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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乌鑫电安发[2013]第2号关于成立乌兰鑫瑞公司热电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部室、车间: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文件的要求,加强乌兰鑫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切实抓好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提高我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乌兰鑫瑞热电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一、领导小组:组长:黄飞副组长:李强成员:张勇(电仪车间)米金城(汽机车间)徐凤龙(锅炉车间)高雪梅(化水车间)梁海军(办公室)二、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露天焚烧垃圾、扬尘和燃油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2、对本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厂区内环境保护计划,监督各计划的执行情况。3、监督对厂区内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树木植被等环境保护工作。4、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查处厂区内车间及人员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厂区内环境纠纷事件。5、组织、指导和协调厂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法律法规知识。6、杜绝职工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对破坏环境的个人提出批评,并责令其停止破坏活动。37、负责对上级环保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8、对厂区内环保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正常使用。9、认真接受电厂内外人员对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和建议,认真核实后对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三、具体分工组长(黄飞):发电厂厂长作为组长,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乌兰鑫瑞热电厂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监督与考核。副组长(李强):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管理、环保资料的上报以及汇报环境治理整改情况等工作,并向下级传达环境保护文件精神与工作要求。成员(高雪梅):负责化水车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监督与考核;严格管理有毒有害等化学药品;酸洗或碱洗废液以及化验后的废水按规定排放;对已造成污染的部位组织进行治理。成员(张勇):负责电仪车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监督与考核;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使噪声污染控制在合格范围内;对已造成污染的部位组织进行治理。成员(米金城):负责汽机车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监督与考核;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防止噪声污染;对已造成污染的部位组织进行治理。成员(徐凤龙):负责锅炉车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监督与考核;严格控制炉烟排量,将锅炉煤渣运往指定地点存放;对已造成污4染的部位组织进行治理。成员(梁海军):负责厂区的绿化工作以及办公区的环保工作。乌兰鑫瑞公司热电厂安委会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本文标题:关于成立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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