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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责小组 实施方案汇总
1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分管负责人:欧阳伟豪)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开展“两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目标,根据《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就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中山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山”核心任务,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二)总体目标。力争用五年时间推动建立成熟、全面、有效的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向中山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公示、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市场信用奖惩机制,推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强自身信用管理,强化守信自律,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指导,着力打造“信用中山”,促进全市企业信用水平的提升。二、基本原则2(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立法执法,资源整合、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信用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以及信用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格局。(二)统筹规划、试点实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选取试点地区,明确建设内容,突出建设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争取在若干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探索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为全面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示范经验。(三)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举措,以信用信息的应用、企业高管任职限制以及企业信用奖惩机制等为突破口,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模式、新路径,使诚实守信企业受到保护、作假失信企业受到惩戒,有效改善企业信用环境。三、主要任务及分工(一)健全和完善企业信用征信制度1.制定企业信用征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广3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开管理规定》等规定,组织起草中山市企业信用信息征信、公开、查询、披露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和应用等行为的地方性文件;明确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措施,明确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等规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法制局参与)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档案。制定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企业信用信息,各部门依职权分别对企业市场准入、纳税、信贷、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进出口、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信用信息的进行记录,通过汇集企业信用数据,完善全市统一、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动态更新、开放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3.建立健全与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的数据交换机制。根据中山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整合工商、税务、质监、海关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向政府搭建的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联合征信平台提供信息,支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综合运用企业的信用信息,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信息中心参与)4(二)完善企业信用公示、信息披露制度4.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公示、信息披露制度。公示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文明集市及创建诚信市场、获得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称号、企业获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信用类荣誉称号等良好信用信息,以宣传守法诚信的企业典型,增强企业诚信自律的动力;公示企业行政案件违法性质、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金额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使企业违法行为处于公开曝光环境之中,减少和降低交易风险,增加企业讲诚信、讲自律的社会舆论压力;公开企业经济户口监管、信用分类监管、重点行业监管、网格化监管等信息;公示对企业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后回查、接诉检查的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增加企业监督检查的透明度,增强企业诚信经营的吸引力。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尽量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制定规定规范公共信息、信用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对那些不宜在全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制定一套信用管理和查询获得信息的规范有效渠道,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市工商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三)企业激励惩戒机制建设5.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中山市社会监管体系建设方案的要求,修订目前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按照简洁、有效的原则完善信用分类标准,通过将企业遵守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加以分类,施以不同监管措施,进一步5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科学化、合理化;按照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加强监管服务工作,在信用管理中引入行政劝导、行政提醒、行政告诫等服务方式,强化企业法律和自律意识;强化信用监管措施,对一定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在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的基础上,实施加强监督检查的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实施加强后续监管的淘汰措施,有效对企业进行信用激励惩戒。(市工商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6.建立企业信用警示制度。制定分类分级预警制度,根据企业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商品检测检验存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消费者投诉而未及时处理、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等情况,通过按不同的分类,不同的级别,以实施不同的警示方式。建立商业贿赂企业、不正当竞争企业、吊销食品经营企业、广告违法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限制其进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医疗卫生等市场交易领域,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对社会进行公布、曝光,从而激发社会对不守信企业的监督功能。(市工商局、监察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7.完善企业“高管”个人信用管理。依法记录和整合法定代表人及企业高管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建立完善个人信用档案,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完善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制度,建立被执行刑罚、刑事强制措施以及被吊销企6业的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库,与担任社会职务以及银行信用评级体系有效衔接,与其任职企业公证资质、贷款政策、抵押担保等相关联;探索实施企业高管人员任职限制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股东(投资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信用信息运用,限制有严重过错的高管人员继续担任企业职务。(市工商局、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8.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制度。(1)完善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解除制度,鼓励受限法定代表人修复信用,对于依法符合解除任职限制的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申请后,提交省工商部门直接修复全国黑牌企业数据库,解除其在全国范围内的任职限制。(2)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被责令整改、被公开公示违法情况和被披露或警示存在违法风险后采取的措施及改正其行为的情况,探索将群众对企业的投诉信息,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企业并公开,引导和督促企业自觉修复其信用。鼓励受限法定代表人修复信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行政指导等手段,促进营商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市工商局牵头、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9.打击企业失信行为。把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作为市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以及打私、打传、扫黄打非等执法活动,保持对各类破坏市场秩7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结合“三打”成果,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政指导等手段,推动监管方式向规范为主、事前防范转变,建立和完善“打、控、防、管”综合体系,推动监管向长效化、规范化转变。(市工商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四)企业内部信用建设。10.引导企业完善自身信用管理制度。鼓励一定规模的企业专门建立信用管理部门,以自身信用管理为切入点,逐步形成包括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担保在内的,面向社会、跨部门的信息发布、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信息体系。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主动地加强信用建设。(市工商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11.强化企业出资管理。完善工商部门与商业银行工商验资电子比对系统的应用,实现对企业验资账户实时查询,从源头上预防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和抽逃出资行为;规范企业登记代理中介组织经营行为,打击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代垫资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的“黑中介”;大力查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违法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市工商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12.开展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8动,推进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经营者诚信示范,深入开展“中山十大诚信企业”和诚信文明示范单位等评选活动。广泛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诚信经营示范”、“推进诚信计量”、“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等诚信创建活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五)企业行业信用机制建设13.加强行业协会的指导。按照“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参与”的原则,与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联系和沟通,积极指导和推动各类行业协会探索发展行业信用机制,完善行业信用标准和行业信用公示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信用自律作用。(市民政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14.推动行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采用建立完善行规、规约等方式,推进会员守信自律机制建设。以工程建筑领域、中介代理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等行业为试点,完善行业信用信息标准和采集方式,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信用评价制度,加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推动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在金融服务、扶持资金发放、行政审批等过程中对守信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市民政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15.支持信用评价服务机构发展。大力培育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开展信用调查、信用公9示、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对申请设立信用评价公司的,积极支持登记注册,支持其探索创立信用评价标准,推动其发展成为具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牵头,有关单位参与)四、分阶段工作安排(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开展企业信用建设的相关调研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中山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开展“三打”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把“建”和“打”有机结合起来,以信用法规和标准规范、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信用奖惩机制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为重点内容,进行试点实施,探索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二)基础建设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开展企业信用体系的规划实施工作,制定出台企业信用征信、评级、记录、整合和应用行为,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部门互通制度,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建设工作。(三)重点建设阶段(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深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关键领域的重点工作,建设覆盖全市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不断充实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健全企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10(四)全面推行阶段(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充实提升、深化应用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扩大“信用中山网”对外信用信息服务范围,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信用服务业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五)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按照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要求,从工作机制、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等方面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总结经验,深化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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