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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GBT227052019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
书书书犐犆犛61.020犢75!#$%&’’()*犌犅/犜22705—2019!GB/T22705—2008!#$%&’()*+犛犪犳犲狋狔狊狆犲犮犻犳犻犮犪狋犻狅狀狊犳狅狉犮狅狉犱狊犪狀犱犱狉犪狑狊狋狉犻狀犵狊狅狀犮犺犻犾犱狉犲狀’狊犮犾狅狋犺犻狀犵20191018,-20200501./’(+,-./012!’’()*3/0456,-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与GB/T22705—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和补充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修改和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8年版的第2章);———修改和补充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修改和补充了要求的总则(见4.1,2008年版的4.1);———修改“风帽和颈部区域”为“头部、颈部和上胸部区域”(见4.2,2008年版的4.2和4.3);———修改和补充了幼童在头部、颈部和上胸部区域功能性绳索、装饰性绳索、拉带、可调节搭袢、肩带和颈带的要求(见4.2.1,2008年版的4.2);———修改和补充了大童在头部、颈部和上胸部区域功能性绳索、装饰性绳索、拉带、可调节搭袢、肩带和颈带的要求(见4.2.2,2008年版的4.3);———修改和补充了胸腰部区域绳索和拉带的要求(见4.3,2008年版的4.4);———修改和补充了臀部以下区域绳索和拉带的要求(见4.4,2008年版的4.5);———修改和补充了背部区域绳索和拉带的要求(见4.5,2008年版的4.6);———修改和补充了袖子的要求(见4.6,2008年版的4.7);———增加了服装其他部位绳带的要求(见4.7)。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秀月、罗胜利、王甫友、高铭、谭万昌、卞芹、曹勇、张珍竹、马妮妮、徐萍。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2705—2008。Ⅰ犌犅/犜22705—2019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14周岁及以下婴幼儿和儿童服装上使用绳索和拉带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14周岁及以下婴幼儿和儿童服装上使用的绳索和拉带。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儿童护理用品,比如围嘴、尿片或奶嘴拉袢;———鞋子、靴子和鞋类似产品;———手套、帽子、围巾;———成人监护下,在学校、庆典等正式场合中用于搭配衬衫的领带;———腰带、吊裤带、打结腰带除外;———宗教服装;———有限时间内和监护下穿着的节庆服装,如在民间或宗教仪式、国家或地区节日中穿着的服装;———有限时间内和监护下穿着的专业运动服和运动时穿着的服装,例如橄榄球短裤、潜水服和舞衣,但在日常穿着时的服装除外,如运动球衣以及在沙滩和夏天无人监护下穿着的泳衣、比基尼、泳裤、冲浪短裤;———演出时穿着的戏服;———在白天、有限时间内且监护下,以防服装在绘画、烹饪或用餐时弄脏穿着的围裙;———包类产品。注1:腰带、吊裤带,其作用是支撑服装,穿着时贴合人体。注2:有限时间内和监护下穿着的节庆服装,通常不在乘车旅行或攀爬玩耍时穿着。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557 服装术语GB/T18746 拉链术语GB/T22702 童装绳索和拉带测量方法GB/T22704 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15557、GB/T18746、GB/T227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幼童 狔狅狌狀犵犮犺犻犾犱从出生至7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和儿童。注:一般指身高130cm及以下的婴幼儿和儿童。1犌犅/犜22705—20193.2 大童 狅犾犱犲狉犮犺犻犾犱年龄在7周岁及以上至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注:一般指身高在130cm以上、155cm及以下的女孩和身高在130cm以上、160cm及以下的男孩。3.3 功能性绳索 犳狌狀犮狋犻狅狀犪犾犮狅狉犱以各种纺织或非纺织材料包括弹性材料制成的绳索、链条、系带、条带或绳线,用于调整服装开口或服装局部尺寸,或用于系紧服装。3.4 装饰性绳索 犱犲犮狅狉犪狋犻狏犲犮狅狉犱带有或不带有装饰物(如套环、绒球、羽毛或念珠等)、以各种纺织或非纺织材料包括弹性材料制成的,具有自由端的非功能性的绳索、链条、系带、条带或绳线,并非用于调整服装开口或服装局部尺寸或系紧服装。注:流苏是一束装饰性绳索;固定的蝴蝶结的自由端是装饰性绳索。3.5 弹性绳索 犲犾犪狊狋犻犮犮狅狉犱一种用橡胶、弹性纤维或其他弹性材料的纱线制成的具有高度弹性、完全或几乎完全回复性的绳索。3.6 拉带 犱狉犪狑狊狋狉犻狀犵穿过绳道、绳线环、孔眼或类似部件,以各种纺织或非纺织材料包括弹性材料制成的绳索、链条、系带、条带或绳线,用于调整服装开口或服装局部尺寸,或用于系紧服装。注1:当服装闭合时,拉带伸出的长度可能会增加。注2:服装的拉带可能会是带有拉紧装置的绳圈,而不是两端有自由端,可以是系或不系的单根绳索。3.7 风帽 犺狅狅犱与上衣相连,包裹头部的宽松可塑覆盖物,可拆卸或固定。3.8 套结 犫犪狉狋犪犮犽一种缝纫固定方式,具有缝合或加固作用。3.9 肩带 狊犺狅狌犾犱犲狉狊狋狉犪狆连接服装的前后片、与身体贴合并跨过肩部,以各种纺织或非纺织材料包括弹性材料制成的绳索、链条、系带、条带或绳线。3.10 吊裤带 犫狉犪犮犲狊;狊狌狊狆犲狀犱犲狉狊连接裤子、半裙或类似服装的前部和后部的一对肩带,用于保持下半身服装的稳定。注:可以是可拆卸的,也可以是永久附着的;通常具有弹性。3.11 颈带 犺犪犾狋犲狉狀犲犮犽犮狅狉犱用于露肩和露背上装(例如连衣裙、女衬衫或比基尼泳装)中,以各种纺织或非纺织材料包括弹性材料制成的绳索、链条、系带、条带或绳线,绕过后颈,固定服装。2犌犅/犜22705—20193.12 腰带 犫犲犾狋围绕胸部或腰部区域穿着,且带有紧固装置(如带扣)的任何材料制成的条状物,用于支撑服装或装饰作用。注:不包括打结腰带。3.13 打结腰带或装饰腰带 狋犻犲犱犫犲犾狋狅狉狊犪狊犺绕服装的胸部或腰部系着,宽度不窄于30mm,任何材料制成的装饰性或功能性部件。注1:打结腰带或装饰腰带可不完全环绕身体。注2:当宽度窄于30mm时,被认为是拉带、绳索。3.14 脚踏带 狊狋犻狉狉狌狆由纺织品或非纺织品制成的条状物,附在裤脚口,使其穿过脚底或鞋底,使穿裤者更加合身。3.15 套环 狋狅犵犵犾犲具有或不具有功能性,以木材、塑料、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在拉带、功能性绳索或装饰性绳索上使用的配件。3.16 绳圈 犾狅狅狆长度固定或可调整,两端固定在服装上的绳索或窄条织物。3.17 可调节搭袢 犪犱犼狌狊狋犻狀犵狋犪犫宽度不窄于20mm的纺织或非纺织材料,用于调整服装开口大小或装饰性作用。注:一般设在裤脚或袖口处。3.18 平摊至最大尺寸 狅狆犲狀狋狅犻狋狊犾犪狉犵犲狊狋犪狀犱犾犪犻犱犳犾犪狋在不超过织物自然状态的变形,不破坏服装结构或缝线状态下,将服装或服装某个部位伸展至它的最大尺寸以去除聚集或弹力影响。3.19 自然松弛状态 狉犲犾犪狓犲犱狀犪狋狌狉犪犾狊狋犪狋犲平铺服装,使服装部件(如腰头)在其自然位置上(既不延伸也不收缩)。3.20 立体装饰物 狋犺狉犲犲犱犻犿犲狀狊犻狅狀犪犾犲犿犫犲犾犾犻狊犺犿犲狀狋比绳索自身厚和/或宽的附着在绳索上的装饰性物品。注:薄的材料例如塑料套管(鞋带末端)不比绳索自身厚,不认为是立体装饰物。3.21 头部、颈部和上胸部区域 犺犲犪犱,狀犲犮犽犪狀犱狌狆狆犲狉犮犺犲狊狋犪狉犲犪整个头、颈部和喉咙、从肩膀到两腋窝顶部以上的部位,不包括手臂。(见图1)3犌犅/犜22705—2019说明:1———头部、颈部和上胸部区域;2———胸腰部区域;3———臀部以下区域;4———背部区域。图13.22 胸腰部区域 犮犺犲狊狋犪狀犱狑犪犻狊狋犪狉犲犪两腋窝前点水平线至会阴点水平位置之间的区域。(见图1)3.23 臀部以下区域 犫犲犾狅狑犺犻狆犪狉犲犪会阴点水平位置以下的区域。(见图1)3.24 背部区域 犫犪犮犽犪狉犲犪人体躯干和腿的后部,不包括头部、颈部和两臂。(见图1)3.25 短袖 狊犺狅狉狋狊犾犲犲狏犲袖口在肘部或肘部以上的袖子。3.26 长袖 犾狅狀犵狊犾犲犲狏犲袖口在肘部以下的袖子。4 要求4.1 总则4.1.1 要求适用于服装的内部和外部。对于某些特殊款式的服装,正常穿着时完全位于服装内部的绳4犌犅/犜22705—2019索、拉带等,应通过风险评估认为对人体无危害,或可接受。4.1.2 拉带、功能性绳索和打结腰带或装饰腰带的自由末端不应打结或使用立体装饰物。应防止其磨损散开,宜采用热封、套结的方法。如果不造成勾缠风险,可采用重叠或折叠的方法。不应沿着自由端长度的方向上打结或使用立体装饰物。4.1.3 套环只能用于无自由端的拉带和装饰性绳索,见图2。图24.1.4 在两出口点等距的位置至少有一处固定拉带,可运用套结等方法固定,见图3。图34.1.5 拉链的拉片(包括装饰物)到拉头的长度不超过75mm。4.1.6 两端固定且突出的绳圈,如固定的蝴蝶结的绳圈,其周长不应超过75mm;平贴在服装上的绳圈,两固定端点间的长度不应超过75mm。位于服装内部的功能性挂衣袢或其他绳圈应经过风险评估,表明对人体无危害后可使用。4.1.7 婴幼儿和儿童服装上使用的绳索和拉带的测量方法应按GB/T22702的规定执行。4.2 头部、颈部和上胸部区域4.2.1 幼童4.2.1.1 头部、颈部和上胸部区域不应有任何拉带、功能性绳索。4.2.1.2 装饰性绳索不应用于风帽或后颈部位,颈部和上胸部的其他区域的装饰性绳索不应有超过75mm的自由端,不应使用打结、套环和立体装饰物,系着时不应横跨喉咙。装饰性绳索不应使用弹性绳索。注:弹性绳索断后可能会弹到面部或颈部,导致受伤。弹性肩带和颈带紧贴身体,不构成同样的风险。4.2.1.3 可调节搭袢的长度不超过75mm,自由端上不含有钮扣、套环、带扣等有勾缠风险的部件。4.2.1.4 肩带穿着时,外部应无自由端,可采用前后均固定的方式,也可使用通过如钮扣、揿扣等来调节自由端位于服装内部的肩带;穿着时不会产生自由端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夹子或扣紧装置连接肩带;可用扣环或滑块等装置调节肩带长度,穿着时肩带(包括绳圈)应平贴身体,不适用于4.1.6中平贴绳圈的5犌犅/犜22705—2019规定,见图4。4.2.1.5 肩带上装饰性绳索的自由端的长度不应超过75mm,固定绳圈的周长不超过75mm。图44.2.1.6 颈带无自由端,见图5。穿着时不会产生自由端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夹子或扣紧装置连接颈带;可用扣环或滑块等装置调节颈带长度,穿着时颈带(包括绳圈)应平贴身体,不适用于4.1.6中平贴绳圈的规定,见图4。图54.2.2 大童4.2.2.1 拉带不应有自由端。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拉带不应有突出的绳圈,见图6;当服装扣紧至合身尺寸时,突出绳圈的周长不应超过150mm。图64.2.2.2 功能性绳索的长度不应超过75mm,不应使用弹性绳索。6犌犅/犜22705—2019注:弹性绳索断后可能会弹到面部或颈部,导致受伤。弹性肩带和颈带紧贴身体,不构成同样的风险。4.2.2.3 装饰性绳索包括装饰物的长度不应超过75mm,不应使用弹性绳索。注:弹性绳索,尤其是带有套环,断后可能会弹到面部或颈部,导致受伤。4.2.2.4 可调节搭袢的长度不超
本文标题:GBT227052019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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