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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宁波市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规范推广行为,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1492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09〕1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推广任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浙江省经信委下达我市2009年度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我市共需承担127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别是紧凑型荧光灯109万只、直管荧光灯(T5和T8)18万只和高压钠灯(数量不含在国家下达任务中),要求在11月份底完成推广任务。推广任务完成后,预计实现年节电2.5亿千瓦时(合8.1万吨标准煤)。二、推广原则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主导: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是今年乃至今后几年节能降耗重点工作之一,对提高全民节能意识,推进全民节能行动具2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市经委和市财政局联合提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方案,各地政府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领导,加大推广力度。企业实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通过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招标的四家中标推广企业(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横店得邦电子有限公司、杭州齐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后简称推广企业)是本次推广活动实施主体,负责我市高效照明产品具体推广工作。突出重点:今年是推广工作第二年,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为重点推广单位,并向农村地区倾斜(原则上推广量不低于20%)。全面推进:通过报纸、电台、海报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全民参与,为全面推进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三、补贴政策推广计划和补贴政策如下:一是学校,推广数量为15万只高效照明灯,其中直管型荧光灯12万只和紧凑型荧光灯3万只;在中央财政补贴30%后,余下部分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补贴,其中对南三县的补贴按市、县70%:30%,其他地区按50%:50%进行补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由市财政承担。二是农村,推广数量为10万只高效照明灯,其中直管型荧光灯5万只和紧凑型荧光灯5万只;在中央财政补贴50%后,余下部分3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补贴,其中对南三县的补贴按市、县70%:30%,其他地区按50%:50%进行补贴。三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推广数量为5000只,其中直管型荧光灯2500只和紧凑型荧光灯2500只,在中央财政补贴30%后,余下部分由市财政承担。四是社区、企业等用户,推广数量为101.5万只高效照明灯,居民用户中央财政补贴50%,大宗用户中央财政补贴30%。四、分解任务为了做好推广工作,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将国家和省下达的推广任务以地区为主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分解见附件7。各地要结合实际,将推广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有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和有关部门等。五、明确职责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有关政府部门和推广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有序、高效落实推广任务。节能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辖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同财政等部门单位制订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监督方案的实施;做好产品认购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宣传工作,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4财政部门:落实到位补贴资金,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做好负责辖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制订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指导、监督方案的实施;共同做好产品认购审核上报工作。教育、交通、城管、机关事务管理、卫生等有关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宣传指导工作,并具体落实本系统相关单位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推广企业:协助节能主管部门制定推广实施方案,并在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方案要求具体负责推广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全面履行承诺推广的各项义务,如:严格执行中标产品推广价格(详见附件1);在推广产品的外包装和本体上统一印制“财政补贴、绿照工程”标识(可以按比例放大或缩小);确保产品质量并承诺质保期(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原则上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为居民用户协助推广单位(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和单位工会等部门)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保留供货协议和确认签章等原始凭证,并如实统计安装数量等。本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将纳入对各级政府部门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六、推广方式5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确保推广任务落到实处,就推广方式提出以下原则要求:——关于产品推广:根据国家对中标企业推广产品的认定,由横店得邦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齐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全市109万只紧凑型荧光灯的推广任务,由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市18万只直管荧光灯(T8、T5)的推广任务,由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承担全事高压钠灯推广任务(暂无任务数量)。——关于地区推广:承担紧凑型荧光灯推广任务的四家中标企业,根据省下达我市的推广任务,现将推广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地、各部门进行推广,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进一步分解到街道、乡镇、有关部门、社区、企业等;根据9月底以前推广企业在各地区(部门)推广量的完成进度和工作状况(推广企业至9月底推广进度原则上要完成总任务的50%),市经委商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后及时进行调整,由其它推广企业进入尚未完成推广进度的地区(部门)进行推广。——关于大宗用户推广:推广企业与大宗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并负责安装,填写《大宗用户采购申购表》(详见附件2),经用户单位确认签章后,由推广企业定期将销售汇总表等资料报县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认(详见附件5)后上报市经委,市经委和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各地定期上报的汇总数据,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6——关于居民用户的推广:面向居民用户的推广,主要通过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委会组织集中进行推广,也可通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向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推广,填写申购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得到社区、村委会或工会等协助推广组织的确认签章(详见附件3),由推广企业定期将销售汇总表等资料报县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认(详见附件5)后上报市经委,市经委和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各地定期上报的汇总数据,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关于现场活动的推广:为达到广泛的宣传效果,鼓励各地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现场推广。凡经县级以上节能主管部门批准组织的现场推广活动,由推广企业填写申购者的个人信息并得到现场推广活动组织单位的确认签章后(详见附件4),即可计入销售汇总表上报市经委、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汇总上报省经信委。七、实施步骤推广分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宣传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10日前)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能分工,分解推广指标,制订整体推广方案及各责任部门推广实施方案。推广企业进行销售渠道及产品生产的配套建设、设立常设经销点及售后服务点;各职能部门筹备与开展各类推广活动。7第二阶段:宣传启动阶段(7月10日至7月25日)市节能主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各地结合实际,举办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活动;推广企业配合做好宣传和示范工作。第三阶段:实施阶段(7月25日至11月底)各地、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在开展宣传工作同时,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会同推广企业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2月份)认真做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审核、汇总和国家财政补贴申报工作,并就推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本年度推广的实际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目标及推广计划。八、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和推广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推广工作,居民个人申购必须严格登录个人信息,原则上每人购买数量不超过30支,杜绝倒买倒卖行为;通过单位工会等组织个人申购的,一般限于机关等财政拨款单位,严禁大宗用户以个人名义申购;通过现场推广活动的,必须得到县级以上节能主管部门认可。节能、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推广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节能灯推广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取得实效。推广企业要对财政补贴资金8申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财政将追缴扣回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的供货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布。严格实行推广进度月报制度,各地、各推广企业在每月末将推广情况汇总上报市经委。市经委联系人:章文斌电话:87275074市财政局联系人:罗飞鸿电话:87188174附件:1.浙江省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型号与价格表2.浙江省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大宗用户采购申购表3.浙江省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居民购买登记表4、宁波市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5.浙江省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现场推广购买登记表6.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7、2009年宁波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表9附件1:浙江省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型号与价格表(单位:元)厂商产品型号产品规格中标价格(元/支)财政补贴50%后的价格(居民用户)财政补贴30%后的价格(大宗用户)市场参考价格横店得邦TP230-5MUL/25W7.53.755.2512.0TP230-8MUL/38W7.53.755.2518.0TP230-11WMUL/311W8.64.36.0219.0TP230-14MUL/314W8.64.36.0220.0TP230-20MSL20W10.65.37.4222.0浙江阳光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5W6.63.34.6210.07W6.63.34.6210.09W7.23.65.0412.011W7.23.65.0412.014W7.23.65.0412.018W9.24.66.4416.020W9.24.66.4416.0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高频T514W24.012.016.830.0高频T528W38.019.026.640.0工频T818W5.02.53.510.0工频T836W6.43.24.4815.0齐翔光电YPZ220/9-2U.RR9W6.63.34.628.0YPZ220/14-2U.RR14W6.63.34.628.0YPZ220/18-3U.RR18W7.953.985.5710.0YPZ220/20-3U.RR20W7.953.985.5710.0亚明灯泡1923牌高压钠灯150W42.029.445.78CFL-3∏T39WE27250W47.032.947.1610CFL-3∏T311WE27400W55.038.555.19横店得邦电子有限公司联系人:吴一新电话:0579-8656383313758937338传真:0579-86563530电子邮箱:hxf@cnnewpeak.com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贝建威电话:0575-8221858013757520081传真:0575-82132550电子邮箱:jwbei@yankon.com,beijw-2002@163.com杭州齐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车龙国电话:0571-6377082013968030407传真:0571-58611515电子邮箱:hxf@cnnewpeak.com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正福电话:021-5997827515921629754传真:021-59973554电子邮箱:gaozhengfu@yaming-lighting.com11附件2:浙江省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大宗用户采购申购表年月日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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