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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11)班一位辛酸父亲的来信亲爱的儿子:尽管你伤透了我的心,但你终究是我的儿子。虽然,自从你考上大学,成为我们家几代里出的唯一一个大学生之后,心里已分不清咱俩谁是谁的儿子了。从扛着行李陪你去大学报到,到挂蚊帐缝被子买饭菜票甚至教你挤牙膏,这一切,在你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你甚至感觉你这个不争气的老爸给你这位争气的大学生儿子服务,是一件特沾光特荣耀的事。的确,你考上大学,你爸妈的确为你骄傲,虽然,现今的大学生也不一定能找到工作,但这毕竟是你爸妈几十年的梦想。我们那阵,上大学不是凭本事考的,要看手上的茧巴和出身成分,有些人还要用贞操和人格去换。这也就是我们以你为荣的原因。然而,你的骄傲却是不可理喻的。在你读大学的第一学期,我们收到过你的3封信,加起来比一份电报长不了多少,言简意赅,主题鲜明,通篇字迹潦草,只一个“钱”字特别工整而且清晰。你说你学习很忙,没时间写信,但同院里你高中时代的女同学,却能收到你洋洋洒洒几十页的信,而且每周一封。每次从收发室门口过,我和你妈看着你熟悉的字,却不能认领。那种痛苦是咋样的,你知道吗?后来,随着你读二年级,这种痛苦煎熬逐渐少了,据你那位高中同学说,是因为你谈恋爱了。其实,她不说我们也知道,从你一封接一封的催款信上我们能感受到,言辞之急迫、语调之恳切,让人感觉你今后毕业大可以去当个优秀的催债人。当时,正值你妈下岗,而你爸微薄的工资,显然不够你出入卡拉OK酒吧餐厅。在这样的状况下,你不仅没有半句安慰,居然破天荒来了一封长信,大谈别人的老爸老妈如何大方。你给我和你妈心上戳了重重一刀,还撒了一把盐。最令我伤心的是,今年暑假,你居然偷改入学收费通知,虚报学费。这之前,我在报纸上已看到这种事情。没想你也同时看到这则新闻,一时间相见恨晚,即时纯熟地运用这一招,来对付生你养你爱你疼你的父亲母亲。虽然,得知真相后我并没发作,但从开学到今天,两个月里,我一想到这事就痛苦,就失眠。这已经成为一种心病,病根就是你———我亲手抚养大却又倍感陌生的大学生儿子。不知在大学里,你除了增加文化知识和社交阅历之外,还能否长一丁点善良的心?一位辛酸的父亲公审大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有一个从劣迹→违纪→违法→犯罪的变化过程。赴向刑场前的最后宣判行刑前与亲人最后一别不知这餐味道如何?美与丑执行枪决的场面不知现在你有何感想执行死刑后一个死刑犯的告白夕阳还贴在远山上,尚未坠落。但空气中却突然多了一份阴凉,深深的嵌在空中的还有夕阳边那些泼辣鲜明的颜色,失去控制似的在不断向外宣泄,放肆地把周边的天空都染成绚艳灿烂,像粗心大意的调色师失手把装着朱红和赤色的颜料不小心的打翻而后又惊慌失措却再也收不回来。这是我透过监狱的铁窗看见的最后一个夕阳的景色,而今天也是我今生的最后一个黄昏。我是个即将被处决的犯人,在这之前我是个大学生。从小我遇事就十分冲动和莽撞,也不止一次为自已的冲动付出或大或小的代价。而这次,冲动不仅让我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让另一个和我一样的大学生失去了生命。明天就是我枪决的日子,此刻的我却是异常的平静和冷静。想起在法庭上一次次的针锋相对,我明白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再多有力的辩解,在死去的生命面前也是苍白无力的是无法抹杀和改变事实的。法庭宣判,我别无选择的接受这个结果。在等待死亡的日子里,我一直都在悔恨,恨自已的冲动和意气用事,他死了不能复生,我也只有陪他,以告慰那些失去亲人的受伤的心灵。这是我应得的报应。望着外面即将沉下去的久阳,我想,我并不是坏人,只是太冲动了,让我活着也许更能赎自已的罪。作为一个大学生,我有一定的知识,我可以在狱中利用自已已经学到的知识为社会做点贡献,哪怕一点点的小贡献;即使我什么都不可以干,至少我还是个健康的饿人,我知道全国有不少的病人在等待合适的器官做移植手术,我的眼睛、心、肝脏、肾全身的每一个器官都可以无偿移植,还有我的血液,O型的万能血液可以全部捐献给那些需要的人。想着想着,我泪流满面,后悔莫及------推开心中涌上来的所有思绪,斜阳的光浑渐渐收敛而暮色已经从四面游离,尚未全黑的天空赤县了那个熟悉清丽的月亮。我知道一切都是无法更改的事实,明天的日子还是一样要来的。在这里,我最想说的就是:冲动是魔鬼,记住任何时候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后行。1、什么是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德、违纪、违法等越轨行为,也就是说,轻微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不良行为划为两类:一类是不良行为;一类是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不良行为在反社会规范这一点上没有区别,但存在程度上的差别。前者,涉及的是道德问题;后者,涉及的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严重不良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等行为;(六)多次偷窃;(七)多次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2、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按其性质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始于不良行为吸烟——易伤害健康、诱发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之所以把吸烟作为不良行为加以预防,一是由于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弄钱。从司法实践看,少年因吸烟而诱发的盗窃、抢劫犯罪屡有发生;二是吸烟容易诱发不良交友。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从吸第一支烟开始的。旷课、夜不归宿——易受外界侵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取得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打架斗殴——易产生违法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有一些未成年人性格好斗、脾气暴躁,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能大打出手,持刀害人。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能随身携带有伤他人的器具,这是对孩子的关爱。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易发展成抢劫•有的孩子养成一种不良习惯,想要什么就非得到不可。如果家长不答应,他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不择手段向他人索取,甚至进行敲诈勒索。遇到被索取对象的抵制或反抗,极易使用暴力,这样性质也就变成了抢劫犯罪了。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易诱发性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减少色情、暴力等黄色文化污染与品行不良的人交友——易近墨者黑•青少年阶段是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这一阶段其模仿性极强,周围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很大。由于在他们周围同他们长期来往的都是一些有各种不良习气的人,所以容易染上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从而使之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携带管制刀具——易导致严重违法犯罪•什么是管制刀具?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进行管制的规定》,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刀具,只有法律规定的人员如解放军、武警、专业狩猎人员才能持有、携带上述刀具。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应受到拘留或者罚款处罚。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遇到情况可能伤害别人,也可能被他人伤害,导致严重违法犯罪后果的发生。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1、厌学,滋生不良行为。2、好奇心的试探,引发不良行为。3、放纵不良习气,产生不良行为。4、无序张扬自我意识,发展不良行为。主要是自我放纵和法律观念淡薄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1、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基础。2、增强法律意识,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保障。3、坚持防微杜渐,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有效措施。4、学会拒绝,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良策。
本文标题:与法同行班会课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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