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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初稿)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开展了乡镇卫生院的房屋建设、设备配套和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人员素质有了一定提高。随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普及,乡镇卫生院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乡镇卫生院卫生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规章制度不健全,服务行为和内部管理不规范。加强和改善乡镇卫生院管理已经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此,决定从2008年至2010年开展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主题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围绕“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主题,全面落实《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重点规范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财务管理。通过开展管理年活动,全省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基本健全、服务行为比较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到2009年底,6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管理年活动评价合格标准;到2010年底,10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管理年活动评价合格标准,乡镇卫生院逐步走上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轨道。二、工作重点(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1、执行《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坚持以公共卫生为主,按照要求配齐乡镇公卫办人员、业务用房和设备,落实公共卫生工工作经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工资待遇不低于临床医疗人员的平均水平。22、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制度,及时收集、登记、核实并按法律规定和疫情网络直报要求报告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疫情。3、组织并落实辖区内儿童计划免疫工作,预防接种卡、证、册齐全,接种率达到规定指标。4、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及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完成孕产妇产前5次检查和产后3次访视工作,落实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执行分级住院分娩、抢救和转诊转院制度。住院分娩率达到规定指标。5、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6、实施以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对村卫生室的指导、管理和考核有制度、有记录、有效果。协助做好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发放工作。(二)临床诊疗服务管理1、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建立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重点落实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谈话告知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2、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检查、讲评和通报。3、开展医务人员“三基”训练,提高医疗基础质量。4、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定期开展质量检查,病历、处方合格率达到规定指标。5、开展医疗服务安全教育,层层签订医疗质量安全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及时上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6、执行门(急)诊诊疗、抢救常规和操作规程,配齐常用急救药品、器材,门(急)诊诊疗及时有效。37、按要求配备护理人员,落实临床护理规范、操作规程,开展人性化护理服务,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评价。8、合理用药,重点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和分级使用原则。9、杜绝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规范和保存所有临床输血文件及纪录。10、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规定,做好常规消毒工作,加强无菌物品的保管。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必须消毒毁形。(三)财务会计管理1、落实《湖南省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办法》,分开设置会计、出纳,乡镇卫生院财务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集中核算或乡镇卫生院会计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委派。2、实行统一收费制度,下设分院及门诊部均纳入统一收费管理,一切收入、支出均纳入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原始凭证签证齐全,真实合法,无白条入账,无坐收坐支行为。3、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为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4、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政策,参合住院农民自费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5%以内。5、加强经营管理,业务收入合理增长,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年度收支有结余,每年按业务总收入的8%提取事业发展基金。6、内部经济分配方案公平、公开、合理,体现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医疗服务收入没有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药品及各项检查无“开单提成”。(四)人员及执业管理41、人员实行编制管理,全员聘用,各类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新进卫生技术人员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公开招考,择优录用。2、制定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5年规划,加强技术骨干培养,每院应有1-3名在本乡镇有一定声望的当地名医。3、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对全体职工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职工的服务质量、工作数量与效率、服务态度等,考核结果与职工工资、奖惩、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挂钩。4、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无违规异地执业和超范围执业。下设分院和门诊部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注册。5、执行《湖南省手术分级与批准权限管理规范》,不开展跨等级、跨类别的违规手术项目。6、临床服务人员具备执业资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护理人员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资质。医师严格按照所注册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无跨类别、跨专业执业现象。(五)服务管理和院容院貌1、改善就医条件,方便病人。配备候诊椅,门诊诊床有隔帘或屏风相对隔开,配齐病床、枕被及床头柜等床单元设施,提供热水、开水,解决患者及家属吃饭、上厕所、洗澡等生活问题。2、医护人员着装干净整齐,上班佩戴统一胸牌,坚守工作岗位。3、服务态度热情,对病人和蔼亲切,善于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4、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医德医风制度,医务人员没有索拿卡要红包、礼品、回扣等行为。定期收集病人和家属意见并及时整改。55、落实保洁制度,室内整洁,室外清洁,保持良好的院容院貌。有条件的要绿化、美化、亮化院内外环境。(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管理1、坚持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举办,严格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核算分配,无租赁、承包、变卖和分散经营问题。分院和门诊部纳入统一管理范围,严格控制下设分院和门诊部数量,对不符合规划设置要求的予以撤并。2、在县市区卫生局的指导下,制定并落实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行院务公开,定期召开职工会议,审议重大决策,通报工作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3、县市区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经费、业务实施统一管理,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院长任期目标考核,定期检查、指导、评价和通报乡镇卫生院工作。4、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定期对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县级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定期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和中医工作进行指导,上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对其落实管理、指导乡镇卫生院的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三、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省卫生厅制定管理年活动方案、评价标准与考核办法,各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活动开展实行分级负责制,省、市州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县市区卫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实施。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由担任组长,相关处室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农村卫生管理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市州、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履行职责。6(二)健全规范规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有关规范规章,省卫生厅组织制定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和工作基本规范,作为乡镇卫生院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工作指南。市州、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管理制度和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培训和实施。(三)全面动员和培训。在省卫生厅举办的2008年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培训班和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期间,召开全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启动部署大会,明确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对乡镇卫生院管理基本规范进行培训。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和培训计划,层层部署,层层落实。要求将基本规范、制度的培训、贯彻和“三基三严”的学习、训练、考核贯穿管理年活动的始终,做到个个参与,人人过关。学习、培训、训练由县级卫生局统一安排,其中学习可以由乡镇卫生院组织,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训练要集中在县级医疗单位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进行,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做到有记录、有考核、有奖惩。(四)开展自查自纠。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每年对乡镇卫生院的科室、岗位、服务环境条件进行全面、仔细的自查,对照基本规范和制度找准问题和差距,并加以整改。(五)组织专项督导。县市区卫生局组织业务股室和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开展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次督导要有书面督导记录。市州卫生局每半年开展一次抽查式督导,到2010年6月份,市州督导应覆盖到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省卫生厅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门的督导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2009年督查以指导性明查为主,重在帮助所在市州、县市区解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2010年以检查性暗访为主,重在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并整改,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实施。7(六)检查评比和总结表彰。2008年工作重点是部署发动,2009-2010年每年年初对当年工作作出部署,中期召开市州阶段性情况汇报,年底按照活动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进行检查评比和总结表彰,要求到2009年底,6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管理年活动评价合格标准;到2010年底,10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管理年活动评价合格标准,对达到优秀标准的给予奖励,同时推介好的做法与经验,表彰一批单位与个人。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整个活动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启动阶段(2008年6-12月)。重点是制定规范、动员部署。具体时间安排为:7月,省卫生厅下发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8月,省卫生厅出台《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基本规范》系列,根据活动内容、要求、乡镇卫生院类型制定相应的活动评价考核办法,召开管理年活动启动大会,组织省级培训。11月前,市州、县市区卫生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三基三严”学习训练计划,全面启动管理年活动,市州卫生局开展第一次督查,主要督促县级卫生局做好动员部署工作。12月底前,省卫生厅选择1-2个县市开展管理年活动试点工作,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并组织一次全省性抽查,重点督查各地启动和乡镇卫生院学习培训情况。县级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乡镇卫生院工作基本规范,同时铺开“三基三严”学习训练。各地报送2008年活动工作总结。本年度还要全面解决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租赁、承包或分散经营的问题。(二)全面普及与落实阶段(2009年1-12月)。主要工作是层层组织落实管理年活动措施。省卫生厅、市州卫生局组织专家开展指导性督查,帮助当地解决乡镇卫生院管理中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问8题,省督查覆盖所有市州,市州督查覆盖所辖县市区。县市区卫生局根据管理年活动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乡镇卫生院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和工作基本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具体月份安排为:2月前,省卫生厅部署年度活动工作,下发县级卫生局及其医疗卫生单位指导、管理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任务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参考方案,以及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标准。3-11月,省、市州开展指导性督查,年中召开一次市州半年情况汇报会;县市区卫生局具体落实管理年措施,继续开展制度规范的培训和“三基三严”的学习训练。达到管理年活动评价合格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由县市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市州组织考核验收后报省卫生厅抽查复核。12月,开展活动年阶段性总结,总结一年来的成绩和不足,
本文标题: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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