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编号:35608936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方案201X/X/XX各乡(镇)党委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为及时有效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对相关工作及职责做进一步明确,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规范救助机构和托养机构服务管理(一)规范救助管理机构设置。救助管理机构是县政府根据需要设立、依法依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的第一责任主体。县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救助管理体系,在县级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规划专门救助管理服务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救助管理职责。[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城区管委会、县民政局](二)审慎选择托养机构。托养机构是经过民政部门严格审核、审慎选择,按照托养工作有关政策要求和托养协议,为受助人员提供照料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明确的资质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审慎选择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机构。托养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设备,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救助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托养工作有关政策要求和托养协议为受助人员提供居住、饮食、照料、医疗等救助服务,切实保障受助人员合法权益。托养费用根据托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参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综合考虑特殊人群的床位费、康复费等各[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方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25685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