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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口中心小学票据管理制度鲁口镇中心小学2016.2鲁口中心小学票据管理制度一、单位报销的票据,都应为正规税票。二、各类票据应有会计负责保管、发放、缴验和结报工作,要建立健全票据使用登记制,严格保管、领用和核销手续,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三、对各类票据要严格分清使用范围,不得混用;不准自行购买、自制;不准转让、代开;不准代替发票使用。四、票据必须顺号使用。收据联应加盖单位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和收款人的签章。票据使用时填写内容必须规范完整,票据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不得涂改,填错票据应加盖作废章,保存其各联备查。收费票据使用登记簿并进行核销。支出发票收交要进行登记。五、票据是否规范使用票据,是否按规定标准收费,作废票据各联是否齐全。六、单位如发生机构变更或管理票据的经办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将票据登记簿及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填写移交清册,并保存备查。七、票据复印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定期归档保管。票据的销毁按照保管年限根据有关档案销毁规定执行。
本文标题:中小学票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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