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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的风险投资项目用法律工具增加新创公司的价值美富律师事务所2纲要•实现新创公司的价值•选择合适的法律实体•几个中国法律问题•融资的程序3实现新创公司的价值4•人员和技术-新创公司的主要价值法律工具-实现人员和技术价值的首要工具5•实现人员的价值•创始人的股份•认股权/股票期权•雇佣协议•将利益与持续工作挂钩•创始人股份的阶段性实现(VESTING)•员工认股权的阶段性实现•限制创始人股份的转让•共同出售权(CO-SALERIGHTS)•不许与公司竞争(NONCOMPETITIONRESTRICTIONS)6•实现技术的价值•登记专利和商标•注册所有有关的域名•保密协议和发明转让协议•获得使用第三方技术的合法的许可•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新员工的培训•对接触知识产权的控制•对离职员工离开前的审查•与第三方间的保密协议7选择合适的法律实体8•选择法律实体的类型和其所在的司法区域•常用的实体形式•在有中国业务的公司之上设立海外控股公司•设立公司并使其合法存续9•选择法律实体的类型和其所在的司法区域•稳定可靠的投资人权利体系•自由地设定股东权利•股份的易转让性•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能否被投资人接受10•常用的实体形式(一)•中国国内实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公司、独资公司等)•组织结构较不灵活•股权转让一般较为麻烦且有时需要政府的多方批准•资本的增加需政府批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需政府专门批准•只有外商投资企业才能接受外国投资11•常用的实体形式(二)•美国的各个司法区域(特拉华州,加州)•提供了权利的稳定性,灵活性和股权转让的便利性,但是•将公司置于了美国联邦和州的税收之下•在股票公开发行时,将公司置于了更多的披露和报告的义务之下12•常用的实体形式(三)•避税港(开曼群岛(CAYMAN),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和百慕大(BERMUDA))•通常法律制度较稳定,灵活且易于操作•百慕大有时更麻烦一些•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不能在香港上市•开曼群岛是大多数人的选择13•在有中国业务的公司之上设立海外控股公司•中国公司实体的缺限•对外国风险投资的需要•外国资本只能通过特定的法律结构(如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进入中国•风险基金必须通过海外控股公司投资于中国的合资或独资企业•海外公司作为投资中国公司的渠道•创始人和员工在海外公司持股以使其股份可以流通(在公司合并和股票公开发行时)14•设立公司并使其合法存续•设立公司并使其合法存续的必要性•如果缺乏正当的手续,权利和价值可能轻易丧失•如果没有合法妥善地进行股票发行,可能会有重大的税务责任•“防患于未然”胜于“亡羊补牢”•召开法定的公司会议(股东会和董事会)•将会议和重大的公司活动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并保存会议的决议15•设立公司并使其合法存续(续)•妥善及时地向员工和投资者发放股票和期权•保存准确的股东名录•适当使用(但不要过度)由胜任的律师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公司初创期时刻记着公司最终是要上市的16几个中国法律问题17•一般需要进行境内公司结构的重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耗时•考虑中国法律的要求和获得政府必要的批准•转让知识产权(域名、商标等)18融资的程序19•融资的程序•硅谷模式•项目意向书•投资类型•第一轮(A类)优先股购买协议•股东协议/投资者权利协议•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的控制机制20•硅谷模式•意向书的谈判•使用优先股•对创始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投资者对公司运营的控制权21•项目意向书(TERMSHEET)•无约束力;最终文件的基础•保密性•排他性•关键商业条款:证券类型,生效条件,投资者权利等22•投资类型•可转换贷款/过桥贷款:日后转换成股权•普通股:种子基金,与创始人股相同•优先股•最常见的证券形式•公司清算时的优先权•优先分配股利•回购•股票公开发行前转换成普通股•特别表决权•重大公司行为或事件上的否决权•董事会中的席位23•第一轮(A类)优先股购买协议(SeriesAPreferredSharesPurchaseAgreement)•交易的主要文件•交易生效:财务条款(投资数额、价格和时限)•公司创始人的陈述与保证•合法成立;有效内部批准•政府批准;许可;第三方同意•无违法或违反章程及其他协议的行为•运营、财务、资产和财产•无诉讼•与独资和合资企业有关的陈述与保证24•第一轮(A类)优先股购买协议(续)(SeriesAPreferredSharesPurchaseAgreement)•生效条件•陈述与保证的内容为事实•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和合资/独资企业合法存续•董事会及股东依法授权•审慎调查完成•中国和海外法律意见书•国内重组完成•雇佣合同•生效后的承诺25•股东协议/投资者权利协议(Shareholders’Agreement)•获得信息权•对创始人和雇员股权转让的限制•先购选择权•共同出售权•要求他人出售权•先购拒绝权•公开出售权:强制出售权(Demand),跟随出售权(Piggyback)•董事席位•对重大的公司事件的否决权•对持股期限的锁定26•公司章程•包含所获证券的权利、特权和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何管理公司27•风险投资的控制机制•优先权:优先股的单独表决权•董事会席位•对某些公司事件的否决权
本文标题:增加新创公司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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