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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工具及方式总结【融资分类】1、发行债券:政府债券(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企业债券(普通企业债券、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公司债券、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可续期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银行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3、股权融资:基金、信托4、政策性资金:资金类型、资金申报【内容详述】一、发行债券1、政府债券(1)一般债券政策文件:《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64号)概念区别: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由国家财政部审批发行。发行品种: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发行期限有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和2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10年以上债券半年付息,低于10年债券每年付息;政府债券以发行5年、7年和10年等中长期债券品种为主。条件要求: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审批发行:图1:一般债券审批流程图图2:一般债券发行流程图2材料准备:市县级申报材料包括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2)专项债券政策文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概念区别: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最大区别在于其所对应的公益性项目是否可产生收益。对应没有收益的项目,偿债来源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一般债券;对应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偿债来源是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为专项债券。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发行品种: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发行期限有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和2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10年以上债券半年付息,低于10年债券每年付息。专项债券又分为普通专项债券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普通专项债与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的区别在于,后者明确要求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较之普通专项债更为封闭、独立,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所对应的项目,必须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收入,且能够完全覆盖还本付息的规模;普通专项债的发行要求相对不那么严格。《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62号)《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97号)《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到目前为止,已经推出的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品种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改专项债、轨道交通专项债、高等学校专项债、乡村振兴专项债等等。条件要求: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50%。审批发行:(同一般债券审批流程、发行流程)材料准备:市县级申报材料包括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同时,还需提供项目的实施方案、募投项目情况、财务审计(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债券资金支出计划表等。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还需提供省政府用地批复、市县政府土地收储计划批复;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3还需提供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补充:1债券类型按照资金投向划分,政府债券又包括有新增债券、置换债券(面向非发债类的其他政府债务转换为一般债券形式)和再融资债券(面向到期的一般债券本金进行再发债融资)。2风险处置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预案》,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划分了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的债务风险。一般的,处置方式有调减投资计划(原投资建设内容变更或者暂停)、统筹其他结余结转资金(某项任务完成结余资金和财政上的存量资金)、调入政府性基金(企业依法代收的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比如养路费)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动用财政调节稳定的资金或者预备费,必要时处置政府资产。较大的,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可申请上级部门代为垫付,事后扣回。重大的,以上措施的基础上,申请省级政府部门救助(包括直接代偿部分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减免市县上缴的配套资金),省级政府将适当扣除涉及市县当年的新增债券额度。特大的,以上措施的基础上,省级政府无法偿还资金,国务院对其调动国库资金予以援助,事后扣回。省级政府将暂停涉及市县新增债券的资格。3配置价值从到期收益率来看,地方政府债收益率介于政策性金融债和国债之间,更贴近政金债,同时兼具免税效应。企业和个人取得的一般债券利息收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4其他问题关于项目资本金问题:《资本金制度》中明确公益性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但在发行债券过程中仍要考虑发债规模与收益自求平衡问题,收益不足时仍要增加项目资本金比例。关于项目收益来源问题:对于采用集合发行的债券项目,同一地区、同一类型项目收益可互为平衡,采取“混同偿付”的方式,在实践案例中具有合理性。但在所有已发行的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存在项目分类(范围)界定泛化,收益来源模糊,特别是专项收入界定模糊等问题。2、企业债券(1)普通企业债券政策文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1993年发布,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概念区别: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的有价证券,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其他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发行企业主要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条件要求: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C)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D)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E)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F)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G)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品种:专项债券是为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除发债条件有所放松外,专项债在审批程序上进一步简化,比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755号)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756号)关于印发《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818号)关于印发《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817号)关于印发《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2894号)关于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2909号)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6〕2735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730号)关于印发《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7〕1341号)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7〕1340号)审批发行:图3:企业债券发行流程图5工作内容:发行申请材料目录:1、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的文件;2、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3、主承销商对发行本次债券的推荐意见(包括内审表);4、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5、发债资金投向的有关原始合法文件;6、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连审)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7、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如有);8、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9、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10、承销协议;11、承销团协议;12、第三方担保函(如有);13、资产抵押有关文件(如有);14、信用评级报告;15、法律意见书;16、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7、中介机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8、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联系方式;19、其他文件。(2)项目收益债券政策文件:《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财金〔2015〕2010号)概念区别:项目收益债券,是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实际控制人发行的,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主要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的企业债券。与一般的企业债券比较,企业债发行主体可以是融资平台公司、产业公司,同时发行企业债券对发行人的成立年限(三年)、利润(三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覆盖一年利息)等要求。项目收益债对发行主体没有以上这些限制,可以是刚刚设立的项目公司,没有任何财务表现,但这个项目公司必须拥有一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项目。企业债评级主要看主体评级,而项目收益债更关注债项评级。条件要求:【发行条件】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本办法对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要求。非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的债项评级应达到AA及以上。【分期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可申请一次核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进度分期发行,但应自核准起两年内发行完毕,超过两年的未发行额度即作废。【账户设置】项目收益债券发行人应该在银行设置独立于日常经营账户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专户、项目收入归集专户、偿债资金专户,分别存放项目收益债券的募集资金、项目收入资金和项目收益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差额补偿协议】发行人、差额补偿人和项目收入归集账户监管银行应签订差额补偿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和差额补偿程序。审批发行:(同企业债券)工作内容:(同企业债券)(3)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政策文件:《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管理规定》概念区别:以地方大中型企业为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采取多层次风险缓释信用安排措施:6一是发行人设立风险储备基金。债券转贷后可取得相应的利差收入,并由委贷银行设立风险储备基金账户进行管理,转贷中出现不良贷款导致本金损失时,将以该账户资金为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二是政府设立风险缓释基金。一般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超过1%,由地方政府按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发债规模5%的比例设定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基本能够覆盖不良率导致的本金损失,保障还本付息安全;三是发行人自身信用。发行人需要符合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一般资产实力雄厚,可以自身经营收入和必要时资产变现保障债券偿还。条件要求:对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资金累计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规模的3%。同一控制人下的企业,合计获得委贷资金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数额和比例。对于发行主体条件要求,参照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发行主体1、政府融资平台;2、连续3年盈利,主体评级达到AA-以上。债券期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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