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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为加强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校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向心力,增强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校学生会秘书处按照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的指导精神,特制定《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以此来鼓励先进,突出模范,充分发挥作为一名学生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本细则分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主要涉及秘书处职能以及所负责的主要职能,分则主要涉及校学生会各部门活动的量化考核部分。一、总则1、学生会秘书处是学生会负责自身建设的职能部门,协助主席团工作。制定校学生会各级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制度,独立地行使考核权和监督权。定期不定期地严格、全面考核各级干部,促进干部作风建设。2、学生会有关大型活动、例会等考核由秘书处负责执行。3、对于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考核,秘书处实行百分制和记过制,百分制起始分为100分,记过制分为通报批评、警告、退会。具体执行按照分则之规定进行考核。4、各部部长、成员考核由秘书处负责执行,主席团监督,此考核与团支部每学期的评优评先相关联。5、考核情况在每次例会向全体成员公布,并张贴于办公室进行公示。此考核按学期计,每学期不累加。6、秘书处将为每个成员制作考核表,依据此表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二、分则1、会议出席(1)全体学生会会议和部长例会的出勤率由秘书处直接统计。正式例会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扣8分,按警告计;早退者扣6分,按通报批评计;迟到者扣4分。临时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扣6分,按通报批评计;早退者扣3分,迟到者扣3分。(2)例会请假按办公室请假制度进行考核。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须向秘书处出示正式书面假条,则不予扣分。一学期累计请假不得累计超过2次,请假超过2次的其超过部分按警告计算。(3)2、办公室及大型活动值班考核情况(1)学生会办公室各个值班人员由每天每组的值班组长负责考核,办公室做好每周的值班考核,于每周五将本周值班未到者或请假的具体情况报送秘书处。如无特殊原因不值班者扣5分,按通报批评计;早退、迟到者扣3分。(2)办公室签到按办公室签到制度进行考核,办公室每周将签到情况报送秘书处,每周签到不足三次者,扣5分,按警告计。(3)学生干部在值班过程中,不得在办公室内喧哗、打闹,做一些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各值班组长做好记录,秘书处会不定期予以检查,如果发此类情况扣4分,按警告计。(3)大型活动的值班情况将由秘书处直接以签到的形式予以考核。通知应到的学生干部未到者应向秘书处提交正式书面假条形式予以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扣8分,按警告计,活动期间早退的扣6分,按通报批评计。(4)大型活动期间秘书处将不定期检查学生干部活动参与情况,并记入量化考核成绩,未在岗的按早退记。值班签到时,秘书处将进行监督,如发现包庇或失职以及代签到现象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发现此种情况,参与者按警告计。3、日常工作情况(1)校学生会成员不安心工作,长期工作成绩无作为者按通报批评计;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上级的个人按警告计。(2)校学生会学生干部不团结、搞分裂,散布不和谐信息者,工作态度不端正者,按警告计。(3)学生会干部有损于学生会形象、学生会干部带头违纪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警告、退会。(4)各部部长要及时了解各部成员的情况,有违纪的、不合格的要及时上报主席团和秘书处,隐瞒不报的追究其责任,发现不及时劝阻者视情节按通报批评、警告计。4、对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出色的成员的加分细则(1)部长以上的学生会干部工作出色,成绩公认者,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对其加分3—5分;部门成员由部长向主席团提出,并按其工作成绩情况加2—4分。(2)校学生会鼓励创新,在工作中有创新思想,创新思路,并付诸行动,经部长向主席团提出,认定合格者,按其工作成绩情况加3—5分。(3)在职期间,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者,由本人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加3—5分。(4)学生会成员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实质性建议,认可并被采纳者,由主席团与秘书处商议决定对其可加3—5分。(5)学生会每月将评出每月之星,每学期将评出学期之星,评上每月之星者,可加2分,学期之星者可加4分。(6)学生会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可加3分,学生会临时活动参与者可加1分。(7)对学生会的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可免除一次通报批评或警告。5、评优评先资格认定(1)每学期量化考核成绩不低于85分者,没有受到批评或警告的学生干部有资格参与学生会内部的评优评先,考核成绩显著优异者将优先予以考虑。(2)量化考核成绩作为学生会学生干部提拔升迁的重要依据。6、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如出现以下情况将直接劝其自动退会(1)一学期内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2)学生会学生干部学期末量化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3)通报批评3次、警告2次的学生干部直接退会。(4)屡次不服从管理安排、顶撞上级,劝其不听者。(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罚者直接将其从学生会中除名。三、其他1、《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由校学生会秘书处制定,最终解释权归秘书处,具体考核由主席团、秘书处、团支部共同执行。2、校学生会秘书处将严格按照本细则认真做好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量化考核,广大学生会学生干部可以予以监督。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施行。郑州航院校学生会2010年11月1日
本文标题:郑州航院校学生会学生干部量化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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