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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方案适用情况:(1)本方案为分红权激励模式;(2)本协议明确了员工虚拟股权的授予、归属、退出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3)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生效;(4)本方案是公司实施分红权激励的核心文件;(5)本协议源于分红权激励计划,涵盖了分红权激励计划的核心条款,关键条款已标注使用说明,下载后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标注的说明修改使用,修改完毕后删掉说明(红色字体)即可。分红权: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xxxx有限公司】之员工分红授予协议【xxxx】年【xx】月2目录第1条分红的总额.........................................................1第2条分红的条件.........................................................2第3条个人实际分红权激励基金的确定.......................................2第4条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2第5条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2第6条员工激励股权的终止.................................................3第7条税费承担...........................................................4第8条保密义务...........................................................4第9条违约责任...........................................................4第10条不可抗力...........................................................4第11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4第12条其他...............................................................41【xxxx有限公司】员工分红授予协议本《【xxxx有限公司】员工分红授予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共同签订。本处以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在此不能写简称。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有的公司有相近的公司名称,或者用了简称,这样容易产生歧义和争议。1.【xxxx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北京】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本处以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为准,在此不能写简称。2.【】,中国公民,其身份证号码为【】,住所为【】(以下简称“乙方”)。此处填写完毕后,请再做检查,特别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要确定无误。鉴于:1.为有效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甲方拟实施针对其核心员工的分红计划,并制定了《【xxxx有限公司】分红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分红激励计划》”)。乙方知悉《分红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认可《分红激励计划》中内容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实际操作中,按照规范的程序,先有《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分红激励计划》,最后才是《员工激励股权授予协议》,本处的目的是,因为《员工分红授予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对来说更加简明,另外,和员工签署的协议,也不适合做的太复杂,但是,为防范法律风险,股权激励中还是有很多需要明确的事项,所以此处的条款,可以将本协议的未尽事项在《分红激励计划》进行明确。在具体执行时,《分红激励计划》是给到董事会批准的,不一定要给到员工,一般来说可以将《分红激励计划》的核心内容向员工进行宣讲。如果是分红做未薪酬制度的一种,则没必要像前面的程序那么复杂,公司在做成2《分红激励计划》以后,可以签署协议,也可以不签署协议。2.本计划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一般来说,分红总额的提取比例需要提前确定好,不同的业绩,可以对应不同的比例。作为政策制定者,也可以根据这样的比例,对未来的激励总额,及个人的分红数额进行预估,结合这些激励对象的薪酬总额,对整体年薪作出是否有市场竞争力的分析,进而可以反推出比例是否合适,业务目标的设定是否合理。3.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分红权及取得的乙方财产份额不得被以任何方式出售、质押、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加以处置。为了激励而获得的分红权,不能被处置。因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实施员工分红激励计划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第1条分红的总额此处需要注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期初就确定了乙方的分红权比例,在此情况下,可在签订的协议中进行明确;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在不能在期初设定明确的比例,而是明确了分红总额的提取规则和分配规则,则可以在此明确规则。1.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分配给乙方共xx%的年终税后净利润的分配比例,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xx%分给乙方。此处为在期初即明确了提取比例的情况。1.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增加或减少乙方受赠分红的数额。此处为在期初即明确了调整权。第2条分红的条件3公司以年度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每年业绩目标为下列第1项(供选择):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含10%);2.年度净利润不少于上一年度净利润的90%(含90%)。3.。。。。。。。。在分红的业绩目标设定上,有以净利润绝对值的,有的以绝对值+增长率的,还有除了净利润外,附加销售额等其他业绩指标的,这里就看公司所要的是什么。总体上看,一般都以净利润目标为核心,因为分红的来源是公司的利润,没有利润,就谈不上分红了。“净利润”为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厂房、支付水电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公司业绩目标实现的,开始实施当年度的分红权激励,向乙方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业绩目标未能实现的,不再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很多公司会设定两个业绩目标,一个是公司级的业绩目标,另一个是个人业绩目标,公司级的业绩目标是第一位的,如果公司级的业绩目标没有达到,那么就不再计提激励基金,即使有的激励对象个人业绩完成的很好。第3条个人实际分红权激励基金的确定乙方可分配分红分红权激励基金的计算公式:FAT=F×GWi×JXi×(1-T)其中FAT:乙方税后可分配所得的激励基金;:本年度为实施分红权激励提取的激励基金总数;GWi:第i个乙方的激励基金岗位分配系数;JXi:第i个乙方的绩效考核系数;T: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这个公式表示的是,上述的计算逻辑在期初就比较确定的情况下,基于此公式,分红总额可能会有剩余(注意:考核得分需要提前处理,如果都是超过1的考核系数,还是有可能导致个人分红总和超出可分配激励基金的情形)。如果前面一条没有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和人数,则可以采用另一种计算逻辑,通过激励基金总额,计算到个人分配额:个人分配额(税前)=【激励基金总额÷Σ(GWi×JXi)】×(GWi×JXi)F4这样就能将激励基金总额公平并且有规则地分给每个激励对象。当然有的公司对于分配到个人的额度,还要有一部分调整权,我们的建议是,既定的计算逻辑下的结果,不要偏离太大,否则制定的规则就没有说服力了,一般人为调整权在20%以内。第4条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对乙方当年可分配的激励基金,按照3:3:4的比例分三期发放:第一期发放30%,于当年个人实际分红权激励基金的确定后七日内支付;第二期发放30%,于下一考核年度期满当月工资发放日同时支付。第三期发放40%,于下下个考核年度期满当月工资发放日同时支付。对激励对象当年可分配的激励基金,可以当期发放,也可以延期分批发放,延期发放适合分红额度比较大情况,同时也有利于人才的保留,适合的人群一般为高级管理人员。在分期发放可分配激励基金时,乙方应不存在本计划规定的分配资格丧失的情形,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其剩余可分配激励基金的分配资格。第5条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5.1乙方丧失激励基金分配资格的情形任职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决定取消其已获分配的全部激励基金,由其将已获分配的激励基金全数返还给公司,并取消其剩余可分配激励基金的分配资格:(一)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劳动合同期未满,未获公司同意,擅自离职或辞职的;(三)违法劳动法等法规规定,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辞退、解雇的;(四)严重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五)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六)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5.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再参加当年度的激励基金分配,已分配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仍按本计划规定的发放期限发放:(一)劳动合同期未满,乙方申请离职,公司同意时;5(二)劳动合同期未满,乙方因公司裁员而解聘时;(三)劳动合同期满,若公司提出不再签约时;(四)乙方退休时;(五)乙方因工作需要调离公司时。5.3乙方在任期内丧失劳动能力、行为能力或死亡时,乙方可分配的激励基金可立即兑现,乙方的代理人、监护人或其继承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处理。第6条员工激励股权的终止6.1自动终止双方同意,以下任一情形发生的,本协议将自动终止,且任何一方均不对其他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甲方根据《分红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激励方案,需要终止本协议,并且甲方向乙方发出了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2)若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3)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子公司通过一个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出售、出租、转让、独家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几乎全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整体资产;(4)本协议约定的归属日尚未到来或者届满之前,甲方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6.2协议终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合意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第7条税费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任何税费的,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第8条保密义务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以及乙方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本协议其他方的所有专有信息及商业秘密等均为保密信息(以下合称“保密信息”)。乙方承诺,未经本协议其他相关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继续有效。第9条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或者其在本合同中所作出的陈述是虚假、不真实或有误导,即视为该方违约,其应赔偿其他方因该等违约而招致的全部实际损害,包括但不限于6其他方为减少损失支出的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和仲裁费。第10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协议一方或双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十五天(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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