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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读课文P24~27页,完成笔记并找出答案(学习目标和重点)3.1生命和健康的权利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1.人身权的重要性及其构成2.人身自由的内容、重要作用、法律规定及其侵权行为3.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4.法律为什么规定要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5.国家有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投票选“小偷”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一合计,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该校校长说:“我们就来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想一想:以上这起案例中,侵害了学生的什么权利?(名誉权、人格尊严权)想一想:以上这些行为中,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生命健康权1、人权首先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人身权生命健康权(首要)人身自由权(保障)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人格权身份权(亲权、配偶权、监护权)人格尊严权(核心)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权利关系图:公民的权利基本权利人格权生命健康权补充知识: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则带来,死则带去)人格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性人格权:这些人格权有什么共同之处?人格权的特性: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想一想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人身自由权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生命健康权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4、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姓名权、名誉权阅读书本25页中间链接的3种行为,这些行为侵犯了人的什么权利?人身自由权(内容、作用、法律规定、侵权行为)P25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内容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作用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法律规定及侵权行为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也就是说,无论谁、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搜查、拘禁公民。为了打击违法犯罪,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搜查公民、剥夺或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对王某的拒绝赔偿的行为,刘大妈的女儿可以怎么办?为什么?(向法院提起诉讼)(1)本案例中刘大妈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生命健康权)(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狗的饲养者王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你还能列举哪些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杀人、殴打他人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恐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等等真情告白:我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我出生不到3个月的时候,妈妈嫌弃我是一个女孩,把我扔在了车站附近一个花坛里,在饥寒交迫中我渐渐失去了知觉……妈妈的做法侵害了她的什么权利?有何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后来我被一对夫妇收养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的父亲在一次煤矿瓦斯爆炸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家里一下子没有了经济来源。妈妈说:“我看见一家服装厂在招工,你也14岁了,要不就跟妈妈一起上班吧。”服装厂的老板娘收下了我们。从此我开始了打工的生活……老板娘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非法使用童工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法律?1、未成年人参加勤工俭学算不算童工?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活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开快餐店的张老板让放暑假的儿子来店里帮忙。14岁的儿子由于个子矮,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小,于是有人投诉到街道说他非法使用童工。他对此感到很困惑,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2、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儿子来店里帮忙,名为帮忙,实为使用童工。因为张老板从事营利性活动,其儿子帮忙显然不是家务劳动。也就是说,张老板和其儿子间已经形成了劳动雇佣关系,张老板应当为儿子支付相应的报酬。即使没有支付报酬,也不能阻隔与儿子间劳动雇佣关系的形成。但这种雇佣关系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第94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当然,如果是在不影响其学习、休息、娱乐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的社会实践也是可以的。生命和健康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生而有之)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法律保障)人身权的重要性极其构成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人身自由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重要任务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生命健康权受侵害时的法律规定首要的人身权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最根本的人身权重要性:是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法律规定: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侵犯行为: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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