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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的认定与整改授课人:张毅汉江公安消防支队职业资格培训课件第一节怎样检查认定火灾隐患一、火灾隐患的定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建筑物方面1、建筑地址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违章乱搭乱建的。2、建筑物的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与使用面积不相适应,违反或者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3、有可燃气体、粉尘或易燃液体蒸汽产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而未采取相应通风、防火、防爆措施或设置不当的。4、安全疏散出口数目不足,疏散宽度过小、疏散距离过远,疏散通道被堵的。电气设备方面1、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相应的消防供电负荷等级的。2、不按环境选择导线和敷设方式,截面与负荷量不相适应,电线乱接乱拉,导线严重破损等。3、照明灯具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或与可燃物为邻的。4、配电盘材质与使用环境不符,接线零乱,导线选型不合要求,熔断器不符合额定电流要求的。5、变配电装置安装不合要求、无安全设施,间距不足,不便于通风和进行安全检查的。6、用电设备安装使用不合要求,选型和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缺乏安装设置的。物资储运方面1、物资存放过密、过多,超过额定库容量,防火间距不够,无检查通道,通风不良,易受潮、蓄热的。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运输和包装方法不符合防火灭火要求的。3、露天堆场地点选择不当,堵塞消防车道,大储量的堆场未布组布置,堆垛过高,缺少必要的防火间距的。消防安全防护方面1、应设围墙、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门、防火窗及封闭、防烟楼梯间等的场所未设置的;或者违章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或者有故障的。2、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志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3、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储存设备与建筑物等应设置安全装置未设置的。4、应安装导除静电装置的设备,未安装或失灵的;应有避雷设施的场所,未安装或者安装失效的。5、电器产品、燃气用品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机消防安全的。明火作业方面1、火源(炉灶、火炉、烟囱等)或热源(高温蒸汽、电热器具等),靠近可燃物体或者其他可燃物质的。2、在明火作业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在未清楚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明火作业的。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4、电能、机械能、化学能、光能、核能等可转化为热能的场所,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消防器材设施方面1、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水泵缺乏或者损坏的。2、按照油罐消防技术规范,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自动消防设施,而未按要求安装,或已安装但发生故障、缺损,不能正常运行的。3、消防器材缺乏,配置的数量及其性能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放置位置不当,或者损坏的。4、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方面1、重点单位、部位或场所,应建消防安全组织和配备专职消防人员而未建立或未配备的。2、未按照要求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或不健全不落实的。3、重点单位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或消防安全巡查人员脱岗的;重点工种、特殊岗位人员未经过消防培训上岗操作的。4、管理不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二、检查的内容、形式与方法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可概括为“七查七看”:一查组织领导,看重视程度。二查火灾隐患,看整改。三查建筑物及装置设备状况,看执行消防规范情况。四查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情况,看配置、保管、使用情况。五查消防宣传教育,看应知应会情况。六查防火制度,看建立与落实情况。七查消防档案,看建管的情况。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大体有以下六种:一是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二是由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是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联合大检查。四是由单位组织的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五是综合性检查,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检查生产、环保、卫生等项工作时,结合消防工作一并进行的检查。六是城镇居委会、农村村、组组织的群众性自检自查。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大体有以下八种:一、听取有关单位消防工作情况汇报;二、深入单位内部详细检查;三、询问单位防火工作情况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查阅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资料;五、查看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外观、运行情况;六、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七、检查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情况;八、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标准,对单位进行综合考核、现场评估等。三、整改措施一是要充分宣传发动有关单位的领导,深刻认识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增强整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对火灾隐患,尤其市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人员、责任、经费,限期整改。三是对有些涉及单位多、危险极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请政府领导出面,采用召开协调会、联席会、现场办公会的办法,共同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四是在整改技术措施上,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坚持原则性,注重灵活性,确保整改措施科学、准确,达到安全、经济、合理的要求。五是公安消防机构要做好监督与服务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对存在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做到心中有数,监督到位,要积极指导和协助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第二节火灾隐患整改的基本措施和要求一、当前火灾隐患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和整改隐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整改经费不足。3、整改措施不合理,不能对症施治。4、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张该隐患下不了决心。二、整改火灾隐患的基本措施(一)建(构)筑物方面对于建(构)筑物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可视情采取下述整改措施。1、搬迁。2、改变使用性质,即以消防技术规范为依据,把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储存等使用性质的改变成危险性小的使用性质,使建(构)筑物中存在的火灾隐患自动消除。3、拆除。4、防火分隔,即采用防火分隔物对建(构)筑物进行防火分隔。5、提高建筑物耐火等级。6、建筑物防火防爆与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隐患,就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电气设备方面1、凡消防供电负荷等级不负荷规范规定的,一是根据规范规定,联系供电部门提高负荷等级;二是自备应急发电设备。2、电气线路方面的隐患整改措施:(1)凡导线选择与使用环境不符,均要按规定重新选型。(2)凡敷设方式不符合规定的按要求进行整改。(3)对于导线截面与符合不相适应,私自拉接、破损陈旧等隐患问题,均应采取拆除更换导线的措施,其中与负荷不相适应更换有困难的,可采取减少用电负荷的方法解决。(4)架空线路与建(构)筑物防火间距不够的隐患问题,可视情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3、照明灯具与使用场所不相适用的隐患,按下述规定更换灯具:(1)有爆炸性混合物或生产中易产生爆炸介质的场所,采用防爆型灯具。(2)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封型灯具,灯具的各种部件都要进行防腐处理。(3)潮湿的厂房内和户外可采用封闭型灯具,亦可采用防水灯座的开启型灯具。(4)灼热多尘场所一般选用投光灯。(5)可能直接受到外来机械损伤的场所,选用有保护网(罩)的灯具。(6)震动场所的灯具应采取防震措施,如采用吊链等软性连接。4、变配电装置安装不和要求,无安全设施,间距不足的,采取下述整改措施:(1)调整变配电装置,与建筑物保持不小于0.6m的安全间距,高低压装置之间保持1m以上的间距。(2)相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装置。(3)根据配电设备的油量多少,相应设置防火隔板、防爆隔墙或单独的防爆间。(4)设置挡油设施或事故储油设施。(5)设置网格不大于10x10(mm)的防动物侵入的铁丝网,门、窗、洞口采取防雨、雪侵入的措施。(6)变配电装置外壳设置相应的接地装置。(7)凡油浸电力变压器室设在人员聚集场所室内的,应予以搬迁。5、配电箱存在的隐患按下述要求整改:(1)按适用场所的性质相应更换配电箱。(2)配电箱内全部采用绝缘线连接,各接点均用螺栓固定。(3)按额定电流要求,经计算机选用相应大小的熔丝(片),及时更换违章使用的铜、铁丝。6、用电设备存在的隐患按下述要求整改:(1)按使用场所的性质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2)固定用电设备要安装牢固,周围留有1米以上的通道。(3)所有用电设备均要相应安装合适的短路、过载、失压、温度、零序、接地等保护装置,防止用电设备因短路、过负荷、过压或欠压而烧毁设备。7、防雷方面的隐患按要求整改:凡按规定应设避雷设施的场所均应合理设置。8、防静电方面的隐患按下述要求进行整改:(1)除接地导外,凡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储存设备、工艺设备、管道、机械外壳、过滤器、衡器等均作防静电接地处理,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2)减少摩擦。(3)降低电阻率。(4)增加空气湿度。(5)空气电离。(6)其他方法。(三)物质储运方面1、凡属超储方面的隐患,均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要求整改,调整库容率,实行分类、分垛储存,保持相应的间距和通道。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方面的隐患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整改要求:一是分类储存、运输,不同危险类别、不同物态、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分库储存,分车(船)运输;同一危险类别,性质相同和灭火方法相同,二是储存、运输化危物品包装牢固、密封,无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出现包装不合规定要求的严禁运输,未入库的严禁入库,已入库鄂应及时清理出库,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处理。3、露天堆场方面的隐患整改遵循下述要求:(1)凡地址不当的必须重新选址搬迁。(2)防火间距不足的,可视情采取措施。(3)堆垛不符合要求的隐患,均应根据其储量、分组情况、垛高、组间和垛间距离、通风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整改。(四)生产、储存、运输设备方面这方面的隐患整改必须做到出现缺陷及时换修,不得搞临时措施补救。其基本要求是:凡耐压、耐温、耐腐蚀达不到设计和使用介质要求的,有腐蚀破坏、机械损伤、材质缺陷等问题的,应及时更换设备;凡密封性能达不到规定的,视情更换予以修复;设备与使用介质或使用条件不相符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更换设备或使用介质。(五)消防安全防护措施1、防火分隔设施未设置或设置不合要求的隐患按下述要求整改:(1)凡建筑面积超过《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要求的,或应设防火隔间的,以及一些防火间距不足,搬迁拆除又有困难的部位,均增设防火墙解决。(2)建筑物封闭合防烟楼梯间,管道井检查门、防火墙上开设的门等均设置防火门。(3)防烟楼梯间前室、电梯厅、自动扶梯周围、中庭与楼层房间、走道、过厅相通的开口部位、生产车间中的大面积工艺洞口以及大面积建筑中设置防火墙有困难的部位均设置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分隔用的防火卷帘应加水幕保护。(4)防火墙、防火门上开设的窗设置为防火窗。(5)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上按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相应装设防火阀;排烟系统管道上应设排烟防火阀,并具备联动控制能力。2、疏散指示方面的隐患按下述要求整改:(1)疏散走道和公共出口处均设有疏散指示标志。(2)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天平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3)疏散指示标志必须采用玻璃或者其他非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3、对于安全装置未按规定设置或者失灵的隐患问题,应根据其实际需要相应增设或更换。(六)明火作业方面对于明火作业方面的隐患,可视情采取下述整改措施:1、隔离措施。2、控火措施。3、控制能量转换措施。(七)消防器材设施方面1、消防给水系统的隐患按照下列要求
本文标题:火灾隐患的认定与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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