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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备件验收标准一、目的为了保证起重设备的产品要求、供货范围、标准规范及安装和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设备制造商应根据技术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产品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特制定此验收标准。二、范围:1、设备的生产制造、技术标准等应符合GB或ISO标准。2、起重设备应根据所承受的应力进行材料选择,设计压力和安全系数应符合GB3811标准。3、所有起重设备的安全性、方便性及耐久性均应符合GB6067标准。4、所有设备操作都要符合国家制定的工业、企业噪声标准(GB12348三、概述1、制造商应按要求提供工程所需起重设备,包括行走机构及起吊设备,如主机、电动机、电动葫芦及钢绳、随机附件、配套电缆等。应保证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检查等符合本规范要求。制造商同时应提供相应的现场服务,包括起吊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并负责办理设备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2、为了保证产品在运行、维护及备品备件方面的标准化,要求所有同类型的设备及部件应尽量为同一厂家的产品。3、所有设备产品在出厂前应按GB标准进行性能试验。如前所述,制造商提供出厂产品检验证书及产品合格证,随带产品说明书及装箱单,包括附件、备品备件的清单。4、所有起重设备的电动装置应由起重设备制造厂商配套,使之形成完整的起吊设备。四、验收标准1、大车车体大车车体车体为刚性结构,不能有不正常弯曲。大车驱动靠电动机通过减速机驱动小车驱动轴完成。单梁车体要有一个滚轴稳定器,防止大车在工作时倾斜。大车轮子的材料为经过热处理的轧钢、锻钢。轮子踏面的硬度最小达到200布氏。轮轴材料经过精制加工和磨光,能装配内轴承垫圈。当使用旋转轴时,轮子要安装压力器和键,或单独安装键。所有齿轮均是螺旋齿、直齿或人字形齿,齿轮由轧钢或铸铁制造,并加工成20度压力齿合角。轴承为径向和止推型、双排,角接触球轴承,或者为排推型滚子轴承。轴承在安装前要润滑和封密。大车的制动器按所指定的工作等级装配,大车还要配备脉动阻尼器。起重设备上的所有部件如小车车轮、轮轴、减速机、轴承等都要符合GB/T14405-93标准或等同标准。2、起吊葫芦起吊葫芦机械部分由卷筒、驱动设备、负载箱、吊钩、钢索、滑轮和制动器组成。当吊钩在最低点时,卷筒上至少有两圈钢索。卷筒尺寸和钢索长度依据设计图纸确定。负载箱采用封闭式,要防止干扰。钢索应有足够柔性和韧性。吊钩符合GB10051.1-88标准或等同标准。要求有足够的韧性,使过载时,吊钩失效前有足够的自由度。在额定荷载下,吊钩可旋转360º。起重机要配备电动制动和机械制动,两种制动均符合GB3811-83标准,并能进行调节以补偿耗损。3、动力设备起重机制造商要在起重机上装配电气装置,包括电机、电机启动器、悬空控制及导线管等。电机为鼠笼式,符合GB755-87标准。运转30min以上,温升符合GB4942.1-85标准。鼠笼式电机应配有抗磨轴承,设计符合GB标准。在全负荷时,具有低启动电流和高启动扭矩。交流电机各相均需配备过载继电器。轨道导线为滑触线型。当建筑物系统设计电压的偏差为5%时,轨道和大车导线从控制起重机的电机轨道电源到运行之间的偏差为10%。滑触导线为封闭在绝缘材料箱中的镀锌钢带组成,集电器为滑块式,弹簧压紧。电缆筒导线为柔性电缆,并有一个反向弹簧回收轮。电缆的最大垂量不超过1.0m。设备接地方法符合GB标准。起重机应配备瞬时接触按钮的控制器,当任意一根电线断电时,它可以使所有的电机停止工作,直到重新操作为止。每个电机还应配备低电压保护器。大车应设有慢起动装置。起重机要配备控制器,控制器由电缆垂下,控制器上有控制起重机、轴道、大车、停止和起动等按钮。4、安全系数起重机的安全系数是额定载荷的1.2倍,出厂前要做极限载荷实验,并提交测试报告和记录。起重机的无维修时间为5年,使用寿命为40年。5、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5.1、提供用于该设备安装及维护的专用工具一套。5.2、提供的备品备件应满足5年使用要求。五、材料要求用于设备及系统的材料,从强度、韧性和耐久性方面都应满足招标技术参数要求,没有任何缺陷,并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工作条件及环境,并保证设备能长期连续正常运行,维护量小。设备表面及运行部件应防腐蚀,接触水的部件应采用无毒防腐漆。直接暴露于各种化学药剂中的部件,还应抗老化、阳光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采用的不锈钢应适合不同环境的防腐要求,其标准不低于GB1220-84、ASTMA276、BS970或等同标准中的最低等级,水下环境316S12级奥氏体钢,大气环境416S12级马氏体钢。焊接不锈钢应满足防晶格腐蚀要求。两种耐腐蚀的材料相接触时,应防止相互侵蚀及粘连,应选择具有合适的硬度及糙度的材料,或使用润滑油避免粘连。除非低电位材料的表面积足够小,否则相接触类似材料的电位差不应超过0.6V。必要时,可采用合适的绝缘材料进行绝缘保护。当采购人要求时,在设备制造的材料使用前30天,中标人应提供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及检验证明,采购人确认前,材料不能用于设备加工。六、包装及运输包装及运输应符合GB/T19001.4.15/ISO9001.4.15的要求。所有设备、器材及材料应采用装箱或其它妥善包装措施,以保证设备在运输中防潮、防湿、防锈、防震、免受搬运中冲击。包装箱外面要用不褪色的油漆清晰标记设备、器材及材料的名称、重量、目的地、收货人等内容。附件按类包装并注明规格名称,以保证在长期存放中不变质、不锈蚀。发货一周前,应以传真方式通知采购人发货日期、货物名称、包装号、合同号、运输号、总重及总体积等内容。所有设备验收移交前的保管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进行试验证明设备、器材及材料系统已达到制造商关于设备、器材及材料安装及调节的要求。功能试验直到每个独立的系统能持续2小时的满意运行为止。设备、器材及材料系统符合功能试验要求,才可开始性能试验。3、性能试验对每个设备、器材及材料系统进行24小时连续测试,证明并确认器材及材料系统达到所规定的性能要求。如果不能达到要求,中标人要采取措施,使其达到所指定的性能要求。如果在三次的连续测试后,设备、器材及材料仍不满足指定要求;中标人在一个月内用新设备、器材及材料更换器材及材料的故障部分,并且重新进行性能测试;如果设备、器材及材料的故障部分更换后,仍然不能满足要求,中标人将负责对整台设备、器材及材料进行更换。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4、试车在功能及性能试验完毕之后,运行整个设施或设施中的任何部分。对于整个设施或设施中的任何部分的试车,只要能够连续运转5天无严重中断就可视为试车完成。严重的中断,要求停止试车试验,做出调整后,重新试车。七、技术服务1,提供设备的整体安装图和安装用的各相关尺寸,设备重量。2提供设备安装要领书。3,提供全套电气图纸。4,提供设备的使用说明书。5,提供设备的维修手册。6,提供设备易损件目录。7,提供设备及材料出厂前的各项试验及测试数据记录。
本文标题:起重设备备件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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