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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8、企业改制上市(厦门证监局 王寓涛)
企业改制上市企业改制上市企业改制上市企业改制上市企业改制上市企业改制上市企业改制上市企业改制上市厦门证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王寓涛王寓涛王寓涛王寓涛王寓涛王寓涛王寓涛王寓涛20082008200820082008200820082008年年年年年年年年44444444月月月月月月月月22目目目目目目目目录录录录录录录录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三、发行审核关注的重点三、发行审核关注的重点四、企业改制上市的基本程序四、企业改制上市的基本程序五、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框架五、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框架33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法律依据(一)法律依据(二)发行审核制度(二)发行审核制度44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法律依据(一)法律依据11、、《《公司法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法》》22、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3、其他部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改委、财、其他部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改委、财政部、工商局、税务局、环保局等部门的规政部、工商局、税务局、环保局等部门的规章章44、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55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22、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简称(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20062006年年55月颁布实月颁布实施。施。66章章7070条,包括总则、发行条件、发条,包括总则、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附则。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附则。操作指引:审核备忘录第操作指引:审核备忘录第55、、88、、1616、、1818号;法律适用意见第号;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关于同一控制号;关于同一控制人在首发报告期内对相同或类似业务进行人在首发报告期内对相同或类似业务进行重组的审核指引(征求意见稿)重组的审核指引(征求意见稿)66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二)发行审核制度(二)发行审核制度11、核准制、核准制22、保荐制、保荐制33、发审委制度、发审委制度44、辅导制度、辅导制度55、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77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11、核准制、核准制根据根据《《证券法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我国从第十条的规定,我国从20002000年开始实行股票发行核准制。年开始实行股票发行核准制。核准制有三层含义:(核准制有三层含义:(11)审查企业是否)审查企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法定条件;(22)审查企业是否及时、)审查企业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清楚地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充分、清楚地信息披露;((33)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持续盈利能力、)对企业的发展前景、持续盈利能力、盈利模式和竞争力进行实质性判断后决定盈利模式和竞争力进行实质性判断后决定是否核准。是否核准。88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22、保荐制、保荐制《《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32003年年1212月)、月)、《《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作准则》》((20062006年年55月)月)99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22、保荐制、保荐制《《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五条保荐机构分组证券发行的主承销保荐机构分组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工作,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第八条第八条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名单的证券经营机构、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名单的证券经营机构、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从事保荐工作。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从事保荐工作。1010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22、保荐制、保荐制《《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保荐机构应当指定两名保荐保荐机构应当指定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一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代表人具体负责一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1111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22、保荐制、保荐制《《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度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实施工作的通知》》((20042004年年1212月)月)自自20052005年起,保荐代表人不得同时签署年起,保荐代表人不得同时签署22家发行人的申报材料。家发行人的申报材料。1212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33、发审委制度、发审委制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办法》》((20062006年年55月)、月)、《《中国证券监督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062006年年55月)月)提高制度透明度。发审委每年一届,现任发提高制度透明度。发审委每年一届,现任发审委已经是第九届了。由审委已经是第九届了。由2525名委员组成,名委员组成,55名召集人,每次发审会名召集人,每次发审会77位委员,须位委员,须55票同意票同意才能过会。提取才能过会。提取55天在网上公布审核企业、委天在网上公布审核企业、委员名单,会后公布审核结果。员名单,会后公布审核结果。1313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44、辅导制度:、辅导制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2001年年1010月),制度设计的总体目标:月),制度设计的总体目标: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1414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44、辅导制度:、辅导制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2001年年1010月),制度设计的总体目标:月),制度设计的总体目标: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办法办法》》要求保荐机构在企业成立股份公司要求保荐机构在企业成立股份公司后、上报发行申报材料前,对企业进行辅导。后、上报发行申报材料前,对企业进行辅导。辅导工作由证监局监管,出具监管报告,是辅导工作由证监局监管,出具监管报告,是企业企业IPOIPO申报材料的必备文件。申报材料的必备文件。1515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一、企业发行上市的制度安排55、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式准则第11号号――――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第第99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2006年年55月)月)1616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一)(一)《《证券法证券法》》的规定的规定(二)(二)《《公司法公司法》》的规定的规定(三)(三)《《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二章的规定(第二章发行发行条件)条件)1717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一)(一)《《证券法证券法》》的规定的规定第第1010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政法规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有下列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1818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一)(一)《《证券法证券法》》的规定的规定第第1212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文件。请和文件。1919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一)(一)《《证券法证券法》》的规定的规定第第1313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构;(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经国务院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条件。2020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二)《《公司法公司法》》的规定的规定第第7878条[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条[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立公司。2121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二)《《公司法公司法》》的规定的规定第第7979条[发起人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条[发起人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所。2222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企业发行上市的准入条件(二)(二)《《公司法公司法》》的规定的规定第第8181条[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条[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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