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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康监狱党支部基础工作务实政治处李丽内容一、党支部的设置二、党支部基础工作流程三、发展党员工作第一章党支部的设置•一、党支部设置原则•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单位和部门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临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第一章党支部的设置•二、建立党支部第一章党支部的设置•三、党支部委员会•(一)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一般设书记1人。•(二)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选出正、副书记,并确定其他委员的分工。•(三)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每届任期2年或3年。•(四)党支部委员的增补与撤换•增补支部委员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撤换党支部委员,不应视为党纪处分。第一章党支部的设置•四、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分工第一章党支部的设置•五、党支部书记和支委职责•党支部书记职责•1、负责召集并主持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监狱党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部署党支部工作,对党支部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注意了解研究队伍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队伍建设。•3、组织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计划、决议的执行,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及监狱党委报告工作。•4、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班子成员工作。•5、按时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6、抓好工会分会、团支部、妇委会工作,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第一章党支部的设置对支部书记的要求:会做党务工作;会讲党课;会依靠组织制度管理和监督党员;会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和矛盾;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会发挥共青团、工会、妇委会的作用。支部书记基本工作方法:第一章党支部的设置•党支部副书记(兼纪检委员)职责•1、协助支部书记抓班子带队伍,做好民警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关心党员民警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2、每月研究一次队伍建设情况,认真开展警情分析,按期上报有质量的警情分析材料,警情分析材料要有总体情况介绍、有原因分析、有整改举措、有警情预判,做到分析要得当,事例具体,措施实用,针对性强,切实解决队伍中的突出问题。•3、负责支部党组织建设和党建示范点建设,协助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党建制度的落实,重点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活动室的管理,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4、检查监督党员民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建议和措施;受理对本单位党员民警的检举、控告,协助检查处理党员民警违纪案件。•5、组织民警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四知道”检查,做好民警绩效量化考核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和评先推优工作。•6、兼任支部纪检委员和工会分会主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及妇建工作。第一章党支部的设置•组织委员职责•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2、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3、负责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宣传委员职责•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订学习计划。•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党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宣传动员工作。•4、指导民警职工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第一章党支部的设置•青年委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青年工作的指示和各项青年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党支部青年工作的意见措施。•2、了解掌握青年思想等各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报告。•3、对青年民警职工进行党性的教育,发动青年民警职工向党组织靠拢工作。•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方法,提高青年民警职工的思想觉悟。••文化委员职责•1、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文化、身体和兴趣爱好方面的状况和精神文化需求,提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体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活动建议。•2、负责抓好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包括经常性的寓教于乐活动。.•3、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的献爱心、扶贫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4、协助支委会其他成员做好工作。•第二章党支部基础工作流程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时,应事先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党员大会一般须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1、传达和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2、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议。4、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流程第二章党支部基础工作流程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党支部的决议。2、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3、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4、处理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5、监督保证基层正常工作的进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流程第二章党支部基础工作流程支委会议事要求第二章党支部基础工作流程三、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1、每次组织生活会要抓住一个时期的主要矛盾,选好主题。2、组织生活会的议题必须有针对性,应着重解决个人和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反对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工作会或其它会议。3、杜绝跑题现象。造成跑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明确的议题范围,或任意扩大或缩小议题范围。4、会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之间要充分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不搞会上“突袭”,以进一步增进班子团结和同志间的信任,有助于问题的解决。5、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有正确的思想和端正的态度。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第二章党支部基础工作流程四、党小组•党小组的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如果一个单位中党员不足3人,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合编为一个党小组。党员不足6名的支部,可不再划分党小组,党支部的成员也必须编入党小组。•党小组的审批:建立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小组长的条件:党小组长应是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长•党小组长的产生:党小组长一般由本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支部委员会指定。•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开展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内全体党员参加。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一、发展党员的总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2014年6月10日)•十六字总要求:•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二、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和常见问题•第一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二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第一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关于入党的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摘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主要完成以下8项工作:1、个人申请、组织谈话2、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3、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4、报党委研究备案5、列为入党积极分子6、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7、确定培养联系人8、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关于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党组织应当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2、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教育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时3方面的具体责任:1、本人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变动情况;2、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转交材料;3、现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查并接续培养。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第二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主要完成以下7项工作:1、党支部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2、党支部就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问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3、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4、报党委研究备案。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6、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考核。7、公示。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关于政审的一些具体问题:1、政审的有效级别:基层党委或组织部门。党总支或党支部作出的政审,要加盖上级党委公章,行政公章无效。2、政审的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审查有无违纪处分情况、审查有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情况、审查有无参加邪教组织情况、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3、政审的对象: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内容包括: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2、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3、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4、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5、通过对以上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能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主要完成以下5项工作:1、党委预审2、填写《入党志愿书》3、支部大会讨论4、党委派人谈话5、党委审批第三章发展党员工作关于发展对象预审制1、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党委预
本文标题:党建工作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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