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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二○○九年十月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指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指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0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办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评估目的是督促中外合作办学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法规原则和政策导向,增强我国教育机构吸收、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和创新能力,维护学生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有较广泛社会公信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按照《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评估工作分为“单位自评”、“网上公示”、“评议工作”、“结果反馈”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单位自评”是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核心环节。为了使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收到实效,达到预期目标,特编写《单位自评工作指南》,以指导办学单位做好自评工作。第一部分单位自评的目的及要点单位自评工作由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开展。鉴于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现状,本次评估的基本定位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依法办学状况进行合格评估。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自评工作,本着“以规范管理为切入点、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的工作方针,对照“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我检查分析工作,做好自我整改工作,努力构建有利于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管理机制的建立。2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指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本次评估的重点为依法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等决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办学稳定性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因素。具体内容如下: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检查分析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要求的行为或倾向;是否制定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保障制度执行的措施。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情况。检查分析通过合作办学是否真正引进了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内容、培养模式及管理经验;是否真正引进了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急需或新兴的学科专业等。办学质量及社会效益。检查分析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质量;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对学校的教学实践、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及辐射作用;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与国家和地区的科技、经济、教育发展结合紧密,以及所产生的作用。第二部分单位自评的工作要求办学单位在自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文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客观地检查分析办学情况;通过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集管理人员、教师、学生、毕业生、合作方等各方利益主体对本机构或项目办学情况的意见及建议,认真做好自我整改,并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网页建立“中外合作办学专栏”,并提供以下信息服务:①公布办学状况基本信息,包括:办学层次和类别、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招生规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3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指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②展示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的重要政策法规文件,例如,《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外综[2006]5号文件、教外综[2007]14号文件等;③展示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要文件,例如,教外厅[2009]1号文件等;④设置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等重要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网的链接;⑤建立学生与管理机构的沟通渠道。自评工作结束后,该网页的网址随自评材料一并上报。2.财务审计工作制作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进行财务审计。自评工作结束后,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随自评材料一并上报。3.规范管理工作做好下列文件及原始档案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①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办学情况报告;外方合作机构或所在国的评估认证机构对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的评估报告。②管理机构的有关文件及原始档案材料,包括:董(理)事会章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无此项),管理机构会议纪要、工作报告等有关管理机构工作情况的记录材料;管理机构的工作制度、人员工作职责,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情况表;管理机构受理投诉的档案材料等。③资金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原始档案材料,包括:4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指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有关资产管理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机构资产汇总表、国有资产的备案资料和有关捐赠协议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无此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及标准审批原件或依据文件;会计账簿等。④招生和学籍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原始档案材料,包括:“招生录取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原件等;自主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招生考试试卷、面试记录等原始材料;《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在学学生学籍档案原件等。⑤文凭证书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原始档案材料,包括:《文凭证书颁发管理办法》,颁发的证书样本等。⑥师资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原始档案材料,包括:《中外双方师资聘任及管理制度》,教师聘任合同原件以及证明教师身份及资格的重要证书(例如,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师资培训相关原始资料等。⑦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原始档案材料,包括:所开设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学位课程或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讲义、参考书籍、课件,以及上学年学生考试试卷(含评分标准、学生答卷原件)、考试成绩登记表等。“教学质量保障有关的管理制度、规定”,上学年学生评教、督导评教、教学检查等执行的原始记录等。学生毕业并获得文凭证书必须提交的论文、设计、报告等毕业成果的撰写规范及管理文件,上学年毕业生毕业成果原始材料。本学期在学班级课程表。5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指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⑧其他能体现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效果和特色的资料。以上材料做为备查材料由办学单位保存。当网上公示出现异议、专家评审中存在疑问或现场考察取证时,该材料将作为原始佐证材料。4.自评总结报告自评工作结束前,办学单位要在充分的自我检查分析工作和深入的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客观、严谨的态度,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完成自我评价工作。第三部分单位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含以下四部分内容:“基本情况信息”、“办学情况简介”、“办学情况自查”以及“分项自我评价”。《自评报告》标准样式见附件。1.基本情况信息“基本情况信息”部分是《自评报告》中的量化信息采集章节。采集内容包含体现办学基本状况的常态信息;体现办学规模、条件、管理状况等方面的统计信息;以及涉及课程和人员情况的清单等。办学单位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及内涵界定,认真地、客观地填写所有表格。2.办学情况简介“办学情况简介”部分是《自评报告》中的办学情况综述章节。该部分重点阐述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情况、办学质量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特色及优势,问题与不足。具体内容如下:①办学单位简介,以及对办学指导思想及目标的阐释等;②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情况;③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情况;6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单位自评工作指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7④培养质量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办学成果情况;⑤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计划及措施。原则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情况简介”不超过8000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情况简介”不超过5000字。3.办学情况自查“办学情况自查”部分是《自评报告》中体现办学单位自我检查分析情况的章节。办学单位要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对相应指标的客观现实、工作事实或履行情况进行客观陈述。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说服力。主要内容如下:①自评过程说明;②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自我检查分析。在此所陈述的内容,应足以支持第四部分“分项自我评价”中办学单位对各分项指标的自我评价结论。4.分项自我评价办学单位要以“办学情况自查”中的自我检查分析为依据,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指定的部分指标按三档进行自我评价。A档表示不仅合格而且表现优异,B档表示达到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完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本要求),C档表示未达到合格标准。《自评报告》内容将作为“网上公示”阶段公示信息(财务状况信息除外)的主要来源之一。附件:《中外合作办学自评报告》(标准格式样稿)附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项目名称:办学单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制表年月日填《单位自评指南》——附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评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单位自评指南》——附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评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一、基本情况信息Ⅰ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请填写中文名和英文译名)中方:国家(地区)名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外方机构名称:(请填写英文名和中文译名)办学地址项目批准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年月日(□证书待发□证书已发)项目批准书有效期至年月日办学层次和类别开设专业或课程的名称及代码招生方式□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自主招生招生录取年招生人数每年期,人/期仅中方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仅外方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方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外双方证书中方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其他证书证书名称3《单位自评指南》——附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评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Ⅱ统计信息Ⅱ-1课程信息统计①课程情况中方课程引进外方课程课程总数教材引进情况类别门数所占比例门数所占比例门数所占比例门数所占比例公共基础课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核心课程公共核心课毕业成果②□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报告□其他,说明:①“课程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Ⅲ-表1课程信息一览表”。②“毕业成果”指中外合作办学毕业学生获得文凭证书必须提交的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报告等成果。Ⅱ-2人员情况统计Ⅱ-2-1管理人员信息统计①专职管理人员兼职管理人员人员类别人数所占比例人数所占比例总数专、兼职人员情况②中方管理人员中外方人员情况③外方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职称结构情况初级职称说明:①“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Ⅲ-表3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信息一览表”。“管理人员”指本项目当前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含外方人员)。②“专职管理人员”指专门从事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在承担本项目管理工作的同时,还承担教学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的人员列为“兼职管理人员”。③“中方管理人员”指人事关系隶属于中方教育机构或由中方教育机构为本项目专门聘请的管理人员(含中、外国籍);“外方管理人员”指由外方教育机构派遣的管理人员。4《单位自评指南》——附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评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Ⅱ-2-2任课教师信息统计①中方教师②外方教师②教师类别人数所占比例人数所占比例总数公共基础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教师任课情况核心课公共核心课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职称结构情况初级职称中国籍教师中外籍教师情况③外国籍教师说明:①“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Ⅲ-表1课程信息一览表”和“Ⅲ-表3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信息一览表”。②“中方教师”指人事关系隶属于中方教育机构或由中方教育机构为本项目专门聘请的教师(含中、外国籍);“外方教师”指由外方教育机构派遣的教师。③“中国籍教师”指国籍为中国的教师,包括外方机构聘请的中国籍教师;“外国籍教师”指国籍为外国的教师,包括中方机构聘请的外国籍教师。Ⅱ-2-3学生信息统计①毕业生情况招生情况毕业生去向年度录取总人数按招生原则②录取人数其他方式录取人数毕业生人数国内深造境外深造已经就业尚未就业情况不详说明:①“学生信息统计”表中数据对应于“Ⅲ-表5在读学生信息一览表”和“Ⅲ-表6已毕业生信息一览表”。学生信息按年度统计,包含本项目自正式审批以来培养的历届学生。
本文标题: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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