导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这一条文。苏共的亡党由此而注定,1500万党员的大党基本上成了一盘散沙,到1991年苏共被解散前已有420万人退党。苏共的亡党恰恰不是一些人讲的苏式民主集中制的失败,而是背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结果。当今俄罗斯社会学的泰斗奥希波夫的观点值得注意。出生于1929年、现今已81岁高龄的根纳吉?奥希波夫是俄罗斯科学院院士、社会政治研究所所长、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在近60年的学术生涯中,奥希波夫与俄罗斯政界关系密切,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望。2010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代表团访俄,笔者作为代表团的成员与奥希波夫等俄方学者座谈。奥希波夫谈到,在戈尔巴乔夫执政期间,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多个反苏的力量,如苏共“民主纲领派”。奥希波夫和他的同事们马上出版一部书,集中收集了瓦解苏共的种种案例,其中一本是“民主纲领派”会议的速记稿。其中披露,当时苏共“民主纲领派”代表人物波波夫就讲:“我们的行动不要考虑人民,我们就是要故意造成全面商品紧缺和局势紧张状态。”“民主纲领派”完全抛弃了民主集中制,成为反苏反共的重要力量。三、民主集中制原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89年的历史,就是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繁荣,为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幸福而不懈奋斗的历史。这89年,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89年。正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才使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与改革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是革命与建设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毛泽东强调把党的集中、党的纪律与党的民主结合起来。1938年10月他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就指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同时毛泽东同志又指出:“处在伟大斗争面前的中国共产党,要求整个党的领导机关,全党的党员和干部,高度地发挥其积极性……而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刘少奇在1945年5月《论党》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的党,不是许多党员简单的数目字的总和,而是由全体党员按照一定规律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有机体,而是党的领导者被领导者的结合体,是党的首脑(中央)、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依照一定规律结合起来的统一体。这种规律,就是党内的民主的集中制。”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更是强调没有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邓小平认为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团结人民、提高效率。1987年10月13日,在会见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总书记卡达尔时,邓小平指出:“再如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这种制度更有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民主集中制比西方民主制好在哪儿?邓小平认为,民主集中制有利于使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有利于克服彼此的分歧,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力量;民主集中制有利于防止西方政治体制中的“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局面,形成高的总效率。陈云也提出,民主集中制是既要有民主,又要有集中,实行民主集中制可以使决策更加谨慎,可以少犯错误。他说:“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允许不同意见存在,我看这不是坏事。有不同意见,大家可以谨慎一些,把事情办得更合理一些。允许有不同意见的辩论,这样可以少犯错误。一个人说了算,一言堂,一边倒。我认为不好。这是讲民主方面。但是又必须要有集中,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否则什么事情也做不了,一事无成。没有民主不好,没有集中也办不了事。”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上的体现。江泽民反复指出:“我们这样一个有五千万党员的大党,靠什么组织起来并且具有强大力量呢?很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削弱和否定它,就会损害党的战斗力,以至瓦解党的组织。”1994年5月31日,江泽民在第四期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理论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又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不仅在于全党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思想统一,而且还在于这种统一是由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的组织和行动统一来保证的。不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就有涣散的危险。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