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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别风险点风险描述风险部门风险岗位防控措施监控负责人(1)私自扣压、销毁或存放信访件。(2)来信不登记,重要信息不摘录。(3)不按要求及时提出拟办意见。(4)擅自作“待查”、“暂存”、“转办”、“诫勉谈话”处理。(5)擅自扣押呈批件。(6)故意久拖不批阅或批阅而无明确意见。(7)对信访件反映的重大问题故意不予筛选(8)筛选出来的具有可查性的线索不移交相关部门办理。主任或副主任分管领导主任或副主任或分管领导1.信访件专人受理、拆阅;2.信访件收到后应及时如数登记、如实摘录;3.室主任定期调阅信访件受理、登记、摘录情况1.信访件登记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提出拟办意见,呈报审批;2.室主任定期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3.严格规范“待查”、“暂存”、“转办”、“诫勉谈话”条件和工作程序,并加强监督检查。1.信访呈批件一般应在24小时内批阅,并有明确意见,特殊情况除外;2.建立信访件批阅办理情况登记制度。1.按规定及时进行排查;2.信访案件线索的筛选意见由承办人提出,经集体讨论,由室主任审阅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信访举报受理人信访举报受理人领导岗位承办人主任信访室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检查室纪工委干部室等1.受理2.办理3.批阅4.线索筛选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参考目录(一)信访举报承办权1权利类别风险点风险描述风险部门风险岗位防控措施监控负责人(9)应当转办的信访件不转办。(10)应当交办的信访件不交办。(11)应当督办的信访件不督办。(12)应当调查的信访件不进行调查。(13)调查中歪曲事实真相。(14)擅自作信访了结处理。(15)受理案件线索后,故意不安排或不及时安排处置。主任(16)私自与涉案人员接触,跑风漏气。案件线索管理人(17)制定调查方案时,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18)擅自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擅自查询、查核他人存款、擅自暂扣、封存涉案款物。(19)发现涉案线索,不列入排查计划或隐瞒不报或通风报信。主任或副主任主任或副主任或分管领导主任分管领导1.信访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分流,受理的信访件总量应与分流总量吻合;2.信访件作“待查”、“暂存”处理,应由室主任签呈分管领导审批;3.对反映下一级管理干部的信访件,应做好立卷待报和督办工作;4.当面交办的信访件,严格办理签收手续;5.通过公文交换站交换的信访件,做到一信一栏详细编号登记;6.定期检查分流情况1.严格实行信访调查责任制;2.信访件调查结论需集体作出;3.汇报调查情况时,全体调查人员参加1.建立案件线索登记台账,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2、定期上报处理情况;3、严格内部监督管理。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2.完善调查方案审批制度。分流承办人调查承办人调查承办人检查室案管室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纪工委干部室等检查室案管室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纪工委干部室等5.分流处理6.信访调查7.案件受理(一)信访举报承办权(二)案件检查权8.初核与立案调查2权利类别风险点风险描述风险部门风险岗位防控措施监控负责人(20)不坚持两人谈话制度,不如实记录被调查人的陈述,歪曲、捏造证据材料。(21)发现涉案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帮助涉案人规避检查。(22)放任涉案人员妨碍调查、串供、毁证、逃逸等行为,不报告、不制止(23)篡改、隐匿、丢弃、销毁对涉案人员不利的证据。(24)泄露案件调查情况以及相关工作机密,私自解除有关涉案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跑风漏气。(25)办案人员未按照回避原则提出回避9.案件处理建议(26)起草的调查报告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未经集体研究,个人擅自提出案件的处理意见。1.案件调查报告应在室内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完善集体研究案件调查报告的制度;2.提出的处理建议应于法有据,理由充分。(27)放任当事人转移、隐匿违纪款物。(28)故意不追缴违纪款物。(29)擅自减少违纪款物追缴的数量。11.违纪款物管理(30)对追缴的违纪款物不及时上报,私存、自用或擅自处置。主任或分管领导3.严格“两规”、“两指”措施使用规定;4.健全重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5.坚持两人以上谈话制度;6.严格回避制度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7.建立重要情况市内通报制度;8.严格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9.严格执行办案回访制度;10.严格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1.严格执行违纪款物管理规定;2.核查并督促违纪款物的追缴;3.对名贵字画、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应详细登记、拍照封存管理;4.对违纪款物实行“一案一检查”。承办人检查室案管室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纪工委干部室等(二)案件检查权8.初核与立案调查10.违纪款物追缴3权利类别风险点风险描述风险部门风险岗位防控措施监控负责人(31)未落实2人以上案件审理制度,形成的审理报告不经集体讨论。(32)擅自运用“从轻、从重”或“减轻、加重”情节。13.申诉复查(33)不按规定受理申诉复查案件,不按客观事实定性量纪,不按处分时的政策依据进行复查,不按要求纠正错案。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规定;2.严格办理申诉复查案件程序,坚持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分离;3.严格按事实证据和处分时的政策依据办理申诉复查案件,认真落实“不错不纠、部分错部分纠、全错全纠”的要求。14.执行纪律(34)对已作出的处分决定,不督促执行或者放任执行不到位。1.落实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告制度;2.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处分决定送达、宣布、装入档案以及受处分人的工资、职级按规定调整到位。主任主任分管领导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相关规定;2.实行2人以上案件审理制度,审理报告应在室内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完成;3.作出“从轻、从重”或“减轻、加重”处理决定,应经集体研究。承办人审理室(三)案件定性量纪权12.定性量纪4权利类别风险点风险描述风险部门风险岗位防控措施监控负责人15.调研(35)隐瞒问题、回避矛盾、不如实反映情况。调查研究责任人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2.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调研报告及相关资料应交全室人员审阅、讨论。16.立项(36)不根据上级部署和地方实际确定纠风、执法和专项清理项目。立项责任人1.根据上级部署和地方实际确定纠风、执法和专项清理、检查项目;2.纠风立项应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37)专项清理、检查中故意漏项。降低工作标准,导致清理不彻底,监管不到位。(38)民主评议行风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39)擅自使用查询、暂扣等监察权。(40)故意为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开脱责任。(41)不依照有关规定追缴和责令清退违纪违规款物或追缴、清退违纪违规款物不及时、不到位、以权谋私。(42)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发现案件线索不登记移送、不调查。主任主任分管领导1.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2.建立检查或调查方案报批制度;3.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和落实党风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4.坚持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制度,互相监督;5.完善内控程序,查询、暂扣文书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6.落实定期回访制度;7.调查和检查必须由2人以上参加。1.坚持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全室人员参与处理意见建议的讨论;2.严格执行违纪违规款物管理暂行规定;3.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及移送制度;4.严格“问责”制度;5.建立检查和调查结果报告制度。检查责任人调查责任人纠风室执法室党风室等17.检查18.处理(四)纠风执法权5权利类别风险点风险描述风险部门风险岗位防控措施监控负责人19.招考录用(43)受人情、关系影响、放宽招考范围、降低录用标准。1.严格执行公务员招考录用有关规定,严格公务员招考录用程序;2、坚持公务员招考录用条件、名额、程序、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20.干部调动(44)受人情、关系影响、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干部调动工作纪律。1.事先提出调动计划报相关部门审批;2、严格考察把关;3、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1.民主推荐评议测评(45)民主推荐票的统计和民主测评、评议情况的综合中弄虚作假。1.民主推荐票统计,必须3人以上参加,汇总后共同签名封存备查;2、民主测评、评议情况综合需全室同志集体讨论形成。22.笔试面试(46)泄露试题内容及考官信息。1.命题专人负责,并与命题单位签订保密协议;2.试题运送需3人以上,试卷密封完好;3.考官确定专人负责、专人联系。23.考察考核(47)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调查、不报告、故意夸大或缩小问题。1.考察组必须由2人组成,汇报时考察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2、建立考察工作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24.讨论决定(48)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任用条件、任人唯亲、临时动议干部。领导岗位1.严格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等工作程序;2.严格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3.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主任或副主任承办人纠风室执法室党风室等(五)干部选拔任用权6权利类别风险点风险描述风险部门风险岗位防控措施监控负责人(49)贪污、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50)不按规定管理资金、账户。(51)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超标准或自行配置固定资产。(52)政府采购中,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收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开标前泄露标底。(53)收受回扣、贿赂或照顾熟人、亲友等谋取私利。(54)不按规定实施招投标,不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或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串通作弊。(55)擅自将固定资产用于经营投资或改变其所有权。(56)不按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账、价值账、购置、调入资产不及时入账。(57)不按规定随意处置报废、报损固定资产或出售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固定资产管理人(58)私自利用固定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抵押担保。固定资产处置经办人(59)受人情、关系影响违规使用、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主任分管领导备注:在行使“六大权利”中,存在的共性风险有:违反保密纪律,向当事人或请托人泄露信访举报,案件检查、行政监督、干部任免等方面的信息;接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钱物,应邀参与吃喝玩乐,或其他交易;利用手中掌握的信息和权利威胁当事人,从中谋取私利等。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防控措施。1.建立机关内部政府采购小组;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3.建立健全机关内部采购制度;4.对采购物资、档案资料把关情况定期进行检查。1.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和会计账簿;3.建立固定资产购买人、管理人和处置经办人分离制度;4.定期检查固定资产实物;5.定期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固定资产报损、处置情况。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规定;2.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开展专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3.定期在适当范围荣宝经费收支情况。经办人审批人固定资产购买人财务人员办公厅(室)25.财务经费管理6.物资采购管理27.固定资产管理(六)资金资产处置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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