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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62133585县检察院机关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201X/X/XX县检察院关于印发机关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科、室、局、队:现将《县检察院机关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机关宣传工作。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4月10日县检察院机关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现结合检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范围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侦监科、民行科、控申科、案管科、技术科、监所科、计装科、法警大队。二、考核目标办公室要积极组织好机关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各科室要建立兼职信息员制度,积极完成信息报送及采用任务。所有信息必须是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包括文章、简讯、图片,文章含经验总结、调研报告、理论探讨、工作研究、通讯报道、专题评论等。文件等原始材料不计入报送和采用任务。(一)县委、县政府、检察内网发布信息。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侦监科、预防科、办公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全年被采用信息不少于5条。其他科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全年被采用信息不少于2条。(二)报刊宣传。办公室每年要在县级(含)以上报刊上发表10篇以上宣传稿件,其他科室要发表1篇以上。(三)自媒体宣传。网站信息应为经验类、图片+文字类或其它要求需要发布的信息,纯文字类信息100字以下不列入统计范围。微博、微信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发布,内容由各科室提供,其中微信每周[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县检察院机关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检察院是司法机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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