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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重要提示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公司董事贾成炳先生、刘炯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分别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贾成炳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生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刘炯天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董化礼先生出席并表决)。1.3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4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1.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1.6公司负责人李馥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之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艳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公司基本情况2.1基本情况简介股票简称上海能源股票代码600508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戚后勤黄耀盟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2层)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2层)电话021-68864621021-68864621传真021-68865615021-68865615电子信箱shdtny@sh163.netshdtny@sh163.net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9,279,408,974.218,338,570,727.7211.28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5,615,152,854.584,748,197,874.861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776.5718.26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1,233,558,589.66556,765,747.00121.56利润总额1,243,292,488.62561,678,212.9012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2,166,626.56413,705,569.07122.90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8,317,571.45413,501,506.31119.66基本每股收益(元)1.280.57124.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1.260.57121.05稀释每股收益(元)1.280.57124.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8010.03增加7.77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1,590,359.11744,232,483.7213.0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61.0312.62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378,217.6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00,000.00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245,925.0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55,681.35所得税影响额-3,109,128.3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78,359.49合计13,849,055.11§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1股份变动情况表□适用√不适用3.2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86,177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2.43451,191,333无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56,838,957未知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775,572,707无中国建设银行-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84,225,270未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53,250,205未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其他0.422,999,908未知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32,351,560未知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51,811,566未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其他0.231,650,285未知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21,570,000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股份种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3的数量及数量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51,191,333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838,957人民币普通股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5,572,707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建设银行-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225,270人民币普通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250,205人民币普通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2,999,908人民币普通股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2,351,560人民币普通股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811,566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1,650,285人民币普通股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1,570,000人民币普通股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适用√不适用§5董事会报告5.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原煤1,012,375,222.59676,576,213.9233.17-12.43-7.64减少3.46个百分点洗煤2,219,201,969.23933,885,956.2557.9276.2935.4增加12.71个百分点电解铝707,928,366.80619,365,625.3012.5151.1123.03增加19.96个百分点铝加工381,272,479.76389,391,193.39-2.1362.764.87减少1.34个百分点其他369,857,553.72337,979,547.258.6227.76-22.61增加59.47个百分点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1)煤炭产品分地区情况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江苏省1,610,662,604.2355.29上海市1,014,330,789.2826.78山东省98,927,798.50-63.47浙江省232,426,936.7415.95出口4,387,196.62其他270,841,866.45154.73(2)电解铝业务分地区情况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4(3)铝加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江苏161,637,947.710.36上海市46,244,184.740.58其他173,390,347.311.025.3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2010年1月-6月,公司洗煤产品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已达48.90%,较公司2009年同期及2009年全年均有较大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加大了煤炭产品结构的调整,洗煤产品在煤炭产品中的比例增加。5.4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5.5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适用√不适用5.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6.1募集资金运用□适用√不适用5.6.2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5.7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1.收购控股股东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及有关资产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及有关资产的议案》,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屯煤电”)于2005年3月24日签订了《收购协议》(相关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2005年3月26日和、2005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根据《收购协议》,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04]第267号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电力资产净资产评估值69,956.89万元为基础,根据评估基准日至收购协议生效日期间电力资产因折旧、存货变动和在建工程新增投入等因素产生的价值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双方确定的收购价款为62,625.29万元。该项目所涉及的资产产权已全部过户完毕;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已全部转移完成。鉴于签订《收购协议》时,由于7#发电机组为在建机组,在《收购协议》中约定,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约定7#发电机组资产相对应的价款,在7#电力机组获得审批文件后计入第二期收购价款,若7#发电机组在协议生效一年内未取得审批文件,则7#发电机组不纳入本次收购范围。为避免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电力资产收购补充协议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公告刊登于2006年5月17日和2006年6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意公司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电力资产收购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公司将7#发电机组纳入《收购协议》项下电力及相关资产收购范围,但7#发电机组收购价款的支付仍按照《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获得7#发电机组核准文件后,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同公司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江苏636,094,440.0534.69其他71,833,926.75-1.80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5公司于2005年支付30,854.65万元后,按协议规定未支付大屯煤电剩余价款(即7#发电机组价款)31,770.64万元。鉴于7#发电机组从2005年起已归公司占有和使用,且为公司带来经营收益,特别是在保障公司煤矿供电安全和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生产供电可靠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9年3月27召开的公司三届20次董事会、2009年4月27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电力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09年3月28日和2009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意公司与大屯煤电签订《电力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公司与大屯煤电约定,变更《收购协议》及《电力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中有关7#发电机组收购价款支付的约定,受让方同意在《电力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二)生效后二年内向大屯煤电支付7#发电机组收购款项31,770.64万元;作为支付7#发电机组的收购价款的条件,大屯煤电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大屯煤电在办理7#发电机组核准期间,因机组未被国家核准而导致关停,将支付由此给公司造成的资产损失。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5年5月23日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1023号)的要求,7#发电机组项目核准报告书已经江苏省主管部门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正
本文标题: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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