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最新版干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法律文件Xdocx
股权激励1北京X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干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法律文件股权激励21.方案设计原则1.1建立先进的激励机制,将企业骨干的利益与股东的长远利益紧密结合,形成有机的利益共同体,吸引保留优秀人才,促进企业稳定发展。1.2立足于长期激励,将被激励人的收益与公司未来业绩密切挂钩。1.3改变公司收入现状,建立多元化的报酬结构,使激励对象的薪资报酬既有现期收入又有远期收入,实现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并达到最佳的匹配。1.4除了针对公司现有人员外,还要考虑未来新加入公司的优秀骨干人员的激励问题。2.激励对象范围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责任感与约束性,保证本方案的激励效果并促进其顺利实施,将激励对象范围定为公司的核心研发人员、核心商务人员。3.股份来源根据某现有的注册资本及规模等实际状况,为增强股权激励的作用,激励对象获得干股的分红收益,认购的股份来源于某现有股东的转让。股权激励34.股权结构图5.股权激励方式的构成本激励计划采取干股、股份期权相结合的组合激励模式。干股是公司现有股东针对激励对象让渡部分股份的分红权;激励对象只享有干股的分红权,没有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股份期权是指公司给被授予者,即股份期权承授人按约定价格和数量在授权以后的约定时间购买股份的权利。以激励对象所获股份占总股份的3%为例,该激励模式如下表所示。干股行权后所获实股*合计第一年1%01%第二年2%02%第三年3%03%第四年2%1%3%第五年1%2%3%第六年03%3%*假定全部行权第四年发放期权时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行权价。6.退出机制股权激励46.1前三年激励对象无论因何种原因退出某(“退出”包括辞职、自动离职或被公司除名、辞退、开除,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约等),其所获干股自动失效。6.2从第四年开始,激励对象由于正常原因退出某,激励对象已行权后获得的股权将由原出让股东一次全部回购,回购价格为退出时的以帐面价值计算的每股净资产。同时,其所获干股、期权自动失效。股权激励5北京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释义:第一章释义本公司指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或获正式授权之委员会;股份指将本公司股权按照注册资本标准化若干等份,每份相当于注册资本1元;干股指即“分红股”,由公司现有股东针对激励对象让渡部分股份的分红权,该部分股份就是“干股”期权指亦称认股权,国际上通用的高科技公司人才长期激励措施。即具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认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合格人员指就干股和期权而言,董事会决议的符合股权激励规定之条件的人员;授予授出指公司向合格人员授予干股和期权的行为;6股权激励授出日期指就干股而言,董事会决议的授出干股予合格人员的日期;就期权而言,董事会决议的授出期权予合格人员的日期;承授人指根据期权办法之条款,接纳任何期权要约的任何合格人员或其法定继承人;行权期指就期权而言,期权可予行使的期限;行权指承授人在行权期内,以约定的价格在约定数量范围内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行权价格指授予期权时,事先约定用于认购本公司股份的价格;行权窗口期指期权办法规定或董事会决议的承授人每年可行权的日期;《股权激励计划》指《构建核心团队之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指《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干股协议书》指《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干股协议书》《期权协议书》指《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期权协议书》第二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司新型的人才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建立“共7股权激励享利益、同担风险、长期激励、持续创新”的经营机制,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高素质的科技开发和管理人才,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条《股权激励计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有效激励、促进创新原则。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三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公司股东会,执行管理机构是公司董事会。第四条公司股东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审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决定修改、废除、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履行以下职责:1、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报股东会审议和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批准;2、依据股东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制定管理办法及相配套的规章制度;3、对于《股权激励计划》具有最终解释力;4、审核公司员工授予干股和期权的资格;8股权激励5、拟定干股和期权分配方案;6、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第六条公司监事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第四章资格第七条干股和期权激励授予对象的范围为本公司核心研发人员、核心商务人员。具体的授予对象由本公司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并由董事会执行。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授予资格:1、因严重失职、渎职或因此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的;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3、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干股和期权持有者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严重渎职、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第五章干股第九条《股权激励计划》所指的干股是公司现有股东针对激励对象让渡部分股份的分红权;激励对象只享有干股的分红权,没有所有权、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9股权激励第十条干股属于承授人个人所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背书、抵押、按揭、担保、偿债等。第十一条当公司发生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影响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时,已授予的干股按照公司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进行调整。第十二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而制定的干股激励的有效期为三年。第六章期权第十三条《股权激励计划》所指的期权是授予公司特定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认购公司股份的一种权利。承授人可以行使该种权利,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第十四条期权属于承授人个人所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背书、抵押、按揭、担保、偿债等。期权行权后享有公司股份的所有权利。第十五条当公司发生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影响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时,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按照公司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进行调整。第十六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而收回的期权,公司可重新授予。10股权激励第七章授予第十七条公司授予员工的干股数量和期权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每年的干股和期权授予数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股东会批准。《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份来自于本公司大股东的股份转让。第十八条干股将于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分五次授予。年度干股授予时间为每年年报正式公布后的30个自然日内,特别条款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期权将于20XX年授予。期权授予时间为XXXX年年报正式公布后的30个自然日内。第二十条期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为授予当期年报中每股净资产价格。《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期权不需要交纳保证金。第二十一条期权的授予数额根据公司相关分配方案进行,可根据岗位、贡献不同授予不同比例的期权。第二十二条公司授予合格人员以公司的干股和期权后与其签署《干股协议书》和《期权协议书》,同时向其颁发《期权证书》。第二十三条《干股协议书》是规范干股持有人与公司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应载明干股的数量、公司对持有人管理权利、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的解决等内容。11股权激励《期权协议书》是规范期权持有人与公司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应载明期权可认购股份的数量;行权价格和期限;每年的行权比例;行权加速、中止和取消、公司对持有人管理权利、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的解决等内容。《期权证书》是享有人依此申请行权的凭证。《期权证书》应载明姓名、身份证号、住所、通信方式、期权证书号、授予期权期限、期权调整情况记录、继承人情况、行权价格、权益享有情况记录、行权情况记录、各种签章、发证日期、有关注意事项等。员工可以在《期权证书》上填写其自己的期权继承人,无指定的,依照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确定继承人,继承人依据本公司期权计划和相关法定行使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公司应设立《干股名册》和《期权名册》,作为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管理的书面凭证。《干股名册》应与《干股协议书》相互印证,主要载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住所;《干股协议书》号;授予干股数量;授予干股时间;干股调整情况记录;继承人情况,各种签章等。《期权名册》应与《期权证书》相互印证,主要载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住所;《期权证书》号;12股权激励授予期权数量;授予期权期间;期权调整情况记录;继承人情况;行权价格;权益享有情况记录;行权情况记录;各种签章等。第八章期权行权第二十五条员工所获得的期权自授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含一年等待期)。期权授予满一年后进入行权期,即20XX年年初开始行权。第二十六条自授权之日起第二、三、四年,每年行权上限累计分别不超过获授权总额的33%、66%、100%。期权由员工在有效期内部分或全部执行,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后,员工持有的未行权期权自动失效。第二十七条承授人每次只能在期权的窗口期内行权。窗口期为每年年报披露后的10个自然日内,除窗口期外的其他时间内均不得行权。第二十八条承授人行权时,持《期权证书》、身份证(若是由代理人代理行权则需加持承授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填写并向董事会提交《行权申请书》,经后者审核同意后,发放给承授人《期权行权通知书》。期权持有人行权后持有的公司股权的具体运作由董事会决定。第二十九条承授人行权时应根据相关税务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纳税。13股权激励第九章期权行权加速和取消第三十条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享有对员工持有的期权做出行权加速、中止和取消决定的权利。员工对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做出的期权行权加速、中止和取消决定无对抗性法律权利。第三十一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资本等情形发生时,期权享有人已授予的部分可加速行权,按照与公司股份同等原则和方法处理,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但股东会做出特别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二条期权持有人由于疾病、伤残、或死亡而离职的,其本人或其代理人可在下一个窗口期行权。否则,过期不办理行权手续的,其持有的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将自动失效。第三十三条期权持有人由于劳务合同期满而退休,或任职期已过,其本人或其代理人可在下一个窗口期行权,否则,过期不办理行权手续的,其持有的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将自动失效。第三十四条期权持有人自动离职并与公司办理完毕辞职手续的,或由于严重失职、严重渎职、被判定刑事责任、索贿、受贿、贪污、盗窃、侵占财务、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情形而停职的,其持有的可行权但尚未14股权激励行权的期权将全部失效。第三十五条期权持有人除上述原因之外而离职的,其持有的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将自动失效。如董事会另有决定,可依据董事会意见决定其持有的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是否继续生效。第十章股份转让或出售第三十六条员工通过期权行权后形成的股份可以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第三十六条期权行权之后,激励对象由于正常原因退出某,激励对象已行权后获得的股权将由原出让股东一次全部回购,回购价格为退出时的以帐面价值计算的每股净资产。同时,所获干股失效。第三十七条由于股份出售或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承担。第十一章特别条款第三十八条《股权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企业解散或破产、资产出售或购买、业务转让或吸收以及公司其它合法行为。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况的,中止《股权激励计划》:1、因经营亏损导致停业、破产或解散的。15股权激励2、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股东会做出的特别决议。第十二章股权计划的有效期第四十条《股权激励计划》的生效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自获得本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即可生效。第四十一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失效日本公司授予期权的有效期结束之日即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失效日,即20XX年年报披露后的10个自然日之后失效。第十二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公司与员工签署期权协议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员工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
本文标题:最新版干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法律文件X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21496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