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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港口企业集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思考作者:胡珊珊上海志远风化有限公司摘要: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受到广泛欢迎,因为其灵活的交易融资融物方式已经成为一种有效的交易模式。本文从我国融资租赁的现状入手,介绍了融资租赁的特点、形式。通过与银行借款购置设备税费的比较,揭示融资租赁的优势。结合行业特点和政策优惠对港口企业集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利弊进行了分析,指出港口企业集团开展融资租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关键词:港口企业融资租赁思考一、目前国内融资租赁业务概况(一)融资租赁的概念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它是目前国际上使用的最为普遍、最基本的租赁形式。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型号、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2融资租赁是一种融物与融资密切结合,以融物的手段,达到融资目的的信用形式。融资租赁的运作过程是:由有意以租赁方式购置某种设备的企业,向选定的租赁公司提出租赁业务的申请,租赁公司经审查认定项目可行后,由租赁公司代为融资,并根据承租企业的需求,向供应厂商购进企业所需的设备再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需按期交付租金。在租期结束时,企业通常只需象征性的交付一些价款,即可2取得该项设备的所有权。融资租赁业务是以联系工业、商贸、金融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三者发挥各自的优势,各取所需,各有所得,互为依存,共同发展。(二)我国开展融资租赁的现况概述融资租赁业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展已有较长的历史,其业务规模也已相当可观,且发展迅速。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4月,同年8月,国内第一家中资融资租赁公司——中国租赁公司成立。两家公司相继成立,标志着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开始起步,同时也表明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从一开始,便分成了两大类,一类是由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另一类则是由商务部批准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三)融资租赁的特点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的特点:1.融资租赁是一项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的交易。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至少由两个合同构成(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2.拟租赁的设备由承租人自行选定,出租人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设备,不负责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设备维护的义务,承租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和拒付租金。3.租金清偿。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只将设备出租给一个特定的3用户,出租人从该用户收取的租金总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及利润,或根据出租人所在国关于融资租赁的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换言之,出租人在此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4.不可解约性。对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设备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出租人而言,因设备为已购进商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而在租期内提高租金。总之,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均无权中止合同。5.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人,设备的使用权属于承租人。6.设备的保险、保养、维护等费用及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7.基本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设备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3种选择权。(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形式1.直接融资租赁。即单一投资者租赁,体现着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是融资租赁业务中采用最多的形式。而融资的其它形式,则是在此基础上,结合了某一信贷特征而派生出来的。2.转租赁。是指由两家租赁公司同时承继性地经营一笔融资租赁业务,即由出租人A根据最终承租人(用户)的要求先以承租人的身4份从出租人B租进设备,然后再以出租人身份转租给用户使用的一项租赁交易。3.售后回租。是指由设备的所有者将自己原来拥有的部分财产卖给出租人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以租赁的方式再从该公司租回已售出财产的一种租赁交易。对承租企业而言,当其急需现金周转,售后回租是改善企业财务状况的一种有效手段。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通过对那些能够升值的设备进行售后回租,还可获得设备溢价的现金收益。4.杠杆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高级形式,适用于价值大,有效寿命在10年以上的资本密集型设备的长期租赁业务,如飞机、船舶、海上石油钻井平台、通讯卫星设备和成套生产设备等。杠杆租赁是指在一项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资租赁设备购置款项的20%-40%的金额,即可在法律上拥有该设备的完整所有权,享有对设备100%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购置款项的60%-80%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无追索权的贷款解决,出租人以租赁设备作抵押、以转让租赁合约和收取租金的权利作担保的一项租赁交易。参与交易的当事人、交易程序及法律结构比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复杂。二、融资租赁与银行借款购置设备税费比较企业通过外部融资取得固定资产(设备)时,利用银行借款和融资租赁是两种常见的方法。将两者进行对比分析,往往会表象的得出结论:与银行借款相比,融资租赁对承租方而言成本较高。究其原因,5主要是租赁利率通常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而且融资性租赁公司还需在期初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然而,经过深入分析会得出结论:其结果并非如此,在利用融资租赁的情况下,承租人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00」84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其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可见,凡是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支付的租金本身,不属于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这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租金,可以根据收益时间均匀扣除这一点,是截然不同的。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6」41号文发布的《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3款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三年。”而利用银行贷款自行购置设备,不能享受该优惠待遇。(但是该通知的第六条规定,“本通知适用于国有、集体企业)。下面举例作对比分析:假设某设备价值120,000万元,法定折旧年限为15年,则在利用银行贷款自行购置并以直线法折旧时,年折旧率是6.6667%,各年的折旧费用是7,600万元,15年累计折旧是114,000万元,另有残值66,000万元(为原值的5%)。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则:若租赁期限为5年,则折旧年限也是5年,以直线法折旧时年折旧率为20%,各年的折旧费用是22,800万元,5年累计折旧也是114,000万元,另有残值6,000万元(即原值的5%)。按法定年限折旧时,5年的累计折旧是38,000万元,以5年期融资租赁合同租入设备时,5年的累计折旧是114,000万元。相比之下,折旧费用加大76,000万元。折旧费用加大,其企业所得税税基则等额减少。由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故在5年内减少的企业所得税19,000万元。再假设,借款期和租赁期均为5年,都是每月末偿付一次等额本息和等额租金。又假设借款年利率是5.76%,租赁年利率为7.76%。另外,租赁公司在期初还按设备价值的1,5%收取一次性租赁手续费1,800万元。如此计算,各期租金是2,419.41万元,各年租金是29,032.90万元,租金总额是145,164.45万元,加上融资租赁手续费1,800万元,合计是146,964.45万元。而如果利用银行贷款,则各期本息是2,306.56万元,各年本息合计27,678.82万元,本息总额是138,394.09万元。同银行借款比,利用融资租赁企业要多承担8,570.36万元。但是,利用融资租赁可以使企业节税或迟延纳税19,000万元。因此,利用融资租赁可以使得企业比利用银行贷款多得10,429.64万元的经济利益。7再假设,借款期和租赁期仍是5年,但是每半年末还一次等额本息和等额租金。借款年利率仍是5.76%,租赁年利率也仍是7.76%。另外,租赁公司在期初仍按设备价值的1.5%收取一次性租赁手续费1,800万元。如此计算,各期租金是14,706.66万元,各年租金是29,413.33万元,租金总额是147,066.64万元,加上租赁手续费1,800万元,合计租赁费用为148,866.64万元。而如果利用银行贷款,则各期本息是13,981.64万元,各年本息是27,963.29万元,本息总额是139,816.45万元。同银行贷款比,利用融资租赁企业要多承担9,050.20万元。但是,利用融资租赁可以使企业节税或迟延纳税19,000万元,因此,利用融资租赁可以使企业比利用银行贷款多得9,949.80万元的利益。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影响融资租赁优于银行借款购置设备因素有三:一是设备加速折旧的快慢;二是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高低;三是融资租赁费率标准的确定。综上所述,如果某企业注重的不仅是其财务报表的表面收益水平,而是希望能够实际上减少企业所得税税负或延缓计缴企业所得税,则利用融资租赁较之银行贷款的经济利益是显而易见的。三、港口企业集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利弊简要分析采用任何方式融资取得资产均有利弊,融资租赁业务也不例外。笔者经过研究分析认为,当前港口企业集团公司开展系统内、外融资租赁业务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主要有:8(一)有利条件1、优惠的国家税收政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国家将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承租方融资租入设备,可以享受本文第二部分所述加速折旧降低或迟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出租方可以享受按租出设备与购入设备价值的差额计缴营业税等政策,从而使出租方、承租方同时受益,实现双赢。尤其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对于租赁业务也是重大利好。融资租赁被看作是上海自贸区改革的亮点之一,在已披露的方案中,对于融资租赁的优惠被认为超出预期。政策优惠主要体现在对租赁公司的税收、准入门槛以及公司经营范围等方面。税收方案表示,“允许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方案还明确,“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与此同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这些政策普遍被认为会为租赁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特别是飞机、船舶的租赁业务将迎来大量增长。自贸区的设立和新的陆上及海上贸易线路的开辟,将带动航空、船舶、铁路和医疗、环保、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融资租赁所特有的“产融结合”模式将极大地满足上述产业发展所引9致的资金需求;与此同时,利率市场化、金融创新、税收优惠也为融资租赁提供了更为宽松的外部环境。2、打造融资租赁融资平台,改善港口企业集团成员企业财务状况。采用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方式购置机械、设备和港口设施,可以利用营业收入支付租金,从而减轻港口企业集团成员企业一次性投资的压力。开展租赁业务的公司利用其成员企业核心资产出售回租,可以便捷实现资产变现募集资金,有效解决成员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支持成员企业健康发展,进而改善财务状况。3、结合经营租赁,有效整合港口企业集团公司设备资源。实施融资租赁,不但可以为港口企业集团公司内外承租方实现融资、减税或迟延纳税,而更重要的是通过设备集中购置,
本文标题:关于港口企业融资租赁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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