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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57017251《我不是潘金莲》带给从政者“三大”拷问(观后感)201X/X/XX《我不是潘金莲》带给从政者“三大”拷问——观《我不是潘金莲》有感日前,我抽空看完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没想到却被影片反映的内在问题所打动,引发了我对从政工作的深深思考。该片讲述了一个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又不简单的故事。片中女主角李雪莲因为想生二胎与其丈夫秦玉河假离婚,但没想到弄假成真,丈夫另结新欢。李雪莲感到非常的委屈,于是找法官、找县长、找市长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官员讨说法,寻求她所认为的公正,却没想到从此走上了长达十几年的上访之路,由此改变了自己的半生命运。为什么一个假离婚能引发十几年上访?问题的根源深深地拷问着我们从政工作者内心深处的“法”(法律法规)、“理”(事实真相)、“情”(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首先,它拷问从政者是简单地依“法”(法律法规)办事,还是以“理”(事实真相)办事?从法律角度看,李雪莲是在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书》的,所以,她要求法院判定她的离婚无效,是无法律依据的。但是,事实上她和丈夫秦玉河的离婚是假的,是为了生二胎。她希望法院能够认定她的“理”由。然而,法官却只认民政局的一纸文书,依“法”判定她离婚有效。如果法院工作人员能深入实际,刨出事实真相,做好李雪莲与其丈夫之间的恩怨化解工作,对夫妻二人的期满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用法律帮助李雪莲从背叛的丈夫处讨回公道。那么,李雪莲就不会把对丈夫背叛的怨恨转嫁到法院院长身上。第二,它拷问从政者是以“法”(法律法规)应付了事,还是以“情”(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干事?当李雪莲拿到法院看似“公正”却与自己的希望[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我不是潘金莲带给从政者三大拷问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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