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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来源:河北日报时间:2011-03-0208:41为促进我省教育科学发展,提高全民素质,更好地服务河北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序言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发人力资源的根本途径。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与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我省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需求还不完全适应。教育观念相对落后,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办学活力不强;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转变发展方式进入攻坚阶段,我省面临着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综合经济实力要有一个大的提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社会结构调整要实现大的突破,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要有新的改善。通过发展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省国民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我省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第一部分总体战略第一章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冀和人才强省战略,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河北省情,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河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智力保障和知识贡献。(二)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教育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提升发展水平,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保障体系,推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明确发展方向。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的提高,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进教育现代化,构建学习型社会,实现从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转变。———提升发展水平。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造就适应河北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支持鼓励基层和学校大胆探索试验,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通过改革创新,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加快解决人才培养能力不高、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教育活力不强的问题,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健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保障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形成推动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把教师作为第一教育资源,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教,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第二章战略目标(三)战略目标。到2015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向教育强省迈进。202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普及教育水平全面提高。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和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提高到13.5年和11.2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公平教育惠及全民。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教育公平程度进一步提高。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资助力度明显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优质教育更加丰富。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服务功能全面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明显提高,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知识贡献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明显提高。教育体系更加完备。不断优化教育结构,逐步完善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覆盖全省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初步建成,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基本满足广大社会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全社会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理念广泛确立,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第二部分发展任务第三章学前教育(四)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程度,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五)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鼓励捐资助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教常规建设。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农村公共事业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推动农村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支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化幼儿园。探索推行优质幼儿园在农村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带动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水平。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第四章义务教育(七)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全面提高普及程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适应全省推进城镇化和农村新民居建设需要,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切实解决好上学远问题,鼓励通过公共交通和校车接送学生上学。因地制宜进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流入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加快解决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校和重点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增强课堂教学效果。配齐音、体、美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区域内办学条件、教师素质、教育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改善和提高,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大幅提升。积极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85%以上。继续推进农村学区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全省学区建设规划,严格按照县域内打破乡(镇)行政区划界限的要求,加快学区建设进程,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积极推行标准化办学;建立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区中心校和学校三级管理的县域教育管理体制。2012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学区建设,按新体制运行。大力推广“四种模式”,切实缩小城市区校际差距。通过联合校模式,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协作机制,全面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通过兼并校、建分校、新建校等模式,彻底转化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消除择校现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建立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机制和教师补充机制。(九)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责任。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教师考核办法,改变分数至上的片面做法,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和升学依据。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配合,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切实把减负贯穿教育教学和校内校外各个方面。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十)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201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202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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