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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总则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内河航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93]建标字894号,结合内河航运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内河航运建设项目,是编制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工程、内河港口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概算和预算的依据。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是由多种专业工程构成的综合性建设项目,编制单项或单位工程概、预算时:整治建筑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设备购置、机修和其他生产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工程等,执行本规定;其他工程项目,应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分别执航务建筑工程行有关专业部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的间接费定额;但在计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其他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时应执行本规定。本规定中其他直接费、现场费、间接费的规定费率分别按一、二类工程类别制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补充指定三类及以下工程的取费标准。本规定对内河航运建设工程中的航务建筑工程、整治建筑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和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实行以统一的人工、材料和施工船机艘(台)班价格计算的基价定额直接费作为施工取费的基础。本规定不适用于长江干线千吨级以上(含千吨级)的港口工程以及水文特性以潮汐为主的河口港。本规定与《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内河航运工程》、《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配套使用。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总概算和预算的编制及管理总概算的编制及管理2.1.1一般规定2.1.1.1初步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的构成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编制单项或单位工程概算以及建设项目总概算。2.1.1.2总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范围以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是筹措资金、和安排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签订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的依据,也是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2.1.1.3概算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一个建设项目,如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时,须由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统一概算的编制原则和依据,汇编总概算,并对全部概算的编制质量负责;其他色痕迹单位负责编好所承担设计的饿工程概算。2.1.1.4使用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应依据本规定分别编制内币和外币概算。其中:(1)施工取费的计算,以基价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2)计算总概算第二部分的有关费用时,进口设备和材料应按其到岸价格(CIF)乘以当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后,按照本规定有关费率计算。外汇牌价均以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牌价为准。2.1.2概算的编制依据国家的有关法令及法规;初步设计(包括施工条件设计);本规定以及有关定额和规定;生产厂家的设备出厂价格;当地基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市场材料价格及有关规定(或工程所在地的材料、半成品及各种设备器材的市场价格)。2.1.3概算百年制内容2.1.3.1内河航运建设项目总概算,应包括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总概算按其费用构成分为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详见建设项目总概算费用构成示意图)。2.1.3.2内河航运建设工厂呢感按其功能和效用可分为: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工程、内河港口工程、航道整治工程和修造船厂工程等(修造船厂工程执行船厂定额).各类建设项目单项或单位工程的划分详见附录A.2.1.4概算文件组成编制说明: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工程总投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各项投资所占比例、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建设项目总概算表;建筑工程概算表;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概算表;建筑安装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概算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汇总表;补充单位估价表。2.1.5概算的审批及管理2.1.5.1建设单位在报批初步设计时,必须通红司报批概算。初步设计概算由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主持审查并负责审批。概算审查时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参加。2.1.5.2审查概算时,设计单位必须实事求是地向审批部门反映概算的编制情况及存在问题;审批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协调各方意见,严格旅行审批手续。设计单位应按照审批意见及时修改并调整概算。经审查修改后的总概算审批单位印发各有关单位。2.1.5.3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都应认真实行批准的总概算,不得任意突破。如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必须增加投资时,应使用已完工成的节余投资调剂解决。调剂有困难时,可分析原因,经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基本预备费内容的因素,可动用基本呢预备费;属于因人工、材料、设备价格上涨等内容的因素,可动用物价上涨费。如必须突破总概算时,其超过部分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经设计单位修改后,报原概算审查部门审批。2.1.54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总概算,认真做好投资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各项工程经济资料的收集和分析。2.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预算(以下简称预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设计划分的单位工程编制预算。2.2.1预算的作用按预算承包的工程,其预算经审定后是确定工程造、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预算是编制工程标底的依据。在设计单位内部,预算是考核施工图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预算应严格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之内。如单位工程预算突破相应概算时,应分析原因,剔除不合理因素,确需突破概算的,应在总概算范围内调剂解决。2.2.2预算的编制依据国家有关法令及法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本规定及有关定额和规定;当地基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市场材料价格及有关规定。2.2.3预算文件组成(1)编制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定额费率的采用、主要施工工艺和使用的主要船机设备、人工及主要材料单价、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必要的说明;(2)建筑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预算表;(3)主要材料汇总表;(4)补充单位估价表。单位估价表和主要工程量计算表,在预算审查时一并送审。2.2.4其他凡实行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的工程,应包括预算包干费。预算包干费以建安工程费用为基础按3%计算。3内河航运建设工程工程费用3.1水工建筑和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费3.1.1一般规定3.1.1.1内河航运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和临时工程均应编制单位工程概算和预算。3.1.1.2单位工程概算和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其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有关的专业定额和有关规定。3.1.1.3水工建筑和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项目划分如下:(1)航务建筑工程:包括:各种码头,船闸,升船机,航运枢纽工程中的水坝\水闸节制闸等,护岸,防汛墙,系(靠)船建筑物,引堤,栈引桥,港区堆场、港(场)区道路以及软基加固等工程。适用于港区以内、引航道以内的航务水工建筑物及其有关的配套设施.(2)整治建筑工程:包括:航道的炸礁、清渣、筑坝和护岸工程。适用于港区以外、航运枢纽及通航建筑中引航道以外的航道政整治工程。(3)大型土石方工程:系指在一个单位工程内开挖或回填的土石方工程量在1万M3以上的没有结构要求的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类建、构筑物的基础上、石方开挖工程、回填造陆工程以及新开河道、引航道的土石方开挖工程等。(4)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包括:装卸设备和启闭机的安装、航运枢纽及通航建筑工程中的闸(阀)门及钢结构等的制作安装及附属工程。适用于内河港口工程、通航建筑工程及航运枢纽工程中通航建筑部分的设备及大型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3.1.1.4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根据其主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和难易程度,划分为两类(详见“内河航运工程类别分类表”表))。表3.1—1内河航运工程类别分类表工程类别主体工程名称一类工程(a)二类工程(b)航运枢纽工程:船闸航道等级a≥300ta≥IV级100t≤b<300tV级≤b<IV级航道建筑工程:船闸升船机a≥300ta≥100t100t≤b<300t50t≤b<100t内河港口工程:码头吨级a≥1000t500t≤b<1000t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等级炸礁a≥IV级a≥2万M3V级≤b<IV级1万M3≤b<2万M3注:1.工程类别的判别,两项条件中满足其一即符合该类工程条件。2.当以航道等级作为判别依据时,对于山区航道,其判别条件应降一等级。3.1.2单位工程概、预算费用的组成单位工程概、预算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五部分组成。单位工程概、预算费用(建安工程费)直接工程费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船机使用费其他直接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夜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倒运费施工辅助费施工队伍进退场费现场经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利润税金专项费用3.1.3施工取费计费规定3.1.3.1水工建筑和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计费基础为基价定额直接费.此计费基础适用于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和计划利润。基价定额直接费是指按定额规定的人工、材料、船机艘(台)班基价计算的工、料、机费用之和。3.1.3.2设备及大型钢结构安装工程中:设备、大型钢结构本身的价值不参与任何取费计算。3.1.3.3钢闸(阀)门及大型钢结构制作工程中的主体结构钢材本身价值不参与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只计算计划利润。3.1.3.4大型土石方工程中的填料价值不参与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只计算计划利润。3.1.3.5橡胶护舷,按其基价确定的购置价格的30%参与取费。3.1.3.6航道整治工程的筑坝、护岸等在建设期的维护工程,其费用应根据水流条件、流冰情况及建设期限等由设计单位确定其工程量,并视为永久工程计算建筑工程费。3.1.4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包括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一)、定额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船舶机械使用费。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及生活补贴、地区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水上津贴、少数民族津贴等。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平均有效作业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指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徒工服装补贴,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工资单位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工资区类别按表3.1—2选用。表3.1—2建筑安装生产工人工资单价单位:元/工日项目工资区类别六七八九十十一工资单价20.4420.5820.7221.0721.2121.34注:东北地区按上述工资单价乘以1.13系数。(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当地的市场材料价格计算的费用。材料的价格由供应价格、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进口材料的原价是指材料的外币到岸价(CIF)。进口材料国内接运保管费按照第四章“内河航运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中第4.20.0.1条的规定计算。(3)施工船舶及机械使用费编制概、预算时,计算船舶及机械艘(台)班费用单价应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3.1.4.2其他直接费指定额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1)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功效降低;在冬季施工需要采取防寒、保暖措施;在雨季施工需采取防雨、防潮、防冲措施;在
本文标题: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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