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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申请表编号:01工程名称洞头县连港蓝色海岸带东岙段景观工程(二期)施工单位温州市宏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致:华汇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1、沿山式栈道8#--11#段因地质情况无法按原设计图纸施工,后报请指挥部现场踏勘同意改为墩、梁式栈道,需设计变更。22、K0+142--K0+206段桩柱式结构,因25#、26#桩位在老厂区的围墙内,无法按原设计图纸施工,我单位经报请指挥部同意此段整体向围墙外移,需设计变更。3、K0+450--K0+481段墩式栈道,设计图纸墩式基础梁为400mmx250mm钢筋混凝土两道梁,两道梁的中心距离为1200mm,净空为950mm,面上铺装的防腐木厚度只有38mm,考虑到净空距离太大安全性问题,经报请指挥部与监理单位,同意中间增加一道400mmx250mm钢筋混凝土梁,以保证整体安全性,需设计变更。4、K0+206--K0+286.7段挡墙式步道一,此段原设计高程为4.50m,现状码头处的高程为5.25m,由于此段地处海边缘,风浪较大,经报请指挥部同意,K0+286.7处高程提高至5.25m,K0+206处高程提高至6.15m,从K0+286.7--K0+206处整段(全长83.5m)做1.0%的缓坡,需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日期:2012、12、17温州市宏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代表:工程负责人:日期:审核意见:设计单位(公章):设计单位负责人:日期:
本文标题:设计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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